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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我部门共设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6个巡察机构分别是: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护航宜良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方略,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四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五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233123.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33123.8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6812.74元,增幅20.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96812.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5%;主要原因是全委在职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专案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33123.88元,其中:本年收入15233123.8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33123.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96812.74元,增幅20.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96812.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5%;主要原因是全委在职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专案工作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33123.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33123.88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3123.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6812.74元,增幅18.54%,主要原因是全委在职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0元,增幅8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案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1225016.56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召开全县纪委工作全会相关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查办专案开支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67549.7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5650.7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07.68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31264.82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040.0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72394.40元,主要用于全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8090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008.00元)。
津贴补贴44583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58312.00元)。
奖金18900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084.00元)。
绩效工资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5650.72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650.72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1264.82元(其中:基本支出731264.82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227.84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27.84元)。
住房公积金772394.40元(其中:基本支出772394.40元)。
办公费1494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941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0元)。
差旅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5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000.00元)。
邮电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电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
会议费5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0元)。
工会经费128732.40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32.4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66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4800.00元)。
离休费284745.1元(其中:基本支出284745.1元)。
退休费282804.60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04.6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1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0次,共计接待约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委机关财政经费支出项目绩效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耿纪发〔2019〕45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细化了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精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加大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力度,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公众,发挥最大的效益。
2022年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项目为“专案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党委纪委及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0632.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465.70元,增幅17.36%,主要原因全委在职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428413.35元,其中,流动资产4792659.22元,固定资产净值88660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749146.6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14411.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3900.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42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另文下达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4.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6.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7.新增资产配置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专案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党委纪委及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党委纪委及县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全县人民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