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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3-09-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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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耿马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全面落实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年内截至10月9日共接收退役士兵41名,其中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按照量化评分、优先选岗原则进行了安置;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录5个事业岗位(已聘用5人);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招聘会。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市、县两级人才招聘会3次20人次。

    3.确保退役安置务服保障工作到位。一是及时发放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离退休费和落实遗属生活补助;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春节、八一、重阳节走访慰问军转干部、无军籍职工和遗属140人次。二是抓实军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实报实销政策,做到及时足额兑现。三是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加强对军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组织军休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

    4.扎实推进拥军优属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军政军民团结”的核心目标,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抓紧抓实抓好,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教育深入、军民关系融洽、拥军工作扎实、拥政爱民务实,全县上下形成全民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疫情防控井然有序、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驻地部队与广大人民群众结成了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形成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一是积极做好春节、“七一”、“八一”、烈士纪念日慰问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春节、“七一”、“八一”、“烈士纪念日”慰问活动,慰问驻耿军警和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军休干部遗属、无军籍职工遗属、军队转业干部,;二是针对驻耿某部临时用水困难的问题,第一时间发函协调县消防大队为其送水6车42立方,及时帮助部队官兵解决了生活用水难的问题。三是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和子女教育就学工作。2022年招聘随军家属就业2人,全年共有30名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县第一幼儿园、县城关完小、县第一中学等优质学校就读,把最好的教育资源提供给军人子女。四是积极推进文化拥军工作。做到对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免费开放县图书馆。

    5.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保障政策,确保全县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一是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二是帮助54名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三是年内悬挂光荣牌105块,其中现役军人家庭36块,退役军人家庭69块;送立功受奖喜报12份,不断增强了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6.确保退役军人群体总体持续稳定可控。深入开展春节、清明、七一、八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应急处置预案》、《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涉退役军人信访处置劝返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干部职工信访包保责任,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问题化解处置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8批次,来信1件次,网上信访1件次,所有来访、来信、网上信访全部得到化解。退役军人群体总体保持稳定可控,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和赴昆进京信访事件。

    7.认真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九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9月30日,全县党政军警民及社会各界人士160余人参加缅怀革命先烈教育活动,深切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二是积极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工作。通过努力争取,我县现有的4座烈士陵园修缮改造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全面竣工。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传,深入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等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宣传。

    8.认真开展优待证办理发放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为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办理优待证的安排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启动、组织开展优待证办理工作,办理工作由乡镇服务站、县农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协同开展,我局主要承担咨询、指导、保障工作。自2022年4月20日启动此项工作以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到临翔区观摩学习1次10人次,组织业务人员参加省市视频培训会议2次。截至10月10日,共出证1397本,发放1397本。

    9.扎实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要求,对标扎实开展我县“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双拥工作扎实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双拥工作,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抓好信访工作,破解双拥工作现实难题,保障经费投入,促进双拥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双拥工作浓厚氛围。利用各类场所开展双拥宣传,利用日常学习开展双拥宣传,利用教育基地开展双拥宣传,利用重要节日开展双拥宣传。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双拥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扎实开展慰问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四是强化军地互动,推动双拥工作走深走实。积极支援地方建设,大力加强军地互动,强化军地帮扶机制,抓好支部联建联创。8月17日,市创建评估验收组对我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工作进行考评。评估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我县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评估验收组对我县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县列为向省上进行推荐的4个县(区)之一。

    10.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登革热防控工作。一是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有效防范和处置边境输入性疫情,我局干部职工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统一、勇于担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干部职工采取轮换方式,实时保障包段守边工作力量,确保负责卡点不出任何问题。二是认真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局机关和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打赢新冠肺炎和登革热阻击战、创建美丽县城营造良好环境。三是统筹工作力量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率队,第一时间组织工作力量到包保村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为遏制登革热蔓延贡献了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优抚安置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7,481,871.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0,671.92元,占总收入的98.1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1,200元,占总收入的1.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46,626.08元,增长18.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91,196.08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和义务兵优待金增加,故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44,570元,下降22.39%。主要原因是部分退役安置士兵两保接续补助资金减少。故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7,516,024.24元。其中:基本支出5,575,917.41元,占总支出的20.26%;项目支出21,940,106.83元,占总支出的79.7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1,920.22元,增长10.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1,328.89元,下降14.05%;主要原因分析是县级配套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无军籍职工退休费减少,故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553,249.11元,增长19.32%;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补助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等提高,故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75,917.4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1,328.89元,下降14.0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03,320.48元,占基本支出的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596.93元,占基本支出的3.1%。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13476.1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40,106.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53249.11元,同比增长19.3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节日慰问补助503492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优抚对象、军转干部、军休人员、驻耿部队慰问。让享受补助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加深了党和政府与优抚对象等人员之间的情谊,同时也弘扬了中华民族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5860.3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7955232.75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退役安置补助1492812.66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安置对象补助资金,使退役安置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5.拥军优属补助957089.1元,主要用于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双拥工作,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抓好信访工作,破解双拥工作现实难题,保障经费投入,促进双拥工作稳步推进。

    6.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562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80,671.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5%。与上年相比增加2,862,546.22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分析是优抚对象烈士、病故遗属、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烈士纪念实施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伤残护理、抗美援朝剿匪、60周岁烈士子女、农村籍退役士兵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故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3410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3%。比上年同期增加3184677.87元,同比增长14.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伤残抚恤补助、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伤残护理、抗美援朝剿匪、60周岁烈士子女、农村籍退役士兵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等抚恤补助、家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其他安置、拥军优属;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119965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比上年同期减少368904.65元,同比下降23.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是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比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支出246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比上年同期增加46773元,同比增长23.3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数调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0元,支出决算为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0元,支出决算为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加强经费管理,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支出审核上加强对 “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50元,下降8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0元,比上年同期3400元减少2,750元,下降80.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次数,从源头和支出审核上加强对 “三公”经费的管理。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沧市双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县开展调研工作,产生1批次7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596.93元,其中:行政单位172596.93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减少49,224.99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分析是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减少。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压减机构办公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491.39元、电费1747.36元、邮电费759.1元、差旅费11555元、公务接待费650元、工会经费30994.08元、其他交通费107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305977.61元,其中,流动资产2095938.25元,固定资产21003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5622.39元,同比减少38.6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260.64元,同比减少22.9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服务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12305977.61
2095938.25210039.36


210039.36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支出责任,树立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以及耿马自治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项目绩效自评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表,局财务室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填报,相关业务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1)核实数据。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文件资料。(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预算决算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和组织实施,坚持大目标小绩效的方式,总体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按各类资金编制实施绩效目标,推进整体管控与单个实施相统一。坚持绩效目标与工作相统一,以工作推进指导绩效目标制定,以绩效目标推进检验工作完成情况,实现了安置就业、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双拥共建、烈士祭扫等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了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自评结果: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六、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好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子。

    七、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00308357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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