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1.在耿马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与建设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耿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扎实抓好地方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保障县委决策贯彻落实。始终将人大工作融入县委工作大局,服从县委决定,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县委做出的重要部署和决策,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2.依法决定人事任免,为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任免干部。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人事任免机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被选举和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3.依法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运用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依法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4.参与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督促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共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点抓实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边境疫情防控段长制,抓实县城区单位负责网格和干部职工包保居民户和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孟定镇班幸社区疫情防控和边境小康村各项工作;持续抓好县城卫生城市创建和“七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继续落实好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
5.加强代表建设,扎实开展好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督促好代表“高质量履职 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落实好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交办督办工作。
6.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时提出的“四个机关”的建设重要指示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2221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22212.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4540.64元,增长9.73%,主要原因分析:因政策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22212.44元,其中:本年收入9522212.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22212.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4540.64元,增长9.7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22212.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222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866261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7340.64元,增长9.1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859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200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6256405.65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30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耿马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50000元,主要用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履职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49600元,主要用于自治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开展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00141.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原渠道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2862.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1428.8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9948.8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264.0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4561.44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959264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264元)
津贴补贴2493636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636元)
奖金10081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132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2862.08元(其中:基本支出822862.0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9948.85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48.85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774.63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74.63元)
住房公积金574561.44元(其中:基本支出574561.44元)
办公费68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00元,项目支出559600)
差旅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
公务接待费2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0元)
会议费3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元)
工会经费78863.04元(其中:基本支出78863.04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41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4000元)
退休费600141.6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41.6元)
生活补助41428.8元(其中:基本支出41428.8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6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0.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6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3.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2次,共计接待140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重点项目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在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讨论、决定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3.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4.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5.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6.撤销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8.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8863.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894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较去年增加,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397602.52元,其中,流动资产1217785.89元,固定资产179816.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6171.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895.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另文下达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责和2023年工作重点,为确保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顺利召开,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提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度会议经费支出预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耿马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耿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在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住宿费、伙食费、打印费、农村代表误工补贴费、接送代表租用车辆费、会场租赁及会议服务等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2023年2月5日至2月7日在耿马县城召开,会期3天。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定2023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更好助推耿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