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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归口管理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32号)和《中共耿马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批复》(耿编发〔2019〕70号)精神,设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设15个内设股室。具体如下: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国库股、涉外金融股(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会计股、资产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财务监督股、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政监督股(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社会保障股、政府采购管理股、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财政局主要工作是宏观调控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和对国有资本金进行基础管理。同时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从总体的战略部署,服务地方发展现实需求。具体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拟订县对乡财政体制政策,合理划分县与乡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管理县域内财源建设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监缴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牵头落实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5.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6.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7.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2.实施全面绩效管理,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3.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14.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驻耿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联系驻耿金融机构推动政银合作;负责金融保障任务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负责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工作,做好审核申报和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到耿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推动金融创新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
17.承办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县财政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转变理财理念,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攻坚克难,较好的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抓思想建设,铸牢政治根基。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抓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
以“一方案、两清单”为抓手,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及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党建责任落实到位。积极运用“智慧党建”,督促党员干部通过互联网、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等平台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参与“学回信、强党建、看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定不移跟党走。
3、抓廉政建设,守住思想底线。
一是精心统筹谋划。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步安排,统筹推进。二是精细落实责任。年初按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三是扎实制度的笼子,遵守各类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四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从主观上行动上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发生。
4、抓行业主责,履好财政职能。
(1)抓好经济指标。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亿元,同比增收0.0032亿元,增长0.6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6亿元,同比上年增支4.04亿元,增长17.55%。向上争取资金预计完成38.17亿元,完成争取资金任务数的127%。
(2)抓好债务化解和融资贷款工作。一是2022年,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43亿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学习领会《金融支持临沧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制定工作目标,为切实推动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三个示范区”的建设做好金融保障。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持续贯彻《耿马县省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云南省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八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深入金融机构、市场主体走访调研,强化银企沟通对接,提升企业融资便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兜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为保障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统筹用于防控设备物资购置、边境疫情防控民兵及网格管理员务工和伙食补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等支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4)严格落实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要求,扎实推进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县财政局积极响应,加强与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耿马县支行的协作,共同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留抵退税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企纾困的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5)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一是抓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二是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根据中央、省、市、县明确规定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三是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6)强民生补短板公共服务持续提升。一是支持补齐教育短板,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抓好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二是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增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看病就医保障能力。实施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三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坚持就业优先,认真落实技能培训、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助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逐年提高养老金领取水平,保障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关心关爱贫困弱势群体,切实保障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
(7)全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建立与当前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2022年,通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管理、出租的房屋、门面及土地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将经营管理权划转到县国资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移交房屋类(商铺239间、楼房7幢、住房4套、住房3间),面积共计约12384.92平方米,土地约1903亩,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的9036套,通过统一经营管理,解决了过去管理散乱、流失严重、经营效益低下、部门分配不公等问题,从而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8)抓好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部门预决算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100%,建立资金动态跟踪监控分析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对符合存量资金政策应收回的坚决收回。二是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工作,根据国企改革方案要求。将耿马绿源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耿马县国有资产整合平台,改组为耿马自治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17家原有县属国有企业整合为集团公司的二、三级企业来管理,其中二级企业13户,三级企业4户。同时全面落实农垦改革任务,按改革要求将国营孟定农场及国营勐撒农场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及耿马自治县勐撒农场洛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注销原国营孟定农场及国营勐撒农场。由县国资委代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2.国库股、3.涉外金融股(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会计股、5.资产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财务监督股、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股)、6.办公室(人事教育股)、7.财政监督股(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8.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9.经济建设股、10.行政政法股、11.科教文化股、12.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13.社会保障股、14.政府采购管理股、15.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240256.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0256.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6711.63元,增长7.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6711.63元,增长7.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307154.05元。其中:基本支出7753686.65元,占总支出的83.31%;项目支出1553467.4元,占总支出的16.6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2837.46元,下降5.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83.11元,增长0.08%,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48820.57元,下降26.11%,主要是实施的系统维护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3686.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83.11元,同比增长0.0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25691.93元,占基本支出的9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7994.72元,占基本支出的6.81%。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2040.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3467.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8820.57元,同比下降26.1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和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政日常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777.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78.07%,主要用于财政系统运行维护及会计知识更新培训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333290.4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1.46%,主要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及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补助项目支出;金融支出74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业监管补助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7154.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42837.46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财政委托业务费、其他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其他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565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9%。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培训费,运用系统维护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60385.11元,同比下降6.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系统维护费用减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62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单位退休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14955.15元,同比下降11.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变动,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03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98.30元,同比下降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退休变动,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3332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支持挂钩村和部分乡镇支农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5930.20元,同比下降18.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创业担保贷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600元,同比下降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金融支出减少。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4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1231.00元,同比增长26.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元,支出决算为909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42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5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元,支出决算为909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426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59元,年初预算数为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同期160670元减少69685元,下降43.3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426元,比上年同期150389元减少68963元,下降4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59元,比上年同期10281元减少722元,下降7.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没有产生大修理,且疫情防控任务比上年减轻,用车次数减少,车辆燃油费用相应下降;日常接待注意节约,防止浪费。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洪抗旱,防震减灾,疫情防控等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指导工作、财政资金监管防控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994.72元,其中:行政单位527994.7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49.92元,增长1.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交水电费邮电费,支付培训费劳务费,缴工会经费,开支车辆费用和日常接待,以及其他交通费用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5915049.24元,其中,流动资产2127827.82元,固定资产2341320.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45900.8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3792.53元,下降9.1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1076.69元,下降12.7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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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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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915049.24 | 2127827.82 | 2341320.59 | 19202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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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07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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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59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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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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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设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局机关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以下主要绩效目标:努力培植财源,加强财源建设,以财源培植促财政增收,坚持“放水养鱼”,涵养培植优质税源;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强化“规划争资、项目争资、改革争资、管理争资、绩效争资”理念;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合理规范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改进资金分配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债务风险,降低本级政府一般债务率;拓展融资渠道,强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做好企业、项目融资服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国企改革质量和效益。
根据2020年出台的《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耿发(2020)9号,以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全面实施预算管理推进工作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规范本部门支出绩效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认清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组织工作:一是搞好前期准备,领导重视,强化统筹,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实施评价,财务人员根据科室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优”并撰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4、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加强对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总结经验及做法。
加强领导,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完善本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特点,明确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资料、考核的方法、考核的时间跨度;管理好本部门的绩效目标;日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把好的绩效结果运用到本部门内部控制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