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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作者: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时间:2021-10-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林业和草原局下设正股级行政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事业机构9个,包括:资源林政站、营林站、林果产业发展中心、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福荣木材检查站、大红山林场、天园林场、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国有林场管理站。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保有量6辆。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局2020年度编制人数5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51人,共核定行政编制8人,现有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人,实有3人。事业人员编制39人,现有事业人员37人,机关工勤编制0人,现有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组织业务培训。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进行了防火知识培训。二是加强督查工作。成立由林草局和应急管理局领导的督查组到乡镇开展督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三是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在耿马电视台、耿马讯播报和刊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全县重点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责任公示》,共发放户主通知书40万份、农家历宣传册12万份、中小学生宣传册12万份、五色宣传牌8万块、五彩旗3万套、印制县长令1.5万份、宣传纸杯10万个。在羊耿线勐永至耿马段、小勐线小黑江至勐省段二级路安装永久性宣传牌10个。四是采购应急救援物资。共采购120万应急救援物资做好物资储备,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防灭火指挥所、瞭望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情)归口管理、零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共组建103支义务扑火队,共计3965人,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办、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共同组织各乡(镇)进行防火知识、扑救技能、森林火灾种类等业务培训,受训人数达2300 人次。

  2、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及天然林停伐工作。一是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我县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保持不变91.52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国有55.78 万亩,集体35.74万亩2019年到位资金1113.88万元,2020年到位资金1083.88万元,其中:应兑现补偿费357.4万元均未兑付;应使用管护资金726.5万元,已使用311.3万元,未使用415.18万元。二是推进天然林停伐工作。全县纳入停伐保护的天然商品林共计158.23万亩调整后天然林停伐保护规模127.06,其中国有7.78万亩,集体119.28万亩。截至目前,中央财政下拨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2334.55万元.其中应兑现补偿资金1192.7万元均未兑付;应使用管护资金830.05万元,使用182.51万元。

    3、切实完成营林造林及新一轮整改复耕任务。一是推进营林造林工作。2020年全县计划完成人工造林4万亩。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3.6698万,完成计划的91.75%二是推进新一轮整改复耕工作。2019年新一轮整改复耕任务2万亩,由于新一轮整改复耕是跨年度分批实施,截至目前,新一轮整改复耕已完成6600亩,占计划的33%。在冬季造林时将进一步推进新一轮整改复耕工作。

  4、紧盯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病虫害1.45万,防治面积1.39万亩,主要以无公害防治为主化防为辅。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林草薇甘菊、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防治工作并制定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二是开展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2020年薇甘菊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枯死树及时送检,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三是切实做好沙漠蝗、竹蝗、本土蝗虫灾害防控工作。制定了《沙漠蝗林草灾害防控应急预案》,成立沙漠蝗灾防控指挥部,布设6个沙漠蝗虫监测点实行分片包干、逐一排查,密切监测沙漠蝗虫的变化动态,并及时上报沙漠蝗疫情监测情况。四是切实做好2020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下发了《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林业和草原局鼠害、草原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5、持续推进采伐限额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工作及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一是采伐限额执行工作。截至目前,2020年总采伐证863份,总蓄积121860.77立方米,总面积2941.86公顷。二是做好占用征收林地工作。2020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征占用手续39起,面积100.4199公顷(永久22起,面积:40.378公顷、临时17起,面积60.0419公顷)三是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疑似图斑589个(细化图斑1036个),判读面积1178.8953公顷,经调查核实,违法图斑218个(细化图斑),面积197.6805公顷。

  6、聚焦绿化美化项目建设。一是耿马县2019年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项目(十七个点)。预计总投资5267.9671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项目已过政府常务会,相关手续已完善。二是耿马县2020年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项目(二十一个点),预计总投资4147.2741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项目已过政府常务会,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7、有序推进林果产业发展工作。一是截至目前,完成澳洲坚果提质增效管护培训2场次,人数达120余人。二是完成全县3.6698万亩342.8340万株经济林木苗木检验、发放等工作。三是做好全县林果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等工作。

  8、切实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共开展宣传6场次,出动车辆6台次、人员27人次,发放倡议书、宣传册800余份,受教育人数960余人次,制作警示标语牌36块。二是认真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每年投保350万元,其中省级330万元,市级20万元。招标采取上级统一招标、一招三年,保险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的方式,补偿款由承保公司直接支付给受灾(害)农户。三是做好禁食在养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工作。共处置在养陆生野生动物13908只(头)处置工作费用231160元,补偿费用506.895万元。

