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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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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天然林公益林管理工作。一是完成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保护面积127.06万亩,其中:国有7.78万亩,集体119.28万亩;完成国家级公益林保护面积91.52万亩,其中:国有55.78万亩,集体35.74万亩。二是制定《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主动与县级部门沟通协调,全年共计兑付天然林及公益林补偿资金4442.42万元,其中:天然林停伐兑付3393.89万元,公益林兑付1048.53万元。三是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2017年至2020年度须整改兑付资金3881.4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应兑付619.34万元,天然林停伐保护须整改应兑付未兑付资金3262.06万元。截至202210月底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一卡通”上线发放工作。五是选聘护林员1018名,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伐。

2.强化资源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规范使用限额,“十四五”期间下达我县每年采伐限额39.34万立方米。截至目前,共办理采伐证1596份,采伐蓄积达11.6652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采伐1.30557万立方米,集体林采伐10.35968万立方米,突破上级下达的限额。二是服务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件审核、审批、转报工作,主动对接建设项目单位,提前介入立项选址,合理优化设计,为项目建设提供依法、规范、高效的服务。目前全县已审核、审批、转报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手续24件,使用林地面积205.615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392万元,其中:永久性占用征收林地18件,占用林地面积165.9626公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143万元;临时占用林地6件,占用林地面积39.6524公顷,共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49万元。三是完成省级遥感即时监测、林草湿、林草资源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草原督查等图斑核查及数据录入工作。

3.紧抓森林草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县开展生产经营的17家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查2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7份,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17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44个,提出整改措施44条(已整改完成),开展企业集体约谈2场次17家;二是召开了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动员会议,签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命令》和《关于坚决打赢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保卫战的令》(总林长令第1号),进一步统一思想、安排部署;三是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和山头地块,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大检查2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个),做到防火宣传全覆盖;五是全县共设有防火检查站48个,驻守护林员192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六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七是成立了90人的耿马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大队,组建1033965人义务扑火队,分批组织防灭火安全培训,受训人数达1450人次。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卫星热点4个,全为农事生产用火,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八是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外业调查、质检、核查及成果编制上报工作。

4.狠抓涉林案件查处工作。一是全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46起,行政处罚440.9707万元。其中:毁林开垦16起,滥伐盗伐林木5起,改变林地用途121起,擅自在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1起,非法收购1起,非法运输出售国家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起。二是完成国家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管理系统涉嫌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录入工作,完成1447个图斑查处整改佐证材料的录入,占应录入图斑数的96.98%

5.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全县现有林地面积404万亩,监测率100%;全年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3.89万亩(薇甘菊、白蛾蜡蝉),防治面积3.87万亩,防治率达99.5%,主要以无公害防治为主、化防为辅。二是做好植物检疫工作。共完成苗木产地检疫面积593.9亩,商品木材调运检疫2.43万立方米,调运检疫率100%,苗木产地检疫率100%。三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工作。共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面达到95%

6.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共设林长201名,设立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小组或自然村共设专管员932人,划定小组或自然村责任区共932个。持续深化《耿马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耿马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耿马县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试行)》《耿马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耿马县林长制工作县级督查制度(试行)》《耿马县林长制县级考评办法(试行)》等6项林长制配套制度。全年县级林长累计巡林39次,乡(镇)级林长累计巡林681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1623次。开展林长制培训119场次,其中:县级3场次、乡镇级27场次、村级89场次。按照每位林长在对应责任区内原则上设置不少于1块公示牌,以及林长公示牌样式及版面内容的要求,目前全县共设置县级林长公示牌20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8块,正积极推进村(社区)级林长公示牌的设置。

7.绿色富民产业加快发展。依托临沧市坚果协会平台,着力打造世界一流“坚果之乡”,大力开展临沧坚果“品牌行动”和网络直播推荐。深入各个坚果、核桃合作社推广化肥农药使用、栽培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技术。上半年,共举办坚果提质增效培训2期,培训果农90人次,完成坚果提质增效500亩。加快林果精深加工企业培育步伐,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坚果面积32.79万亩,核桃面积53.2万亩,坚果加工企业2家,坚果专业合作社13个,核桃专业合作社4个。

