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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审核上报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认真落实县委全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听民情、察民意、维民权、解民忧”的思想,狠抓民政民生项目建设,积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民生项目建设。一是完成投资2160000元的孟定下城、清水河社区、耿马镇芒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惠民项目的实施,完成了投资150000元的50户老年人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投资1375000元的勐散农场敬老院提质改造;投资1120000元的孟定城关日间照料中心和班幸社区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三是协调启动实施完成了多年停留的芒洪乡敬老院扫尾工程。四是全力抓殡仪馆搬迁和骨灰堂建设前期工作,完成林地征占用报批、规划设计、地质堪查等工作,土地征占用问题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狠抓民生保障,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认真抓好救助对象审核认定工作,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五个准入条件的家庭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好“单人户”施保、刚性支出扣减和救助“渐退期”政策,持续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过渡期政策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一是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再次提高。严格落实提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平均4920元提高到552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平均690元提高到732元。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10388户13669人,累计发放资金42418301.94元;有城市低保对象867户995人,累计发放资金4572202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97元提高到1052元,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97元提高到952元。全县共有特困人员878户896人(集中供养96人),累计发放资金11654607元。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及信息共享比对,加大对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跟踪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加大城乡临时救助。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健全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立体覆盖”的县、乡两级救助机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因灾、子女就学或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性、突发性困难,切实发挥救急、解难作用,及时有效做到“应救尽救”。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8829000元,其中县级救助1177户2140人4486000元(含687人2061000元贫困大学生救助),下拨乡镇临时救助金4343000元。四是积极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加快推广应用“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信息平台,优化社会救助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自2021年7月1日“政府救助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平台申请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共6028件,办结6020件,办结率为99.87%。
3.强化基层建设,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登记。完成全县67个行政村25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基础信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名称、村居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核对和补录工作,共录入基层组织92个,录入村(社区)人员信息2107条;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全县共登记注册133家,其中:社会团体110家,民办非企业23家,现完成年检合格109家,完成率达82%。二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工作。积极开展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2022年完成县级界线联合检查2条:“双耿线”和“镇耿线”,乡(镇)级边界线联合检查3条:“贺孟线”、“勐大线”、“简孟线”;加强地名信息的管理,完善地名信息核对录入2700条。三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做好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宣传和摸排统计上报工作,办理结婚登记3278人,办理离婚登记928人。四是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全县9个乡镇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8个,投入使用有5个(耿马镇、孟定镇、勐永镇、大兴乡、四排山乡)。2022年发放困难火化补助28人,发放资金28000元,殡仪馆火化遗体396具。五是做好流浪乞讨救助,2022年共接待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5人次,协助各地救助站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回到耿马县3人,护送市外流浪乞讨人员返乡1人,市内2人。共支出救助资金37033.71元,街面巡逻巡查70余次。
4.狠抓养老体系,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救助、高龄长寿保健补助工作,按时足额为4585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5642120元。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共救助孤儿615人次,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73500元;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5人次,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520400元;救助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43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312437元。落实高龄长寿保健补助。全县有高龄老人3910人,其中80-99岁3894人,100岁及以上16人,发放补助资金2509500元。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全县9个乡镇社会工作站已完成挂牌,投入资金200000元,第一个村级社会工作站在孟定镇班幸社区挂牌成立,选派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长期驻点协助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全县有社会工作持证人员18人。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县有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9个,已投入使用7个。共有养老床位440张,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96人,社会养老老年人13人。全县养老机构已全部完成消防改造、明厨亮灶改造,完成县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改造85张、医务室标准化改造等,通过改造有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5.扛实防控责任,全力以赴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按照上级不同时段疫情防控要求,不断优化民政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出抓好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救助站、殡葬管理机构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与入住老人同步实行3天1次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措施,入住的112名老年人中符合接种的98人全部进行接种,确保机构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守边、包村、网格责任,抽调20名干部职工轮流到边境卡点值守及孟定下坝社区包村落实疫情防控和登革热防控网格责任,认真落实好县城区223户居民(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的包保责任。
6.认真落实重大指标任务。2022年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任务72300000元,完成72583700元,完成任务数的100.4%;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50000000元,完成5450000元,完成任务数的10.9%。
7.全力以赴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安排。一是先后派出7名干部参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边境小康村建设、网格包保、重大项目等工作。二是派出 26人次,参与孟定“2.24”、“10.02”、“11.23”处置,负责包保下坝社区疫情防控。三是国庆期间派出13人到孟定下坝参与登革热防控工作,包保村无病例发生,多次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有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与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体制)。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殡仪馆。
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710235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19681.03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2671.79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281811.85元,下降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37496.33元,下降21.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44315.52元,下降57.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上争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殡葬服务补助项目资金减少,边民补助项目资金不再拨入我部门,故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8449944.82元。其中:基本支出6033282.08元,占总支出的6.13%;项目支出92416662.74元,占总支出的93.8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0729149.17元,下降52.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3865.03元,增长8.13%;项目支出减少111183014.2元,下降54.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职工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提高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故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本年度向上争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殡葬服务补助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边民补助项目资金不再拨入我部门,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33282.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3865.03元,同比增长8.1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81652.5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629.5元,占基本支出的4.17%。平均工资福利支出约174740.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416662.7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1183014.2元,同比下降54.6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政事业补助经费项目5877233.41元,用于敬老院服务人员经费支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经费支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春节慰问和重阳节慰问支出;民政事务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社会福利院自费入住老人生活补助支出;福彩发行费支出;社会组织党委党建经费及党组织书记补助经费支出;发放享受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和精简退职人员补助及“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2.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69117481.65元,用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孤儿生活补助;保障城乡低保人员城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3.高龄老人补助经费项目2509500元,用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4.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5642120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5.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003900元,用于敬老院设施设备改造、消防改造、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等支出。
