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查纠交通违章、违法和处理交通事故、交通逃逸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负责实施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排查治理,打好隐患歼灭仗。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清零”。道路安全隐患“清零”路面动态隐患“清零”。
2.突出重拳出击,打好秩序净化仗。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交警大队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为主线,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波次行动为牵引,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春季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区域重点交通违法综合整治行动(孟定、县城区、勐撒、勐永片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夏季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单位,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无证、超载、载客汽车超员、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重点交通违法,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全力净化路面通行秩序。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1849起,其中无证2961起,酒驾醉驾1132起,违法载人4610起,不系安全带20287起,不戴头盔31483起,其他违法11376起。
3.强化警示教育,打好宣传攻势仗。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宣传教育渠道,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加强宣传教育内容创作,完善满分、审验教育驾驶人学习资料200人次。充分发挥“耿马警事”、“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融媒体作用,根据气候变化和交通状况,及时发布警示提示信息26期,进一步降低因恶劣天气诱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紧盯辖区重点违法,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32期,动态曝光辖区内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例,使大家从事故中得到警示,进一步规范驾驶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1.交通事故处理及预防中队、2.秩序中队。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城区交警中队;
2.孟定交警中队;
3.勐永交警中队;
4.勐撒交警中队;
5.河外交警中队;
6.耿马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所;
7.孟定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43681.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43681.5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2057.6元,增长5.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2057.6元,增长8.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30000元,下降100%。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涉及卫生健康局拨付300000元,新冠疫情经费及边合区财政局拨付口岸协警补助经费3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目收入,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道路交通管理业务补助经费项目经费增加,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协管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及执勤执法办公业务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43831.53元。其中:基本支出7521002.53元,占总支出的49.02%;项目支出7822829元,占总支出的50.9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713183.42元,下降67.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63312.87元,下降14.38%;项目支出减少30449870.55元,下降79.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本年度本单位调出13人至县公安局,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交管业务工作经费、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经费项目支出减少,故本年度支出合计较上年决算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1002.53元。与上年末对比减少1263312.87元,同比下降14.38%.主要原因分析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本年度本单位调出13人至县公安局,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6664.17元,占基本支出的9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4338.36元,占基本支出的7.5%。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347833.21元,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212420.35元,主要原因为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2022年9月调出13人至县公安局,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计算中包含调出人员工资福利部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28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49870.55元,同比下降79.56。减少主要原因为原因为交管业务工作经费、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经费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道路交通协管员工资专项经费5679757.07元用于交通协管员工资、社保缴纳。道路交通管理业务补助经费1289003.8元,用于交通协管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及执勤执法办公业务支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项经费20000元,用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期间道路执勤执法燃油费支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经费59200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74718.75元,用于执勤执法办案业务费支出及民警业务装备费支出。边合区协警补助专项资金150元用于孟定边合区交通执勤卡点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4368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1383483.42元,下降67.16%,就是原因为原因为交管业务工作经费、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经费支出减少,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79795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辅警工资及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1610134.43元,同比下降69.61%,减少的原因是交管业务工作经费、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经费支出减少,故本年度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决算下降;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726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42418.75元,同比增长51.05%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补缴2021年度职工养老保险欠费部分故较2021年度决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655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43616.74元,同比下降50.52%,减少的原因是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本年度本单位调出13人至县公安局,故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1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7849元,同比下降6%,减少原因是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本年度本单位调出13人至县公安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23862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627.3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238627.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627.33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4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数中包含7辆执法执勤用车运行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0806.63元,增长6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627.3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321.63元,增长1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515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队所融合接触警频率增加,交通安全执法执勤和交通安保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加之车辆使用年限长,车况差、养护、维修成本高。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本年度未发生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338.36元(其中:行政单位564338.36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减少256586.9元,下降31.26%,主要原因分析为因基层公安联勤联动工作需要,本年度本单位调出13人至县公安局,办公经费支出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5475060.12元,其中,流动资产7198138.14元,固定资产2518431.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701590.05元,无形资产56900.2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05.31元,下降0.1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5313.51元下降21.8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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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11表 |
部门: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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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5475060.12 | 7198138.14 | 2518431.68 | 365287.22 | 205583.72 |
| 1947560.74 |
| 15701590.05 | 56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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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8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8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设立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由分管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内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全组人员,对项目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学习,明确评价组织的实施方式。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绩效评价的目标,评价依据,通过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分析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设定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是科学、合理的,符合部门职责;预算执行真实有效;年度预算目标、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022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