8.基础保障能力全面增强。一是积极争取到位上级林草项目资金7369.25万元。以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到位市外到位资金5.5亿元。二是全面提升管护用房建设,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2022年,全力推进耿马镇南木弄村小黑猪栗树管护站点项目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共投资30万元。

9.野生动物管控有效提升。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推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开展了全县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活动,经调查,全县范围内无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所。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查处非法运输出售国家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起。三是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工作。完成2021年度829起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材料收集和上报,共赔付资金72.527万元。

10.疫情防控措施从严落实。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和登革热防控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好林草部门职责,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做好涉林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做好耿马城区12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并按时上报排查情况,全面落实“十户联保”制度。三是干部职工对包保329户农户或商铺开展走访、了解基本情况,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疫苗接种等宣传工作;四是抓实内部工作,对本单位出入人员实行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登记、佩戴口罩要求;五是强化12网格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健康出行码”的常态化工作,安排专人严格审核、开具12网格出入证明,并做好每日进出入人员信息登记和上报,及时掌握人员流动动态。六是做好卡点值守工作。结合实际,调整优化卡点工作力量,每日都有1名领导和4名工作人员按要求在孟定镇大水井村138卡点段开展值守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不断推动边境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七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要求,930日至今,主要领导亲自带领12名同志到孟定镇河西社区开展登革热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边境疫情防线。

11.耿马绿美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通过开展“绿美爱心”捐赠的方式,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家属共78名筹集绿美爱心款,做到捐赠过程、结果及时公开。二是积极绿美单位创建,充分发动干部职工捐赠爱心绿植、花卉160盆,并在捐赠的绿植、花卉盆上标识捐赠人的姓名进行管护。三是进行局大院绿化美化。在现有小叶榕、清香木、玉兰、樱桃树等现有乔木基础上,对绿化区进行提质增彩,以黄金菊为主体,搭配种植满天星、矮杆大花木槿、扶桑、高杆月季。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在绿化美化区实行单位领导班子带头包保,制定挂牌包保管护。四是打造绿美交通建设。以贺派乡岔路口为起点、勐省大桥为终点,在原有凤凰木、火焰木、木棉等开花乔木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补植增花,打造全长20公里,以黄金菊为主题,乔灌花草藤结合,沿途合理搭配小景观的“黄金大道”,形成高质量绿美通道。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五是开展青年路上段(富强路至腾飞酒家)绿美行动。依托“两网”融合优势,成立“绿美耿马”“街长制”宣传工作小组,对青年路上段开展绿美行动建设宣传,激发街道群众参与“绿美耿马”建设的热情,积极为街道绿美规划建言献策,为“绿美耿马”作出新贡献。截至目前,共走访125户商铺和住户,捐赠234盆花卉,拟计在间隔1520米适宜路段因地制宜摆放花架,并在沿路打造4个小景观,力争11月底前完成。

12.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推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全年累计完成单位驻地社区报到4次、服务时长16小时,28名党员累计报到106次服务483.98小时,为群众办实事6件。统筹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国家安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民族团结、信息公开、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治乱、安全生产、信访、档案、保密、老干部、工青妇、机关事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防火股;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耿马县营林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耿马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3.耿马县国有林场管理中心

4.县林长服务中心

5.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6920986.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20986.8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49336026.68元,收入合计增加17584960.21元,增长35.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84960.21元,增长35.64%;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元,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元,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元,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调入,故基本收入增加。2022年财政化解预拨资金,县财政安排解决历年来林草项目资金,故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1537845.12元。其中:基本支出9599464.65元,占总支出的10.49%;项目支出81938380.47元,占总支出的89.5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4267719.21元,增长18.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5588.39元,增长8.54%;项目支出增加13512130.82元,增长19.75%;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调入,故基本支出增加。2022年财政化解预拨资金,县财政安排解决历年来林草项目资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99464.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5588.39元,增长8.5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89032.41元,占基本支出的95.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432.24元,占基本支出的4.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38380.4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12130.82元,增长19.75%。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生态保护项目支出6888149元,主要用于中央、省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6888149元。

