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0000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防火股;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耿马县营林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耿马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耿马县国有林场管理中心;
4.县林长服务中心;
5.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好森林资源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湿地监测等工作,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常态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积极配合好服务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工作。
2.抓实造林绿化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2023年造林任务,并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后期抚育管护力度,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二是成立推进整改复耕任务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督促、抓实跟踪问效,有力推进整改复耕工作进度。
3.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知意识;二是切实抓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查明全县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危害程度。
4.全力打牢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政策,全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演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张贴宣扬标语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规,防火常识和扑火平安学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为要点,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宣传教育方案,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火灾信息归口统一上报,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森林火点监测预报工作,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
5.持续加大天然林停伐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一是大力普及现代信息化林业资源管理体系,加大采购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硬件预算,搭建配套软件系统,为实现信息化管理、构建智慧林业管理体系做准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制度,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护林员及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三是督查各乡(镇)落实和完善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情况;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生态公益林管理基础性工作。
6.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严格落实林长制方案及各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林长作用,强化林长巡林,规范建立林长巡林台账,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跟踪督办,确保林长制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7.全力抓好林果产业发展,加快延伸产业链条
围绕“做强技术、做大规模、做优产业”的思路,以项目为支撑,做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工作,引导其精深加工,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延长产业链。依托市、县级林果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开展林果栽培管理技术、修剪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林业实用技术的培训,从而提高收入。
8.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
继续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纪检监察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980338.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05328.17元,政府性基金4675010.8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18214463.59元对比减少1234124.62元,减少6.78%,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林草项目比上年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980338.97元,其中:本年收入16980338.9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05328.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75010.8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34124.62元,减少6.78%,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林草项目比上年减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980338.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980338.97元,其中:基本支出9746128.17元,与上年9676820.19元对比增加69307.98元,增长0.7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7234210.80元,与上年8537643.40元对比减少1303432.6元,下降15.27%,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林草项目比上年减少等。(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5010.8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4675010.8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16年以来林业和草原项目缺口资金、历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安排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97106.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104.4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1130233.4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0129.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7931.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3676.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042.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整改复耕还草-整改复耕工程建设620000元。主要用于新一轮整改复耕工程项目资金相关支出。
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 事业机构6609737.1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 森林资源培育13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相关支出。
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392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经费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1167.6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支出。
其他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4675010.8元。主要用于:2016年以来林业和草原项目缺口资金、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3148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14836.00元)。
津贴补贴11856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684.00元)。
奖金3343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4305.00元)。
绩效工资21624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484.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1607.54元(其中:基本支出361607.5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0233.44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233.44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084.15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84.15元)。
住房公积金611167.68元(其中:基本支出611167.68元)。
职业年金缴费375104.48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04.48元)。
办公费4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000.00元)。
水费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0元)。
电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
邮电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
差旅费5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500.00元)。
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
工会经费96286.08元(其中:基本支出96286.0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
退休费597106.20元(其中:基本支出597106.20元)。
其他交通费13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00.00元)。
生活补助30129.60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9.60元)。
劳务费5314210.80元(其中:项目支出5314210.80元)。
委托业务费13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300000.00元)。
基础设施建设6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2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00元,较上年145900.00元减少35900元,下降2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元,较上年减少85900元,下降41.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上年60000元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与上年60000元比较,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紧抓森林草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县开展生产经营的17家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查2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7份,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17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4个,提出整改措施44条(已整改完成),开展企业集体约谈2场次17家;二是召开了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员会议,签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命令》和《关于坚决打赢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保卫战的令》(总林长令第1号),进一步统一思想、安排部署;三是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和山头地块,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大检查2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个),做到防火宣传全覆盖;五是全县共设有防火检查站48个,驻守护林员192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六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七是成立了90人的耿马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大队,组建103支3965人义务扑火队,分批组织防灭火安全培训,受训人数达1450人次。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卫星热点4个,全为农事生产用火,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八是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外业调查、质检、核查及成果编制上报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7386.08元,与上年41618224元对比增加51203.84元,增加12.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较去年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70697554.83元,其中,流动资产157103475.71元,固定资产1358507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63768496.4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29058.41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13585077.12元比较,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2012〕20号)和《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临森指办发〔2012〕2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386万亩每年每亩配0.1元,每年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为386,000.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各类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386,000.00元(耿财预拨〔2023〕1号)。
七、项目实施计划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2年度共发生卫星热点1个,其中农事生产用火1个,较2021年减少34个。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全县森林火灾发生受害率、控制率都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