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4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行业警种体制机制改革后,森警部门在办理原有管辖案件外,新增了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类案件办理职责。全省部分州(市)县(区)已挂牌并开展工作,我队将积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解决问题的方法,增强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打意识,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各项法律法规,熟悉涉食涉药涉知识产权领域公安业务,增强自身在新形势下打击环食药犯罪能力,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来,耿马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县局党委和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以生态资源保护为着力点,以平安林区建设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队伍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全面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确保队伍稳定。织开展肃清流毒余毒,签订自查承诺书17份,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机构改革工作稳步开展,经县委编办于2022年6月11日批准,在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并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挂牌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组织民警辅警参与各类执法业务培训30余次,切实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案件办理打牢基础确保辖区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警种联系,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队悬挂宣传横幅5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报道被省级媒体采用4篇。
3、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昆仑2022”、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专项行动、“药剑”、“清风2022”等专项行动。大队共立案24起,破案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研判案件线索50余条,收缴民用枪支19支,收缴茶几板、茶盘、木椅、树墩等木质品417件、野生动物死体39只、假冒注册商标食盐30吨、假药478瓶、假玉米种子120斤,救助野生动物5只。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区巡逻防控,联合县林业草原局在公墓开展“无火清明”联合巡护行动。共出动车辆3辆,人力21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受教群众500余人。
4、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县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抽派警力35人次配合做好卡点堵卡、排查及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抽派警力配合城区派出所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及节假日街面巡逻工作,抽派警力1人配合看守所做好轮班看守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责任包保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配合做好网格排查工作。抽调1名民警任边境联防所所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治安中队、刑侦中队。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孟定森林派出所、勐撒森林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5037250.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7250.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0631.22元,增长1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0631.22元,增长11.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5037250.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25444.01元,占总支出的83.88%;项目支出811806.43元,占总支出的16.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85717.71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减少业务用房、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基建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302.13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清缴2021年度养老保险、补发在职行政人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基本工资增资、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数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19019.84元,下降69.14%,主要原因:减少业务用房、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基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5444.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3302.13元,同比增长8.5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9882.46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5561.55元,占基本支出的7.47%。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34750.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1806.4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19019.84万元,同比下降69.1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辅警补助经费525920.41元,主要用于支付辅警工资、社会保险费。
2、森林公安补助资金,本年支出7806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
3、办案业务费本年支出278080.02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差旅,公安网络租赁费、办案耗材费、办案用车租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7250.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85717.71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减少业务用房、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基建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增资。比上年同期增加2552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发在职行政人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基本工资增资。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391698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6%。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社会保险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869456.32元,同比下降33.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缩减办公经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03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1%。主要用于退休费、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同期增加141337.98元,同比增长31.85%,主要原因是:清缴2021年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24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同期减少22541.76元,同比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保险费用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9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上年增加75734.64元,同比增长32.40%,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4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48.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4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48.63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48.17元,下降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48.63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48.17元,下降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侦办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561.55元(其中:行政单位315561.5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9009.21元,下降40.97%,主要原因是在保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活动开支,严控人员、办公经费支出。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1983322.52元,其中,流动资产1490485.37元,固定资产852739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65437.6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8929.8元,下降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3220.14元,下降4.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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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11表 |
部门: | 耿马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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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合计 | 2 | 11983322.52 | 1490485.37 | 8527399.47 | 8142104.49 | 0 | 0 | 385294.98 | 0 | 0 | 1965437.68 | 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县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有民警15人,工勤1人,下设两个森林派出所:勐撒森林派出所、孟定森林派出所。机构改革后,森警部门在办理原有管辖案件外,新增了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类案件办理职责。2022年立案数24起,结案数22起。其中: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领域案件9起、食品领域案件2起、药品领域案件6起和知识产权领域6起。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活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本单位制定了由大队长统一领导,由分管财务的副大队长组织实施监督的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2022年部门整体数据的准确性、真实行进行核实。查阅2022年预算文件,随时关注年度支出是否会超年度预算。我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整体部门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