2.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5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145000元。

3.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352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940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41200元。

4.停伐补助支出3800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3800000元。

5.退耕现金支出541972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整改复耕补助资金4842370元、新一轮整改复耕惠民惠农一卡通补助资金577350元。

6.整改复耕工程建设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第二批整改复耕还草工程任务种苗补助经费300000元。

7.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2287600元,主要用于陡坡地治理项目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补助资金2287600元。

8.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200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专项资金15200元。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80000元,主要用于拖欠企业苗木款专项资金1280000元。

10.森林资源培育支出5300000元,主要用于2017年至2019年市下达任务造林苗木补助经费300000元,拖欠林草企业澳洲坚果种苗补助资金2000000元,2021年造林补贴项目540000元,2021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专项资金1460000元,2020年中央涉农整合项目(林木林果种植专项资金)1000000元。

11.森林资源管理支出3759617.06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85812.97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3673804.09元。

1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3808376.51元,主要用于2022年公益林工作经费19957元、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资金1464633.37元,公益林补偿基金惠农惠民一卡通补助资金831486.1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6603045.11元、2021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16566709.97元、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6007734.63元、天然林停伐惠民财政补贴'一卡通'补助资金5227394.33元、2017年至2020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整改资金7087416元。

13.动植物保护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直达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10000元。

1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915390元,主要用于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9390元、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00000元、2022年市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320000元、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86000元、耿马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技术服务费300000元。

15.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354127.9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项目缺口资金152080元、2016年以来林草项目缺口补助资金7202047.9元。

16.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20000元。

17.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生态保护体系(耿马天园林场)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资金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40986.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9%。比上年77270125.91元减少11629139.02元,下降15.05%。主要原因分析: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天然林停伐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惠农补助资金、其他林草项目资金支出较去年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4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578440.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6754.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51.25元、死亡抚恤15267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7.01元;比上年1597683.12元,同期增加246658.88元,同比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在职人员变动,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死亡抚恤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47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4396.79元、事业单位医疗:376220.6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18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02.4元,同比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调入。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190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4%。主要用于:生态保护6888149元、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450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35200元、退耕现金5419720元; 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2287600元;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2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03871.18元,同比增长17.88%,主要原因是:新一轮整改复耕惠农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4722502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4%。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培训费,运用系统维护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23804.11元,同比增长6.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调入、森林资源培育、 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资金拨入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5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1595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523元,同比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当年在职人员调入。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00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000元,同比增长120%,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资料增加,故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9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9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预算的4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8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0000元,比上年同期25900元增加34100元,增长13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000元,比上年同期25900元增加34100元,增长13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日常保养维修,产生大量的修理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植树造林、资源管理等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432.24元(其中:行政单位410432.24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018.32元对比,增加15413.92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2022年天然林停伐、整改复耕、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造林绿化、森林督查等重点工作任务加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较2021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60624581.27元,其中,流动资产157103475.71元,固定资产3521103.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3768496.4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43915.15元,其中固定资产0元、流动资产增加3143915.1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160624581.27 157103475.71 3521103.56 3020825.21 218582.98
281695.37

2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79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796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499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效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年初预算申报各类项目时,提前做好调研,精准测算,科学合理进行绩效评估,据实申报。二是项目实施时,逐项落实到各项目股室,强调时间节点,强化项目管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按进度完成。三是实时进行绩效监控管理,以设定的绩效目标为核心,认真收集数据、分析数据,把数据信息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梳理,对项目运行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提高了预算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四是科学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以后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经过严格对照自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有组织,有落实,监督到位,项目完善,效益良好,群众反映良好。项目综合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0000元,主要用于历年来拖欠企业苗木款专项资金支出128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比上年0元增加128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历年来欠林草企业帐款较大,主要用于兑付历年以来林草项目缺口资金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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