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10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统计分析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县统计上岗、职称、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做实项目纳统入库。一是抓实项目的纳统入库,培育增量,把项目的纳统入库作为支撑各项指标增长的重要抓手,加强与项目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推动申报入统关口前移,对全县经济增长形成支撑;二是加强项目入库后的质量把关,做到分类施策补短板,既要注重入统企业的数量,也要注重质量,特别是一些行业“四上”企业明显偏少,直接影响相关行业指标增长,有针对性的加强其“四上”企业的培育和入统,抓好投资项目的基础台账资料,夯实投资统计基础;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投资项目的建设,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因此来增强投资增长的活力和后劲,保障全县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2、抓好规上工业统计,开展“一对一”服务。一是加强对联网直报的规上工业企业,尤其是小升规和新增规模企业定期开展“一对一”统计业务指导服务,切实履行好数据审核职责,按照“开网即审、随报随审”要求,完成规上工业企业各项定期报表的上报工作;二是加强日常数据核查工作,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做到数据有账可查、报表有据可依,确保源头数据真实性,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开展工业企业经济运行、节能降耗、科技等统计的监测和预警分析,特别是加强对小升规、重点产业的监测分析;四是组织实施2020年月度、年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统计报表和工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负责数据的收集、审核、查询、整理和提供;五是抓好规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和升规工作。
3、抓好贸易统计,开展“面对面”服务。一是组织实施全县限额以上、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加强数据审核力度,对数据波动大、上报异常的服务业企业开展检查指导、走访服务,确保数据质量;二是建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重点服务业企业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走访调研,开展座谈,进行“面对面”服务;三是抓好企业升限工作。
4、抓好农业统计,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定期报表和季度报表工作,确保各项统计指标真实、有效;二是夯实农业统计基础,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及时收集、精准掌握、科学统计”的原则,抓好农业数据统计工作;三是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加大乡镇农业统计数据审核力度和乡镇农业统计数据的监管指导力度,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一致性。
5、抓好普查工作,深化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认真完成好各项普查任务,重视各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积极利用普查资料,建立与部门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日常更新维护机制,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开展专题分析研究,撰写普查公报,展示普查成果。一是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顺利、圆满、高效地完成全县脱贫普查工作任务,会同县扶贫办牵头抓实抓细抓好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扶贫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21个行业部门为成员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28人进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抓实脱贫攻坚普查重点内容大排查、普查引导人员和举证人员的选聘、普查队伍的组建、普查培训的组织开展,以及正式普查等工作,圆满完成了脱贫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流程认真抓好全县人口普查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统计、发改、宣传部、公安、卫健、民政等27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机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按照流程认真抓好台账建立、普查区域划分、建筑物标绘、两员选调、户口整顿、普查业务学习培训、普查摸底、正式入户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
6、抓好统计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统计执法证》考试取证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2020年共组织10人参加了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教育科研中心举办的《全省统计局系统统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视频培训学习;三是将统计法和统计基础知识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工作。于2020年9月8日邀请市统计局何国贵局长赴耿马县委党校对全县乡科级干部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7、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根据省市统计执法检查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采取单位随机抽查、联合随机抽查等方式,分两批次抽取14户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其中:单位随机抽取1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限额以上贸易业3户,房地产企业2户)、联合随机抽取4户(规上工业企业3户,建筑业企业1户)。通过“双随机”抽查,14户统计调查对象均依法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8、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标省、市《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反映的问题,牵头排查梳理出全县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草拟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梳理出全局4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清单,并列出19条整改措施,完成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9、强化学习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县统计局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云岭先锋“夜校访谈”栏目《抗疫小故事》等学习教育片、《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宣传动员参加“临沧道德模范”评选、点赞活动,督促干部职工完成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青年大学习”等学习任务。深刻认识统计人员自身责任,强化自身建设,时刻保持警醒,经常对照检查、检视剖析,坚持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重点,形成干事创业的整体合力,激励统计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切实提升统计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严守纪律规矩,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1.耿马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2.耿马自治县统计局统计业务股。3.耿马自治县统计局统计法规股。4.耿马自治县普查中心。5.耿马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6.耿马自治县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84.25万元。2019年度收入合计322.78万元,2020年度比2019年度收入增加161.47万元,增幅50.02%,原因: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63万元,占总收入的96.57%;比2019年322.78万元增144.85万元,增幅44.88%,原因: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16.62万元,占总收入的3.43%。比2019年增加16.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77万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336.26万元,2020年支出比2019年增加140.74万元,增长41.85%,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9.8万元,占总支出的60.75%;比上年支出307.26万元减少17.46万元,减幅5.6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87.2万元,占总支出的39.25%;比2019年支出29万元增加158.2万元,增长545.52%,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8万元。比2019年日常支出307.26万元减少17.46万元,减幅5.6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4%。202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95万元/人,与2019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51万元/人对比增加0.44万元/人,主要原因是调整津贴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2万元。比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万元增加158.2万元,增幅545.52%,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26万元,2020年支出比2019年增加130.59万元,增长38.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专项普查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1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专项普查活动。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5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0.87万元的85.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5万元,下降4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5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5.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4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开展统计工作检查、基层工作调研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61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市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工作指导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万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万元增加3.07万元,增长25.99%。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885.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8.69万元,固定资产26.5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0.2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1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85.26 | 858.69 | 26.57 | 0 | 0 | 0 | 26.57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比上年2.49万元增加11.61万元,增幅466.2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用于购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用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