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3-09-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隶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

2.配合县、乡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乡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综合管理全乡学前阶段及小学阶段教育体育工作,推进全乡辖区范围内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辖区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等。

7.统筹管理和指导辖区范围内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艺术、法制、国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评价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学校办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肩负起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

2.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任务,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教师师德师风日常管理全过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治理师德问题的规章制度,凝心聚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认真制订教学计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制订学期的教学计划,确保开学后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继续把落实“双减”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在作业设计“压总量、控时间”的基础上,注重“调结构、提质量”,进一步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水平,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校本教研交流活动,通过交流实践-研讨-反思-再实践的过程,助推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全力做好学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身心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关爱帮扶工作;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紧抓控辍保学工作不松劲,认真开展学生返校情况的摸排,对未返校的学生,按照控辍保学联控联保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强化学生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有序。

5.抓实抓细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一是坚持疫情“日报告”“零报告”,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把师生入校关,师生员工进出校门进行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其他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二是严把师生健康监测关,坚持健康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开展“三检”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三是明确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把好校门关、重点区域做到常消毒,认真按照“七个专项”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实常态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六T”“明厨亮灶”管理食堂,做到规范、人人参与。四是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到位,积极投入资金购买校园疫情防控物资,修建临时隔离室,完善洗手设施设备等。

6.始终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稳定放在工作的首位来抓好落实,要求各完小签订一系列安全教育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学校安全五道防线法:“课堂、班会、校会讲安全→层层签订责任书→巡视巡查学生密集点→留痕迹(含演练痕迹)→动员投保险。”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措施。

7.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多媒体设备“班班通”。

8.积极探索小学思政课建设上突破。着力提高思政课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鼓励教师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社会责任和公民意识。在学校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小听党话、永远跟党走,持续提升思政课吸引力和感染力。

9.按照“黄金花海、绿韵宝石、甜美耿马、绿美校园”要求,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辖区学校绿美校园建设,重点打造勐省完小“绿美校园”示范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安全与德育处、总务处和办公室,辖区共有8所完小,分别是:中心完小、班康完小、大丫口完小、关弄完小、勐省完小、梁子寨完小、大芒关完小、芒翁完小。9所幼儿园,分别是:中心幼儿园、班康幼儿园、大丫口幼儿园、关弄幼儿园、大芒关幼儿园、勐省幼儿园、梁子寨幼儿园、芒翁幼儿园、芒伞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1057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24522.25元,占总收入的97.2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3600元(含教育收费193600元),占总收入的0.9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2455.39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53350.31元,增长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6518.96元,增长14.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29200元,增长17.76%;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77631.35元,增长2547.4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补助等,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本年度学前学生数较上年增加,故事业收入增加,三是本年度依据云发改价格〔2022〕19号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本单位下半年收取学生课后服务费,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4160465.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9187.81元,占总支出的78.55%;项目支出5181277.31元,占总支出的21.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47824.24元,增长34.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71163.80元,增长20.06%;项目支出增加2976660.44元,增长135.02%;本年度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整工资薪酬,所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财政拨入八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困难生活补助、彩票公益金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79187.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71163.80元,同比增长20.06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95377.24元,占基本支出的9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810.57元,占基本支出的0.97%。(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85261.91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81277.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76660.44元,同比增长135.0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配备红外线热成像测温仪专项资金135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红外线热成像测温仪。

2.学前困难儿童资助金129580.65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202582.25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日常办公运转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44039.78元,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229308.62元,主要用于购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面包、火腿肠和营养午餐串荤。

6.八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7225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八个较少民族学生。

7.“两免一补”扩大免费教育补助2730.59元,主要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学校日常办公费支出。

8.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72148.62元,主要用于保障有特殊学生的学校日常办公运转。

9.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32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购买音箱。

10.学前保教费244697.66元,主要用于学前学校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11.食堂设备专项资金5789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学校食堂专用厨房用具。

