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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10-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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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

二、部门基本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

一、收入支出决算

二、收入决

三、支出决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

(一)主要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

8.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

12.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13.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力努力实现“十三五”。全县“十三五”规划2个主要指标中城市供水率2019年达99.2%,预计到今年底达到预期目标99.95%;安居工程建设(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已完成,高于预期的0.096。行业10个主要目标中,7个已完成,3个未完成:一是2017年,组织申报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但由于我县城市总规修编未通过省市专家组评审,绿地专项规划无法编制,后续工作未推进。二是截至目前县城A片区范围内计划建设的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未实施。按照国家政策,国家仅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进行资金补助,而我县未列入试点城市,因地方财力困难,未持续建设此类工程。三是目前全县新建建筑全部达到低碳能耗标准,与单位建筑面积实际能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低能耗建筑占新建筑比重提高到80%以上目标差距大。“十三五”期间,精心组织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各项工作,城乡环境更加生态宜居。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0.23%,绿化覆盖率达44.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16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99.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1.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覆盖87.5%、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率22.5%。广大人民群众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

(二)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巩固提升、查漏补缺、持续“清零”,围绕危房认定、改造方案、技术服务、质量监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6个重点环节,边查边改,消防隐患,抓好回头看,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排查,对标、对表抓好整改,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成效,为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作准备。自2016年以来,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重点瞄准“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7833户,累计投入资金17.03亿元,其中:整合中央、省、市资金4.27亿元,县级自筹3.24亿元,金融贷款扶持9.52亿元。全部完成9个乡(镇)建档立卡户9867户的《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信息系统录

(三)全力增项目带动指标。建成了一批供水、垃圾、污水、公厕等重点工程,城镇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积极推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全县共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县域内共有4家建筑业企业。“十三五”全县开工建设商品住房近80.95万平方米,销售近25.8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预计11.26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预计8.89亿元,实现了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住房结构基本合理、住房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十三五”预计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6亿元。2020年,列入全县生产考核总值核算的2项基础性指标完成良好。1—10月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52万平方米、1—12月预计完成5万平方米、三季度房地产从业人员733人、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2197.4万元,建筑业增加值10.237亿元、增速17.3

(四)全力增进住房保障民生福祉。坚持把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完善城镇配套设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强指导服务,狠抓措施落实,基本实现了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有保障。全县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3286套,累计分配10404套、分配率78.3%,全县共有2.913万住房困难群众享受到公租房保障。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7278户,2020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385户,发放资金92.16万

(五)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海绵化建设、人性化治理发展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主攻方向,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承载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城市污水管网建设3.5公里,完成人民路、景戈路、建设路等主要街道路面路面、人行道改造和下水管网疏通修复,完成县城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启动建设耿马县老职中次干道路连接线、无名路,耿马自治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完成可研和专债实施方案编制。二是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思想,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实施老旧管网改造、环境整治、停车场、绿化、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实现了房屋暧、窗明净、排水通、路面平、出行宽、环境美的目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年内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9个(县城27个、孟定12个)相继开工建设。其中,耿马县城计划改造27个699户,计划总投资1.05亿元。目前,完成改造6个414户,完成投资0.2亿

(六)全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把提升人居环境作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最有力抓手,精心组织污水垃圾设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立面改造等民心实事,城乡面貌不断改善、改观。一是生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开工建设耿马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勐永镇日处理1300吨一体化设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日处理1300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推进。全县7个非城关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90%。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县村庄共建有生活垃圾池749个,建成3个乡(镇)4个村焚烧垃圾处理厂。农村生活垃圾“可腐烂、不可腐烂”分类处理深入推进,全县有76个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四是沿边小康村建设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沿边7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路灯、村庄风貌改造提升4项工作有序推进,共60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585万元。美丽国门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00万

(七 )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一是爱国卫生7个专项取得实效。搞好宣传动员,发动全民参与整治城乡建成区裸露垃圾。县城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70%,机械化清扫面积42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新增垃圾果皮分类箱800个。新购垃圾箱22个、垃圾桶8个、修复破损垃圾箱61个,清理561处裸露垃圾点、垃圾量约1729.71吨;整治道路137条、长度206.4公里。建成5座智慧厕所、37座城市公厕,全面消除县城旱厕,“三无三有”全面达标。建成乡(镇)镇区公厕33座。完成建成区洗手设施82个。进一步优化“空间环境”,主要街道管线铺设入地改造,亮化率达100%。按照生态城市、海绵城市、园林城市的建设要求,引入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三位一体”的设计理念打造“山水田园”综合体。全面抓实县城主城区增花增绿、提质扩容,做到生态宜人。建成勐相湿地公园、滨河栈道、甘东瀑布休闲公园,打造多个城市小景观绿地,提质改造景戈白塔公园。打造园林式县直单位5个,“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正在开展。突出优势,彰显傣佤“特色”。传承挖掘民族文化,彰显民族特色,以傣、佤文化为主题,以“红、黄、白、灰”四种颜色为主色调,融入传统文化,完成12条主街道,1036户建筑外立面改造。建设城市“会客厅”,在3个入城口打造耿马县城新门户,展示耿马的人文历史和独特韵味。补齐短板,争创“智慧”城市。开工建设3个智慧城市停车场,停车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突出特色,彰显文化底蕴,精心打造耿马老大街、勐相酒吧主题街、小街美食街和湖岸星光休闲街4条主题街区,民族风情浓郁、农特产品供应充足的经营业态正逐步呈现。认真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21项建设指标59个指标要求对标对表对项开展自评,涉及住建部门指标50项。2020年11月11日,完成省住建厅组织的“美丽县城”行业考评工

