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定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年度会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配额,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国际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授权参与国际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11)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全县国外招商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策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负责全县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拟订并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做好“127”、“137”通道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协调管理清水河口岸,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通道建设,申报通道建设项目资金;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3.有关对外援助职责分开。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县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县商务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累计完成47.5亿元,同比增长6.1%,较目标增幅差2.9个百分点,完成目标任务97.32%;限额以上批零营业(销售)额、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全年批发业预计累计完成商品销售额15.66亿元,同比增长21.4%,完成目标任务101.16%;全年零售业预计累计完成商品销售额50.58亿元,同比增长8.2%,较目标增幅差18.8个百分点,完成目标任务85.19%。
2.全力抓好商贸经济指标服务工作。一是围绕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商贸领域各项经济指标要求,结合我县现有企业实际,制定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包保服务商贸企业工作的通知》,采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分耿马、孟定片区方式包保42户商贸企业,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帮助其纾难解困;同时,对全县个体工商户及法人企业进行细致摸排,对于达到或即将达到升限企业进行培育及全面动员升限入库,截至目前已摸排出拟升限企业47户,预计年内净增限额以上批零业13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户。已于7月份升限入统1户新开业企业,已于11月提交10户企业资料至县统计局,待收集完善4户企业升限材料,后续跟踪服务入统工作。二是及时兑现商贸企业各类奖励资金。今年来,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共拨付415.9964万元,分别涉及5户餐饮大个体企业、3户罂粟替代种植企业、1户茧丝绸经营企业、27户商贸流通企业、3户外贸企业及2户2020年升限企业等合计41户内外贸企业。
3.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强对全县限额以上商场、农贸市场、酒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定期检测工作,统筹抓好物资运输保供,协调疫情防控车辆用油事宜。
4.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年内制定印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关于商务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整治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确保商贸企业明确管理责任,知晓行动内容,扎实有序落实好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等工作重点。二是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自2022年3月16日至今累计派出109人次对全县加油站、中大型超市、电商物流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并与相关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检查加油站32座,签订责任书32份;检查一家电商物流企业并签订责任书;检查限额以上批零企业19家,签订责任书19份。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持续抓好废旧物资回收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出55家废旧回收点,其中县城12家,乡镇农场43家,采取部门协作配合方式督促其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规范整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5.全力抓好稳外贸外资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召开2022年外经贸企业稳发展座谈会,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推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倾听企业呼声,进一步发挥好商务服务职能,落实好外贸惠企政策措施,激发外贸企业经营信心,发挥外贸拉动经济发展重要作用。二是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政策法规,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和信息资源,及时督促我县外资企业做好2021年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外资推介专题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运行调节股、口岸和外贸外资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耿马县电子商务信息中心
2.耿马县贸促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49736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97153.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9.63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535952.31元,增长316.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贺派岔路口加油站补偿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12391.72元,增长335.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76439.41元,下降9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横向转拨工作经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95634.42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301.83元,占总支出的12.61%;项目支出14503332.59元,占总支出的87.3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91388.23元,增长8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贺派岔路口加油站补偿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5894.94元,增长13.93%;项目支出增加7235493.29元,增长99.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2301.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5894.94元,同比增长13.9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2939.8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361.99元,占基本支出的6.66%。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3240.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03332.5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35493.29元,同比增长99.5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0年口岸工作专项经费支出83216.25元,主要用于优化口岸建设,日常口岸相关工作支出。2.境外工作经费支出14964.11元,主要用于开展口岸工作相关费用。3.2021年第一批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支出75980.27元,主要用于推进开展口岸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化。4.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第二批)资金支出6030000元,主要用于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5.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专项资金支出18264元,主要用于引导进出口协同发展,积极组织外贸企业参加相关推介会、进博会等,优化贸易结构,创新发展新动能,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构建绿色贸易体系,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6.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第二批奖补资金340000元,主要用于减少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开展促消费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消费恢复增长。7.2020年升限企业及大个体市级奖励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升限企业。8.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支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901700元,主要用于吸收项目所在地烟农就业等措施,优化产业结构种植品种多样化,改变烟农对毒品的经济依赖,从而减少境外罂粟种植面积。9.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提高企业积极性,创造良好营商环境。10.2020年中央外经贸促进外贸稳中提质项目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发展,新建改造桑园面积,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茧丝绸产业良好发展。11.中央外经贸发展支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从而减少境外罂粟种植面积。12.2021年限额以上企业培育促消费第一批奖补资金支出19685.5元,主要用于减少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全县消费恢复增长。13.2021年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应对疫情“两稳一促”项目资金支出40868.5元,主要用于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2022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省对下)专项资金支出4627元,主要用于支持替代种植。15.贺派岔路口加油站项目补偿资金支出4074026.96元,主要用于处理贺派岔路口加油站项目,归还贺派岔路口加油站企业方上缴财政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715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39290.743元,增长44.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贺派岔路口加油站补偿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889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2527.36元,同比下降5.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79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支出、退休费。比上年同期增加90196.26元,同比增长31.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费调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56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3633.64元,同比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保险费调增。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598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口岸建设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75980.27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口岸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32917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6%。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4329171.96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4972.68元,同比增长45.0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增。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元,支出决算为21368.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548.9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00元,支出决算为21368.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548.94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0元,年初预算数为1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23.5元,增长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548.9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6.5元,下降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产生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增加。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61.1元(其中:行政单位139061.1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83.06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资产总额4052350.36元,其中,流动资产3820959.02元,固定资产23139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02194.39元,增长440.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04.86元,下降3.9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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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11表 |
部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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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052,350.36 | 3,820,959.02 | 231,391.34 |
| 230,000.00 |
| 13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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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23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233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抓好商贸领域升限工作落实落地,外贸持续增长,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日常工作有序推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全县消费恢复增长。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快预算绩效改革步伐,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设计,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升。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