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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抓好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2)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制定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刑事犯罪动态和资料信息,协调侦办严重暴力性案件;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
(4)负责公安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活动;对全县公安机关所承办的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等进行审核;做好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6)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7)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协助党委、政府实施无毒乡(镇)、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
(8)负责维护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查纠全县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逃逸案件。
(9)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宣传、教育训练等工作;开展公安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和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实施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监督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10)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并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领导、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1)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和公安无线电管理;负责公安通信保障和公安通信设施运行管理;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
(12)负责公安机关装备工作,组织警用物资的计划、采购、调拨和发放;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
(13)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武装警戒看守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羁押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看管被治安拘留和批准留置的人员,对拘留和留置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监管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进“捍卫政治安全”攻坚工程。始终把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和反恐怖反邪教专项斗争。全县政治大局实现“五个未发生”(未发生非法聚集开展政治活动情况、未发生涉缅重要线索后知后觉情况、未发生涉疆关注人员漏管失控情况、未发生境内邪教组织做大成势情况、未发生其他涉政敏感案事件)。
(2)全力推进“强化边境防御”攻坚工程。始终准确预判边境地区的3大风险(境外疫情输入、缅北战事波及和跨境犯罪反弹),主动顺应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固化三防成果、提升防御能力,真正建立起中国特色、云南特点、耿马担当的强边固防新体系。在强化境外行动能力上,贯彻中央对缅方针政策,调整充实公安机关涉缅维稳工作体系,统筹推动对缅情报搜研、对缅执法合作和对缅劝促交涉。在强化抵边治理上,始终坚持“小网格”可作“大文章”的理念,推动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两网”融合,出台落实了“管边控边”十条措施,扎实组织开展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清查大宣传”专项行动。
(3)全力推进“严打跨境犯罪”攻坚工程。坚决贯彻省公安厅深化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十个一律”意见和“两高一部一局”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紧紧围绕孟定镇抵边一线和四排山乡过境通道打好跨境犯罪综合治理攻坚战,竭力铲除滋生土壤、挤压生存空间。
(4)全力推进“守护公共安全”攻坚工程。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强力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呈现出“三个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即:刑事案件下降29.70%、盗窃案件下降48.27%、命案下降50%。深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摸排核查线索13条,办结11条,协助外省抓获黑恶逃犯1人。
(5)全力推进“筑牢基层基础”攻坚工程。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筑牢公安基层基础。
(6)全力推进“提升实战能力”攻坚工程。始终紧盯“警务大变革、能力大提升”的目标,抓紧推动“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建设、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实战实训大练兵,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水平。
(7)全力推进“加强执法保障”攻坚工程。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基础,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8)全力推进“从严管党治警”攻坚工程。我们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措施,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完善了公安机关纪律风险排查防范、典型选树宣传表彰、关心关爱民警等管理制度,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公安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城区派出所、孟定派出所、勐永派出所、勐撒派出所、洛凌派出所、大兴派出所、芒洪派出所、四排山派出所、贺派派出所、勐简派出所、镇北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孟定拘留所、戒毒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8172862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474686.97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53940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288833.34元,增长92.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577550.08元,增长98.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288716.74元,下降64.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助、抵边联防人员工资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86864055.49元。其中:基本支出78976183.42元,占总支出的42.26%;项目支出107887872.07元,占总支出的57.7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838916元,增长24.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414251.21元,增长20.46%;项目支出增加23424664.79元,增长27.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助、抵边联防人员工资等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976183.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14251.21元,同比增长20.4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141316.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34867.2元,占基本支出的6.12%。平均工资福利支出每人每年214821.3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87872.0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424664.79元,同比增长27.7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82885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支出;
2.孟定派出所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孟定派出所开展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3.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534688.73元,主要用于监管场所装备及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执法办案支出;
4.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633487.37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执法办案支出;
5.2021年湄公河流域执法合作机制补助经费1361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6.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27069.48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执法办案支出;
7.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37664.15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执法办案支出;
8.耿马县看守所内卫勤务保障经费42219.02元,主要用于驻耿马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开展内卫工作水、电费支出;
9.中缅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电费补助资金1182418.03元,主要用于中缅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设施设备电费支出;
10.公安机关重大安保应急维稳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等重大安保应急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11.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保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12.境外情报调研和行动工作业务补助经费19331.79元,主要用于开展境外情报调研和行动工作经费支出;
13.2021年援边警力保障及维稳工作经费101736.00元,主要用于援边警力经费保障及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14.平安城市建设项目网络租赁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网络租用费支出;
15.2022年省级禁毒补助经费63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
16.2022年公安机关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68874.98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17.辅警工资及烟草工作经费15136778.73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支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
18.“十三五”公安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补助资金770000.00元,主要用支付于芒洪所业务用房、大兴所业务用房、贺派所业务用房账款;
19.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专项资金10138850.00元,主要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支出;
20.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优化提升专项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优化提升工程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支出;