  9、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我县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具体工作程序为:前期宣传发动、制定全县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全县保护地摸底调查、提出全县保护地优化整合议案主要内容并上报市级审核、形成正式全县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按照预案优化整合完成全县保护地矢量数据和保护地勘界落界工作。截至目前,已将全县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报省上审核。

  10、深入开展古茶树(园)资源联合调查工作。全县共调查完成古茶树资源4.86799万亩,按两类林统计:公益林4.43305万亩,商品林0.43494万亩;按起源统计:天然古茶树资源4.43299万亩,人工古茶树资源0.435万亩;按乡(镇)和保护区统计:勐永镇0.19963万亩,勐简乡0.16704万亩,芒洪乡0.05937万亩,孟定镇0.00054万亩,耿马镇0.00464万亩,勐撒镇 0.00346万亩,大兴乡0.00037万亩,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马区4.43294万亩。古茶树单株调查405株,按起源统计:天然单株87株,人工单株318株。按两类林分为公益林115株,商品林290株;按权属分为国有75株,集体174株,个人156株。

  11、开展全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县87个种茶毁林疑似图斑中涉及违法图斑13个,图斑13个,2017年以前毁林种植的有7个图斑,2017年以后有6个图斑,涉及违法图斑的案件线索已将移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截至目前,乡镇人民政府对13个违法图斑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2017年以前毁林种植的7个违图斑当事人签订了8份农户整改承诺书,将毁林种植地块继续按照林地用途进行经营管理,保证不再扩大毁林种植面积。2017年以后毁林种植的6个图斑,权属为集体,其中:勐撒镇2个图斑,芒洪乡3个图斑,四排山乡1个图斑,6个违法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违法图斑案件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已查处1起,其余5起已过追诉时限,不予立案,现地拔除茶苗4630余株,恢复林地面积0.82公顷,恢复树种桤木、西南桦共2310株。

  12、狠抓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网格化排查工作。,共分为6个小组进行排查,特别是近期孟定镇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各小组加大力度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做好承诺书签订、告知书发放和住户信息登记上报工作。二是做好单位内部防控工作。向干部职工发放口罩、酒精等,每天定期消毒,要求干部职工出入扫码、测量体温并登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林业和草原局下设正股级行政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事业机构9个,包括:资源林政站、营林站、林果产业发展中心、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福荣木材检查站、大红山林场、天园林场、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国有林场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51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含有森林防火专用车等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27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6.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0389.65万元对比减少11308万元。主要原因:由于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重,各级部门整合力度大,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9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58万元,占总支出的14.63%;项目支出5120.31万元,占总支出的85.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480.24万元,对比增加2516.65万元,增加72.3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发放农户补贴类的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7.58万元。与上年882.7万元,对比减少5.12元,减少率为0.58%。主要原因:由于人员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20.3万元。与上2597.53万元对比增加2523.77万元,增加率97.16%。主要原因公益林、天然林停伐补、新一轮退耕还项目惠农补贴资金兑付,其他林草原项目增加等情况导致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3480.24万元,对比增加2516.65万元,增加72.3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发放农户补贴类的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96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3万元,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4.71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19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2110401生态保护658.91万,2110499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14.69万元,2110501 森林管护12.47万元,2110507停伐补助7.84万元,2110602 退耕现金566.66万元,2110605 整改复耕工程建设457.27万元,2110699  其他整改复耕支106.69万元,2110799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3万元,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3.67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381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6%。主要用于2130204 事业机构653.71万元,  2130205森林培育176.15万元,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05.22万元2130221产业化管理7.72万元,2130234 防灾减灾27.19万元,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12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98.41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2.17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6.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6万元减少0.48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2019年支出数2.91万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41.33%,与2019年支出数2.48万元一致;2020年公务接待预算数为9.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4.52%,支出数与2019年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耿财【2014】83号文件,减少公务接待批次与压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占85.26%;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14.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6万元,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3万元对比,减少5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2020年林草部门公务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2835.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86.71万元,固定资产134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9957.2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2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96.78万元,比上年29399.16万元减少7002.38万元,减少31.26%。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

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

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835.14

21486.71

1348.43

808.36

179.490



359.68





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6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1111


  
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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