6.殡葬服务项目3210465.68元,用于保障殡仪馆服务人员经费、开展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骨灰堂及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等方面支出。
7.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2055962元,用于组织实施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儿童之家建设项目、、社工站建设项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经费补助项目、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00383.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相比减少97305687.67元,下降50.47%,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向上争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殡葬服务补助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边民补助项目资金不再拨入我部门支出,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72984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9%。与上年同期减少97451657.87元,同比下降50.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敬老院服务人员经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经费、社区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退休人员退休费、职工养老保险费等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殡仪馆服务人员经费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骨灰堂和殡仪馆搬迁项目等殡葬项目支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敬老院设施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支出;孤儿生活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支出;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小乡干部和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等其他生活补助支出;工伤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62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与上年同期增加109635.2元,同比增长35.7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卫健局拨入的重阳节慰问金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4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与上年同期增加36335元,同比增长11.4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67元,支出决算为30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6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67元,支出决算为300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67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保持“三公”经费支出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元,下降0.14%。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元,比上年同期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元,下降0.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核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殡葬改革等相关工作的下乡出差开会学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项目调研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督查工作、争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殡葬改革等项目资金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629.5元(其中:行政单位251629.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减少7869.48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压减机构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3874284.01元,其中,流动资产7973282.41元,固定资产20721840.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76876.00元,无形资产228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7664.39元,同比增长1727664.39元,增长5.3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9590.65元,同比增长859590.65元,增长4.3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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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3874284.01 | 7973282.41 | 20721840.60 | 17888122.90 | 1949786.24 |
| 883931.46 |
| 5176876.00 | 2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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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概况。一是机构编制情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为政府机关行政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有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5个,包括: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县殡仪馆、县救助管理站、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和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股、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实有人员2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32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二是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负责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审核上报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健全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机制,完善低保精准施保,加强全县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认真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预计完成不少于农村低保救助13600人,城市低保救助1000人,农村特困供养救助860人,城市特困供养救助30人,城乡临时救助不少于4500户,通过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全力做实民政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2)继续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预计完成全县67个行政村25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基础信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名称、村居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核对和补录工作;巩固发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婚姻登记工作合法、规范、高效、便民;继续抓好豪华墓、大碑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预计完成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耿马县骨灰堂建设,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水平;从而实现加快推进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3)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救助、高龄长寿保健补助工作,将按时足额为4585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为109名孤儿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为全县3910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从而提高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生活质量,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鼓励大家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证考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预计对全县9个乡镇社会工作站挂牌,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快推进勐撒农场敬老院、孟定下城、清水河社区、耿马镇芒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投资,将投资50户老年人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对孟定城关日间照料中心和班幸社区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主体工程投资,进而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2年总收入9710235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19681.03元,其他收入182671.79元。2022年决算总支出98449944.82元,其中基本支出6033282.08元,项目支出92416662.7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并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印发了《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民政局资产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民政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耿马自治县民政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
5.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67元,支出决算为30067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67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开展自评,及时发现预算申报、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作为单位预、决算的组成内容,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基础。
7.自评组织过程。一是前期准备:县民政局成立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及早安排部署。由局领导分工负责,各股室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把绩效自评作为提升部门效能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二是组织实施:(1)核实数据。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1年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4)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5)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8.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1)评价情况分析: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县民政局2022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2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综合评价结论:2022年县民政局对各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5分以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9.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一是存在问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不够。部分项目资金到位时间在12月份,财政又有额度用款限制,从而导致项目资金不能在当年执行完毕,从而使年度内实施的效果与预期有一定差距。二是整改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对项目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加快项目实施,更及时与财政对接额度用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0.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一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引领作用,并在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从而达到强化支出责任,达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目的,为部门下一步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和总结。 二是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根据财政的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11.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县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三是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