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64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定、决议及各项工作部署。
2.加强调查研究,收集并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依法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4.制定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5.组织领导制定管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
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内设股室6个,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维稳信访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克服疫情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稳中有进。通过动员组织辖区劳动力资源,确保了榨季生产工作如期完成,做到了疫情防控期间农事不耽误,企业不停工停产,道路运输、批发零售及其他服务业实现恢复性增长;二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由管理区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和总网格长,靠前指挥督导,带头包保,带领全区干部职工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持续抓好抓实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管,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主要路口卡点设置方案及调整完善“封组、封区”预案和全员核酸检测预案等工作方案;三是围绕“绿色、共享”新理念,以打造“绿色侨乡、花园农场”为目标,着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侨乡主题文化湿地公园项目建设二期工程有序推进,瑞孟高速华侨段完成一、二期征地补偿工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四是继续做好低保“三级联审”,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老龄长寿补贴政策全面覆盖,优抚工作及相关政策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拓展;五是持续开展平安侨乡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持续抓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侨乡”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六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引领促侨乡振兴为主题,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 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437,070.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37,070.07元,政府性基金5,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298,513.83元,增幅135.1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37,070.07元,其中:本年收入14,437,070.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37,070.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298,513.83元,增幅135.19%,主要原因同上。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37,070.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37,070.07元,其中:基本支出4,457,070.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513.83元,增幅7.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9,9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80,000.00元,增幅399.00%,主要原因是:新增耿马华侨管理区化解历年债务及民生事业建设、侨乡湿地主题文化公园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三个项目,项目经费共计增加7,98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港澳台事务-行政运行3,261,649.13元,主要用于保障管理区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0,000.00元,主要用于综治员的生活补助。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6,379.8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6,708.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6,680.00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和信息员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7,981.9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5,854.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10.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环保-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七个专项行动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6,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专管员的生活补助。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800,000.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补贴的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98,741.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729,0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9,012.00元)。
津贴补贴1,009,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320.00元)。
奖金327,4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7,498.00元)。
绩效工资292,2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2,248.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988.80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88.8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835.98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35.9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322.85元(其中:基本支出50,322.85元)。
住房公积金198,741.60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41.60元)。
办公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差旅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电费2,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0元)。
邮电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办公费12,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00.00元)。
工会经费33,123.60元(其中:基本支出33,123.6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0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00.00元)。
退休费346,379.88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79.88元)。
生活补助606,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6,18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71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19.36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华侨管理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61.00元,下降4.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华侨管理区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华侨管理区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61.00元,下降13.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部分接待费用按规定由来访单位自行报销;二是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三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1年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华侨管理区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重点项目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巩固前期创建成果,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全城创建,同步推进卫生城镇、卫生社区、卫生庭院创建以及美丽侨乡和美丽公路等“美面”事业创建。在巩固2021年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华侨管理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823.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18.14元,增幅7.7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二是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编制标准的通知》(耿财预发〔2021〕10号)文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由原2700元/人调增为3300元/人,导致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10,885,388.79 元,其中,流动资产4,431,608.59 元,固定资产338,258.69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814465.51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01056.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5771.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另文下达项目。
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4.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5.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6.新增资产配置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
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做好管理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和管理使用工作,促进农场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减轻场员群众负担。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耿马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做好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和管理使用的工作,管理区协调组织实施,保证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场员群众税改直补
1.补助对象。补助的对象为与管理区有土地承包关系,从事农业生产的场员(职工)和自然场员。因考取公职(公务员、事业单位)、户口迁出、死亡等原因未进行土地调整的“三类人员”不得领取补贴。
2.补助方式。直补名单花名册公示无误,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县财政局拨款方式,按年一次性兑现到场员(以户为单位)银行账户,不做任何抵扣、抵缴。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项目建设内容。辖区内道路修缮、公厕建设改造、文化阵地建设、绿化、美化、亮化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2.资金使用管理。按照《云南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及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执行资金使用方向,由县财政局拨付后集中使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800,000.00元。其中,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0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9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场员群众税改直补。在2022年末根据当年实时统计场员承包土地面积进行拨款发放。
(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2022年工作计划分段实施,稳步推进,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场员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改进场员群众生产、生活、娱乐的基础设施条件。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