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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推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调研工作,开展海外联谊,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支持配合外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政治引领,在凝聚共识上取得成效。一是学习传达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统战干部学习党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县乡两级共召开学习会议17场次,参学人数达1000余人。二是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耿办发〔2022〕16号),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上讲授《条例》3场次。三是组织好教育培训。举办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干部、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各1期,参训人数共计356人。组织统战干部和统战代表人士考察学习2批次30余人次;组织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祭英烈”活动、观看“喜迎党的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国庆文艺晚会20余人次;在全县范围开展“台湾光复”纪念活动,参与人数达2000余人。四是开展好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县统战系统干部和各领域统一战线成员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200余人次;组织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围绕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座谈交流2场次16人次;组织无党派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线上培训班”3人次。
2.切实履职担当,在推进民主协商上持续发力。一是做好政协换届工作。根据市、县换届工作指导意见,会同组织、政协部门完成第十六届县政协换届工作,协商推荐第五届市政协委员21名。二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全县范围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数据信息库,协同组织部门抓好党外干部选拔工作,政府职能部门、人大委室、政协领导班子及委室中均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三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做好中央、省委、市委统战部和民革、民建等民主党派到耿马调研保障服务工作8批次,积极向外推介耿马,为企业牵线搭桥,为耿马招商引资作出统战贡献。
3.抓牢民族宗教工作,在维护和谐稳定上主动担当。一是有力推动我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完成了本县各示范点的创建,圆满完成迎国检各项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2021—2025),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416.4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
4.积极构筑平台,在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中积极探索。探索成立耿马自治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为进一步团结和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各领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干事才能和智慧提供组织保障。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2022年“寻美•云南”主题活动,选送摄影作品投稿10幅,组织参加“寻美•中国”线上活动2场次100余人次。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健康义诊活动”1期。
5.立足“两个健康”,在经济统战工作上彰显作为。一是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打造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组织90余名非公经济人士与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走进党校”专题培训。二是指导好县工商联换届工作。派干部参加市工商联举办的换届业务培训2人次,完成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3批17人,指导县工商联完成第七届县工商联换届工作,向市工商联推荐20名代表参加全市工商联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做好政治安排工作。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建言资政,不断促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四是做好贴心服务。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活动,及时协调反馈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发挥统战优势,在助力疫情防控上贡献力量。走访慰问统战人士3次55人,发放慰问金1.93万元;发放受疫情影响困难宗教教职人员35人,共补助3.5万元。配合县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做好所负责网格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包保村和抵边疫情防控责任,派出部机关1/3力量到清水河社区抵边卡点值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到挂包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出《致全县统一战线成员和各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疫情防控倡议书》,动员广大统战成员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7.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工作水平上不断奋发。紧扣全年工作目标,制定全县统战工作计划,召开全县统战民宗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选派干部参加省市县各类培训10批次18人次,对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干部进行1次集中培训,促进县乡村三级统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宗教股、侨务台务股、民族经济发展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9139.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139.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3308.05元,增长15.3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二是本年度由县工商联调入本单位1人基本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共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专项培训三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新 社会阶层和非共经济培训、民宗干部培训),基本支出中培训费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3308.05元,增长15.3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二是本年度由县工商联调入本单位1人基本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共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专项培训三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新 社会阶层和非共经济培训、民宗干部培训),基本支出中培训费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46036.17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316.17元,占总支出的91.35%;项目支出133720元,占总支出的8.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795.47元,下降6.18%,支出合计减少主要原因是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884.53元,增长7.1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由县工商联调入本单位1人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95680元,下降59.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2316.1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3884.53元,同比增长7.1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由县工商联调入本单位1人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17901.25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14.92元,占基本支出的6.69%。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19650.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72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680元,同比下降59.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度统战专项资金133720元,主要用于统战专项业务工作支出、“一网两单”信息工作经费支出、华文教材工作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139.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相比减少118691.95元,下降7.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915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2%。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生活补助、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以及日常办公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同期减少168679.03元,同比下降12.33%,减少原因是2022年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50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7%。主要用于退休费、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2098.23元,同比增长26.43%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补缴2021年度职工养老保险欠费部分故较2021年度决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79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720.31元同比增长3.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缴费基数增加,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067.36元,同比增长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46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146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2.5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37.5元,下降4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2.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37.5元,下降9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慰问及统战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14.92元(其中:行政单位94414.9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减少4069.64元,下降4.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保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活动开支,严控人员、办公经费支出。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32732.83元,其中,流动资产255146.78元,固定资产77586.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318元,下降19.63%; 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198.34元,增长102.1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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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11表 |
部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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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32,732.83 | 255,146.78 | 77,586.05 | 0.00 | 0.00 | 0.00 | 77,586.05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设立情况
一是通过开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各单位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通过绩效自评,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考核2022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一是召开会议,部署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制定时间表、明确工作部署,确定重点绩效再评价项目。二是实施开展绩效自评。三是结合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把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五是组织跟踪检查,核实绩效自评资料,组织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2022年度共有1个项目,全年预算数0.00元,全年执行数133720元。综合评价结论:我部门2022年职责履职完成良好,措施到位,执行成效较好,在产出目标及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的成绩突出,各项指标基本完成较好。
2022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