(八)全力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和实施方案》和《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表》,完成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镇燃气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组织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实地培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远程培训。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对24个重大建设项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一年来共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项目建设合同、信访、纠纷等法律咨询10余次。在日常履职中,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切实把好人防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安全生产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重要关口,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管理。三是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夯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每月开展一次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及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住建系统紧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全面加强法治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抓手,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推进企业责任落实。共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5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2次;建筑施工场地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2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行政执法处罚2件。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的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保持三个下降。加大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发包、未批先建、转包、挂靠、串通投标、规避招标等扰乱市场行为,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加强对2家城镇燃气监管,规范行业秩序,整治乱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稳步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已清偿8家企业11个项目欠款276.81万元,以资抵债形式偿还欠款8家企业8个项目欠款471.87万

(九)全力抓实人防工作。一是人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依法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继续实现稳定增长,共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145件。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8号)精神,按事业性收费标准下调30%的规定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44.74万元。共征收易地建设费815.08元,实际征收570.34万元。三是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推进顺利。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3个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顺利举

(十)全力营造风清气正住建环境。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承诺书》;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进行督促和检查,做到随时提醒、随时纠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提醒谈话2次,上廉政党课2次;二是认真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加强风险防控,排查2020年廉政风险隐患,继续建立高、中、低三类廉政风险点,健全防控机制,紧盯权力资源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招投标、住房保障、质检、财务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构筑制度防线,梳理权力数34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个,查找重点岗位风险点13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4条,梳理个人岗位25个,查找风险点47个,制定防控措施56条。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谁主管、谁负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股(室)、站、所,每一名干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合力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都有责任事,事事都有责任人的工作格局,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

二、部门基本

(一)部门决算单位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3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