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脑一台。

13.税务“代扣代征”手续费3349.14元,主要用于购买财务人员用办公易耗品和办理业务产生的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2938.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9%。与上年相比增加2859901.15元,增长15.92%。一是本年度调整工资薪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二是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1589887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5%。与上年相比增加2031853.49元,增长14.6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33485.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087.7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15305.52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资本性支出0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整工资薪酬,二是本年度财政拨入八个较少民族生活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学前困难儿童资助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6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9%。与上年相比增加778385.48元,增长39.1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7318.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72581.76元,职业年金缴费52047.4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689.0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8901.80元(退休费458901.8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扣缴基数增加,故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11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与上年相比增加25344.18元,增长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病医疗保险,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91357.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72.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3500.00元。主要原因:一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增加,扣缴基数增加,社会医疗保障缴费较上年度增加;二是购买红外线热成像测温仪,比去年新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故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6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与上年相比增加24318元,增长2.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11671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退休1人,公积金减少,故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431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408.2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08.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408.2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08.25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二级核算单位,未编制预算,本单位实际有车辆1辆,用于购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费及公务出行产生的燃油费,所以车辆运行经费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13.89元,下降12.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08.2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13.89元,下降1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公务出行次数减少,车子耗损较少,产生的燃油费较上年减少。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资产总额15751447.83元,其中,流动资产915736.55元,固定资产1483570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2077.71元,下降3.6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9345.71元,下降2.9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部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751447.83

915736.55

14835703.28

14135931.92

0

0

699771.36

0

0

8

0

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通过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五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整体收支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1057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24522.25元,占总收入的97.2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3600元(含教育收费193600元),占总收入的0.9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2455.39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53350.31元,增长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6518.96元,增长14.89%;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29200元,增长17.76%;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77631.35元,增长2547.43%。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4160465.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9187.81元,占总支出的78.55%;项目支出5181277.31元,占总支出的21.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47824.24元,增长34.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71163.80元,增长20.06%;项目支出增加2976660.44元,增长135.02%;本年度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管理为单位管理重点,对内部管理、运行有着重要作用。我单位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编撰收支预算坚持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在教育收费方面统一使用财政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13.89元,下降12.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13.89元,下降1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公务出行次数减少,车子耗损较少,产生的燃油费较上年减少。

5.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绩效自评的目的是为编制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做出综合性绩效评价,找出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在后续工作中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2)自评组织过程

A.前期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自评工作小组,由分管负责人开展自评工作,总务室牵头和组织实施自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B.组织实施:我单位接到自评通知后,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评价人员分工,落实人员责任。工作组成立后,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重点,并针对项目特点,按照适用、准确,又易于操作的要求,研究设计业务、财务类评价指标,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提供量化依据。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总体效果较好。整体绩效水平为“良好”

7.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和指标不够清晰明确,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没有充分、恰当的描述。二是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三是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细致,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四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五是年初预算时未做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不细化,年末评价时未能客观地设计部门产出与效果,也未能进行预算完成情况评价。

8.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加强年度绩效监控,明确绩效目标和使用方向,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二是突出绩效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成本意识。三是完善并履行内控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四是对本单位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分析,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五是根据财政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9.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全程监督到位。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确定自评项目及自评指标;三是坚持合理利用项目资金,力争做到“花钱必问效”。四是措施到位,扎实推进绩效自评工作。五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把钱花在刀刃上,坚持节俭、廉洁办公。

1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力争做到“花钱必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项目执行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处理,有困难及时请示汇报。二是继续加大对项目业务绩效管理的学习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三是更加严格执行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不得窜用、混用预算项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四是厉行节约办教育,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活动经费开支,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五是增强绩效主体意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购买音箱设备支出。

2.本单位2022年末有应缴未缴财政款816.67元,原因:2022年第四季度的利息结息日期为12月20日,已过税务征收日期,故2022年四季度利息未上缴财政。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1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排山乡中心校决算公开表格2022.xls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