21.2021年省对下公安转移支付经费604040.23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支出;
22.2021年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经费和戒毒人员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支出;
23.3.06边境维稳资金38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24.打击“三非”人员工作经费797399.79元,主要用于打击“三非”人员工作支出,用于改造“三非”人员信息采集室支出;
25.打击成品油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
26.办案协助费193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支出;
27.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28、抵边专班、案件办理工作经费434903.77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支出;
29.装备购置经费594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支出;
30.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工程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耿马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账款;
31.外援民兵执勤务工补助经费29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外援民兵执勤务工补助;
3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非法出入境举报奖励补助经费1935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非法出入境举报奖励金支出;
3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助资金550516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助支出;
34.2021年第二批中缅立体化管控体系建设中央基建投资经费23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委政法委铁丝网建设项目;
35.2021年中缅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缅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支出;
36.强边兴边固边建设(边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联防所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05051.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相比增加41832933.88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助、抵边联防人员工资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支出,孟定派出所工作经费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5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入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经费30000元,拨入孟定派出所工作补助经费20000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类经费拨入。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3249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日常运行支出、执法办案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采购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支出、车辆运行和维护支出、工会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3871532.93元,同比下降18%,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减少平安城市建设等项目资金37036552.18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460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付退休费,支抚恤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557771.15元,同比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6人,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本年度年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28047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付疫情防控执勤民兵生活补助;兑现疫情防控举报奖励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8120757.66元,同比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民兵执勤补助资金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04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80938元,同比增长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4人,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提高后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2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涉密项目资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年初预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25.48元,下降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5.48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4867.2元(其中:行政单位4834867.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减少565360.83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办公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97922847.74元,其中,流动资产52579504.99元,固定资产116307052.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626099.34元,无形资产3410190.4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20716.68元,增长8.2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524503.29元,增长37.1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部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97922 847.74 | 52579 504.99 | 116307 052.99 | 92516 091.12 | 62344 19.98 | 0.00 | 17556 541.89 | 0.00 | 25626 099.34 | 34101 90.42 | 0.0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0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91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26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07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概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政办发〔2015〕118号)执行,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5个,实有人员编制27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3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捍卫政治安全”,始终把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和反恐怖反邪教专项斗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是全力推进“强化边境防御”,准确预判边境地区的3大风险(境外疫情输入、缅北战事波及和跨境犯罪反弹),主动顺应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固化三防成果、提升防御能力,真正建立起中国特色、云南特点、耿马担当的强边固防新体系;三是全力推进“严打跨境犯罪”,坚决贯彻省公安厅深化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十个一律”意见和“两高一部一局”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紧紧围绕孟定镇抵边一线和四排山乡过境通道打好跨境犯罪综合治理攻坚战,竭力铲除滋生土壤、挤压生存空间;四是全力推进“守护公共安全”,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强力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保障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五是全力推进“筑牢基层基础”,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筑牢公安基层基础;六是全力推进“提升实战能力”,始终紧盯“警务大变革、能力大提升”的目标,抓紧推动“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建设、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实战实训大练兵,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水平。七是全力推进“加强执法保障”,始终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基础,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是全力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措施,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2年总收入188039626.36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10999.39元,本年收入181728626.9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474686.97元,其他收入1253940.00元。本年支出合计186864055.49元,其中基本支出78976183.42元,项目支出107887872.0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制定了《耿马县公安局预算管理制度》、《耿马县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预算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制度保障。
5.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1年支出决算21025.48元减少1025.48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6.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一是开展项目实施前的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以及政策要求。二是认真梳理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资金安排等情况,提供绩效自评有关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
组织实施:一是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有关工作要求,集中查询、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对具体项目进行逐一分析和评价。二是在具体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三是形成绩效自评表等工作资料。
7.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通过对项目进行梳理自评,都能较好的完成设定的指标值。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自评等级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