(详见附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45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8.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14943.62万元增加3515.15万元,增加23.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停车场专债项目资金4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88.55万元。较上年8069.07万元增加4019.48万元,增加49.81%。其中:基本支出52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38%;项目支出11559.12万元,占总支出的95.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加原因是:2020年新增停车场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导致2020年部门支出整体较上年同期增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用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29.42 万元。较上年的852.89万元减少323.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日常支出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41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59.12万元。与上年的7216.18万元对比增加4342.94万元,增长60.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的项目较上年增加,导致项目资金较较上年上涨。其中:2110302耿财预发〔2019〕2号2019年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资金281.4万元,2020年度支出281.4万元,项目资金全部支出,项目开展较好;2110302科目耿财预发〔2020〕1号孟定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污水处理费及2020年在线自动连续监测170万元,2020年支出85万元,资金结存原因是项目正在开展,按进度拨付;2110302耿财预发〔2020〕1号2020年度县城污水处理费及2020年超量污水处理497.44万元,2020年支出375.24万元,资金结存原因是项目正在开展,按进度拨付;2111103耿财行〔2019〕28号2017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35万元,2020年支出3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201耿财建〔2019〕36号2019年城乡规划管理专项资金20万元,2020年支出2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201 耿财行〔2020〕160号孟定镇安居路(一期)道路工程补充咨询费10.3万元,2020年支出10.3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201耿财行〔2020〕160号孟定镇安居路(一期)道路工程造价咨询费15.72万元,2020年支出15.72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201耿财行〔2020〕160号孟定镇允相路(一期)道路工程造价咨询费16.07万元。2020年支出16.07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201耿财行〔2020〕160号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汇划费15万元,2020年支出1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 2120201耿财行〔2020〕160号孟定镇安居路一期道路工程设计费11万元,2020年支出11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201耿财行〔2020〕160号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方案水费20万元,2020年支出2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03耿财行〔2019〕28号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2020年支出1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03耿财预发〔2020〕1号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城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支付,项目正在实施中;2120399耿财建﹝2018〕38号2018年度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40万元,2020年支出4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建﹝2019〕40号2019年度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44万元,2020年支出44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耿马县城2017年污水管网工程(勐相湿地公园片区、东南亚国际边贸城区及耿马一中片区)建设设计费4万元,2020年支出4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耿马县2015年棚户区民小消防路东侧原看守所旁道路改造项目2万元,2020年支出2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耿马县城2017年污水管网工程(勐相湿地公园片区、东南亚国际边贸城区)建设设计费4万元,2020年支出4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孟定园区市政道路新城大道建设资金15万元,2020年支出1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2011年保障性住房艾叶小区工程造价咨询费0.5万元,2020年支出0.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 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孟定核心园区五条市政道路结算审计费7万元,2020年支出7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耿沧线入城道路两违整治工程款7万元,2020年支出7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耿马县城2017年污水管网工程(勐相湿地公园片区、东南亚国际边贸城区及耿马一中片区)建设设计费3万元,2020年支出3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2015年棚户区改造地税局宿舍北侧道路及环一路南侧消防路1万元,2002年支出1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2015年棚户区民小消防路东侧原看守所旁道路改造1万元,2020年支出1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行〔2020〕160号地下管线普查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款35万元,2020年支出3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399耿财建〔2020〕48号2020年公共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74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款;2120501耿财行〔2020〕160号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费16.8万元,2020年支出16.8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501耿财行〔2020〕160号园林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15万元,2020年支出1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0501耿财行〔2020〕160号2017年城市公厕建设资金13.5万元,2020年支出13.5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1402耿财预发〔2020〕1号2020年污水代征手续费14万元,2020年支出14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1402耿财行〔2020〕151号2020年污水代征手续费2万元,2020年支出2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行〔2020〕58号“美丽县城”前期服务费及部分工程款补助资金150万元,2020年支出15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预发〔2020〕1号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64万元,2020年支出64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预发〔2020〕1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2万元,2020年支出2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预发〔2020〕1号抗震安居工程、四类重点对象、非四类重点对象贴息贷款98万元,2020年支出98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行〔2020〕160号耿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防渗工程结算审计20.49万元,2020年支出20.49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行〔2020〕160号耿马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防渗工程结算审计10万元,2020年支出1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行〔2020〕160号2017年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费9万元,2020年支出9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29901耿财预发〔2020〕1号边境小康村风貌提升项目(树脂瓦改造)100万元,2020年支出10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130504耿财农〔2019〕81号2019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00万,2020年支出50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03耿财综〔2019〕3号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32万元,2020年支出1732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03耿财建〔2020〕32号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150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3耿财综〔2020〕11号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962.5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3耿财综〔2020〕9号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969万元,2020年支出287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3耿财预发〔2020〕1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17.62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5耿财农〔2019〕4号2019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万元,2020年支出1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05耿财社〔2020〕119号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资金96万元,2002年支出96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05耿财农〔2020〕34号2020年第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909.03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6耿财行〔2019〕28号2017年中央财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2020年支出50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07耿财综〔2020〕9号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3万元,2020年支出53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08耿财综联发〔2020〕1号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49.24万元,2020年支出40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8耿财综〔2020〕6号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58.89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8耿财综联发〔2020〕3号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5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8耿财建〔2020〕12号耿马自治县委、县政府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30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8耿财建〔2020〕12号耿马自治县糖厂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6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8耿财建〔2020〕12号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0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08耿财建〔2020〕12号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宿舍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80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99耿财行〔2019〕28号2016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08万元,2020年支出108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99耿财行〔2019〕28号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250.1万元,2020年支出1250.1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99耿财建〔2019〕21号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050万元,2020年支出1050万元,项目开展较好;2210199耿财预发〔2020〕1号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13.5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99耿财预发〔2020〕1号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20)62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10199耿财预发〔2020〕1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20)110万元,2020年支出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2290402耿财预发〔2020〕13号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2020年支出4000万元,项目开展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78%。较上年8,043.07万元增加29.48万元,增长0.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基本与去年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退休费47.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1.5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37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7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76.65万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6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2%。基本工资支出113.6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55.47万元;奖金支出54.6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6.06万元;办公费支出0.49万元;水费支出0.79万元;电费支出0.68万元;邮电费支出1.51万元;差旅费支出1.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6.5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80.38万

12.农林水(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6.20%。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万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1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4%。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201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0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5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3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0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408.10万元;住房公积金30.53万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1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的6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0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2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原基础上压减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5万元,增长23.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8万元,上升2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上升22.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冠疫情防治导致派公车次数增加,二是我单位项目涉及各个乡镇,项目更进及项目验收等需要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0万元,占84.44%;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15.56%。具体情况如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0万元。其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未安排购置任何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1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其

国内接待费0.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万元,较上年的40.14万元减少23.01万元,减少57.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相关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对减少。其中办公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的3.7万元减少3.21万元,下降86.76%;水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0.79万元,增长100%;电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的0.77万元增加0.02万元,增加2.60%;邮电费支出1.51万元,较上年的0.17万元增加1.34万元,增长788.24%;差旅费支出1.85万元,较上年的4.4万元减少2.55万元,下降57.95%;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的0.77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20.78%;工会经费支出4.88万元,较上年的10.78万元减少5.90万元,减少54.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出5.10万元,较上年的4.11万元增加0.99万元,增长24.0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0万元,较上年的0.14万元增加0.76万元,增长542.86

二、国有资产占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2887.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48.84万元,固定资产339.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05.65万元,其中;流动减少6155.8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

合计 1 22887.9 22548.84 339.06 149.22 145.42 44.42 0.00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信

六、相关口径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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