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000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和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一条主线”抓责任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是知责明责。县委坚持责任清单化,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明确县委主体责任53项、纪委监督责任35项,分解县直部门任务33项,做到目标明确、主体明晰、责任具体。二是履责尽责。县委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共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6次、20个议题。三是考责问责。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单位74个,优秀22个,合格50个,对评定不合格、基本合格的2个单位进行约谈和复查验收。组织21名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和评议。
2.践行“两个维护”抓监督
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耿马落地生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跟进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监督行动看政治、监督工作看落实,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二是精准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不维护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三是全程监督。全要素、全覆盖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硬核监督推动。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印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十带头、十严禁”》规定。
3.推进“三不”机制抓惩防
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一是强震慑。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清除耿马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污染因子”,巩固“不能”“不想”的基础。二是扎笼子。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巩固“不敢”“不想”的成果。三是筑堤坝。坚持教育、警示、激励并举,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实现“不敢”“不能”的升华。
4.做实“四个全覆盖”抓合力
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是抓在日常。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80人次,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红白榜”六项指标全市第一,人均处置问题线索数、处理科级干部比例、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占比3项核心指标位列全省“红榜”。二是严在经常。针对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坚持“发布一个公告、印发一份通知、编发一条短信、派出一批检查组、进行一次通报、查处一批问题、做好一次总结”“7个1”监督制度,举旗亮剑、较真碰硬反“四风”。
5.勇于开拓奋进抓创新
聚焦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的堵点、卡点,积极创新思路,探索“耿马方案”。一是创新模式抓监督。研发“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监督平台”,打通部门壁垒,冲破人情桎梏,消除信息孤岛,用“互联网+”管住“微权力”,用“大数据”严防“微腐败”,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二是创新载体抓环境。围绕“当好‘店小二’,政企一家亲”目标,制定了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方案,挂牌12户企业为示范点,全县42户企业有纪检监察干部联系,邀请38名企业员工担任监督员,印发了倡议书、监督联系卡、致企业家一封信,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作风“十不准”,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定期不定期检查、巡察、督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耿马营商环境“梗阻”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含县委巡察机构11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356.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6.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总收入对比增加227.31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年末化解项目经费增加(“三网一机”建设经费24.4万元;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监督平台软件开发费用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94万元;“6.02”专案工作经费0.5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37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56万元,占总支出的92.8%;项目支出99.23万元,占总支出的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对比增加310.48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年末化解项目经费增加(“三网一机”建设经费24.4万元;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监督平台软件开发费用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94万元;“6.02”专案工作经费0.5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8.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86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4%。2020年人均基本支出21.3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62万元,增长127.5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层纪检机关办案经费2.14万元;七县一区办案经费12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5.18万元;“三网一机”建设经费24.4万元;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监督平台软件开发费用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94万元;“6.02”专案工作经费0.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0.48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年末化解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4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预算的22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38.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限长,燃油费用及维修费增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76万元,下降2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万元,下降1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6万元,下降54.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原则,逐年压减支出费用,减少陪同用餐人数、控制用餐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3万元,占89.09%;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占10.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查办、调查取证工作及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49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相应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43.4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6.68万元,差旅费10.82万元,维修(护)6.01万元,会议费2.38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劳务费9.03万元,工会经费1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3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64.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6.61万元,固定资产60.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91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9.7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0.3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7.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264.28 | 1136.61 | 60.76 | | | | 60.76 | | | 66.91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办公室家具和办公设备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