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4475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级供销合作联社的合法权益。
2.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供销合作联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系统改革和发展。
3.指导乡﹙镇﹚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组织实施“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承担全县农村集贸市场、配送中心等建设任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4.负责乡以下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发展和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
5.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成员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相关职责。
6.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组织相关课题调研,研究拟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组织、指导各乡(镇)基层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社有资产,指导、监督下级社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
8.负责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行业的对内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殊商品和大宗农副产品经营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供销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供销社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重点,以实现供销事业跨越发展为目标,着力抓好综合改革、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196514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5141.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961.16元,增长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961.16元,增长7.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正常晋升,职工基本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5141.94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141.9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4615.84元,下降4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384.16元,增长7.4%;项目支出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国企改革职工下岗安置补助专项资金及供销社过期农药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5141.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384.16元,同比增长7.4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4238.7元,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903.24元,占基本支出的5.64%。其中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4519.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期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5141.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64615.84元,下降45.8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供销社国企改革职工下岗安置补助专项资金及供销社过期农药专项资金减少,2022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14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0%,比上年同期增加108762.99元,同比增长39.35%,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缴纳2021年度欠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53805.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96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8.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15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 %,比上年同期减少823.46元,同比下降0.8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造成相应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94197.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3000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供销社过期农药专项资金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4589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9%,比上年同期减少1502596.37元,同比下降5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企改革职工下岗安置补助专项资金及供销社过期农药专项资金减少。主要用于行政运1345893.72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比上年同期增加30041元,同比增长28.6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造成相应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494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2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社贯彻有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6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社贯彻有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903.24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0903.24元),比上年增加3272.92元,增长3.04%,主要原因为邮电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1901元,邮电费6715.20元,差旅费7350元,工会经费16337.04元,其他交通费用78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8252.41元,其中,流动资产16672.59元,固定资产1579.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67.85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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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11表 |
部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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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8,252.41 | 16,672.59 | 1,5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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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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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耿马县供销社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6514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2、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度综合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主要是缺乏政策扶持资金。
3、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吸引社会资金,合作开发项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理项目,杜绝一切不合规现象。
4、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绩效评估指标对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评价,自评得分93分。2022年较好的完成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全年基本支出有效地保障了供销社机关的正常运转,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1、产出指标:从数量、质量、时效三个指标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县供销社在2022年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稳定了我县农业产品的稳定,组织开展对农民的免费培训,将新的农业技术传递的农民,并搭建销售平台帮助农民销售特色农产品。
2、效益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反映效益指标的实现情况。
社会效益:培养具有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农民,为农户搭建销售平台,维护农产品质量;
可持续影响:通过总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更好地推进供销深化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3、社会满意度
可持续推进项目,帮助稳定农资市场,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项目支出,也没有使用项目资金安排的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