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2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高位推动,有力有序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做好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的出台工作。二是稳步推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今年5月通过省市验收,力争12月底通过国家命名授牌。三是深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2020年政府下达我局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500万元的目标任务,截至12月我局共向上争取到各类资金2330.5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5.4%。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1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2个,特色优势产业扶持项目1个,沿边城镇建设项目8个,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1个。四是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年内实施民族文化项目1个,资金15万元。五是持续推进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前三季度各相关部门共完成投资37285.5万元。六是继续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感恩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6+n”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坚持依法管理,着力解决好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好宗教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督教工作和伊斯兰教工作的2个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佛教商业化、域外基督教渗透及非法传教、伊斯兰教“三化”等问题的整治工作,继续完善孟定下坝滚乃佛寺大型露天佛教造像的报批手续。四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工作。五是扎实稳妥推进阿式清真寺整改工作和规范基督教活动场所宗教标志物整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1.综合办;2.民族经济发展股;3.民族博物馆;4.宗教事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6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8.16万元,占总收入的97.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4.30万元,占总收入的2.51%。
本年收入比上年的2041.03万元减少278.57万元,比上年减少13.65%,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278.5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6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1万元,占总支出的39.1%;项目支出341.06万元,占总支出的6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本年支出比上年的1746.56万元减少1186.49万元,比上年减少67.93%,主要原因为项目已经实施,但资金未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民族事务经费192.59万元,主要用于民族经济工作及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等民族方面工作支出;宗教事务11.21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修缮及宗教和谐寺观创建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农田水支出37.26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班幸小康示范村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01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03.75万元相比增加15.26万元,增加7.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上缴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保费的单位部分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人均支出11.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06万元,与上年1542.80万元相比减少1201.74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已经实施,但资金未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民族事务经费192.59万元,主要用于民族经济工作及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等民族方面工作支出;宗教事务11.21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修缮及宗教和谐寺观创建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农田水支出37.26万元,主要用于孟定镇班幸小康示范村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4%。与上年的1737.44万元对比减少1207.94万元,减少69.5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0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83万元,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及生育保险的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 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2.43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匹配职工医疗大病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9%,主要用于孟定镇小集镇基础建设。
5.农林水(类)支出3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孟定镇班幸小康示范村建设。
6.住房保障(类)支出1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老化,修理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是在上年预算数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压缩后进行编报的,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不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7万元,下降1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2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62.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19.69%,主要原因本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精减、压缩开支,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占76.4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23.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经费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万元,与上年12.99万元对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为因工作需要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所以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各项支出,其中:办公费1.16万元,水电费0.30万元,差旅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839.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3.24万元,固定资产6.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2.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 1839.26 | 1833.24 | 6.02 | | | | 6.02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2701111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民宗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