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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对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统一管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市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我县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我县财政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承担耿马自治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9.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2.有关职责分工
与耿马自治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耿马自治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临沧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临沧市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与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经济运行监测,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一是起草了《全县2019年经济工作情况及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建议》,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后执行。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30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临政发〔2020〕12号),提出了我县2020年重点督查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31项工作目标建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按月、按季做好各项指标监测、预警、分析和预测,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筹备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按季度做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草拟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起草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临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组织有关部门及县内企业代表参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含降成本)政策专题培训。
2.抓实项目谋划储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继续实行工作项目化。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了8轮在全国、全省、全市重要会议、报告、讲话及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中找项目工作,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共梳理出项目691个,计划总投资2826.9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47个,计划总投资506.8亿元;储备项目204项,计划总投资624.8亿元;谋划项目340项,计划总投资1695.3亿元。二是认真组织编报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全县共有25个项目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计划总投资79.4亿元,申报债券需求32.7亿元;截至目前,我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停车场项目共获得专债资金支持1.3亿元。三是储备了一批“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共储备上报2021年“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61个,计划总投资102.6亿元,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14亿元。四是认真梳理上报“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共上报2021年“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44个,计划总投资127.4亿元,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28.5亿元。梳理上报“十四五”长江经济带重大工程项目23个,计划总投资230亿元。五是梳理上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46.2亿元,申请资金17亿元。省发改委反馈审核通过30个,计划总投资25.3亿元,申请资金9.5亿元。六是积极申报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储备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49个,计划总投资260.5亿元,申报省预算内补助资金70.4亿元。
3.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推动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一是细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对“补短板、增动力”“四个一百”等重点前期项目认真进行梳理,逐项细化前期工作任务、时间进度、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定详细前期工作目标和计划,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完善前期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及时协调办理重大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加快推动前期工作,促成一批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三是积极组织项目入库统计。目前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共有112个(不包括高速公路、河道治理),计划总投资79.53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27个,计划总投资52.4亿元,500万元—5000万元项目71个,计划总投资9.87亿元,房地产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17.26亿元。1至9月,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93亿元,同比增长34.39%,增速全市排名第二位。
4.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科学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一是瞄准全县发展的短板,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主动跟进,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汇报衔接,随时了解上级投资重点和资金投向动态,抓住机遇抢报项目,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项目盘子。2020年通过发改系统共争取中央投资项目共19项,涵盖了卫生、民政、农村公路、水利、产业发展等多个民生领域,已下达投资计划14606万元。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610万元,其中:省级2000万元、市级310万元、县级300万元,集中用于全县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枢纽性、带动性、关键性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复工复产。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有关制度要求的通知》,及时组织召开了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有序组织和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建设,并对各施工企业指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登记返岗复工人员信息、签订返岗返工人员健康信息承诺书等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满足复工复产六个条件,同时,建立医疗小分队结对工作制度,全县共成立15个医疗小分,每支小分队由3名以上医务人员组成,每支队伍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确保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强化协调服务,确保重点项目按时复工,到2月28日全县95个在建项目全部复工。三是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运输、资金、劳动力、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帮助各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免费争取到口罩3904个,消毒粉240包,并帮助联系提供口罩购买渠道11840个。四是全力推进30个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县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上报的工作要求,我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全县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共编辑《耿马自治县推进重大项目工作快报》12期,全力以赴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全县30个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714.3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09.2亿元。截至10月15日,全县30个重大项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17个,开工率56.7%;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有11个,占项目总数的36.7%,累计完成投资80.8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4%。五是加快推进孟定镇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建设。草拟了《关于加快推进孟定镇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孟定镇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提出2020年孟定镇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建设22个重点推进项目,计划总投资333亿元,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90.2亿元。截至10月15日,已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12个,开工率54.54%;完成序时进度的项目有8个,占项目总数的36.4%,累计完成投资60.4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7%。
5.抓好改革任务落实,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切实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 临沧市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改发〔20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耿马自治县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及时总结改革情况和经验,并上报相关材料。二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县发展改革局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调整充实了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确保改革任务得到承接,为改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按照国家、省、市简政放权要求,我局及时调整更新了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5类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18项,“追责情形”116项。同时,草拟了《耿马自治县本级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全面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以及其他权力事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和清正廉洁、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6.抓好物价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一是严格按照职能要求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县级政府定价收费项目管理,完成了全年的收费管理工作任务。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35个,收费项目共21大项,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11个,事业性收费项目10个。2020年以来未发现违法收费行为。县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单位有2个3项,分别是:生猪屠宰场收费、公租房租金(含廉租房)、垃圾清运费。2020年以来未发现违法收费行为。二是开展了全县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和“地条钢”巡查复查工作及殡葬收费检查。并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共出动36人次对市场进行监管、督查,及时完成价格监测周、月、季、年报表报送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做好价格服务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完成价格鉴证235件,鉴证标的值为1994.69万元,其中:涉烟117件,鉴证标的值为621.11万元;刑事99件,鉴证标的值为857.73万元;市场监管局1件,鉴证标的值为235.59万元;海关18件,鉴证标的值为280.28万元,为司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提供准确的价格依据。
7.抓好能源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一是积极做好中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相关工作。耿马县共有小水电站24座,其中:需立即退出电站8座(邱山二级电站、南底河二级电站、南瓦河电站、清水河电站、华侨电站、邱山一级电站、邱山四级电站、邱山三级电站),需整改电站16座。按照职能划分,我局主要负责清理项目核准(审批)手续和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关于请求同意耿马自治县小水电项目审批(核准)合法性判定意见的请示》上报,获政府同意批复,项目核准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项目验收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光伏扶贫项目评估相关工作。今年4月我局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勐永镇香竹林光伏扶贫电站开展县级验收评估,县级验收后反馈了存在的问题:(1)水保、环评等专项验收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2)政府出资10%的1200万元资金还未兑付;(3)企业每年240万元的帮扶资金还未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水保和环评专项报告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继续督促企业加快进度,积极做好国家验收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会同水务、应急管理、工信、供电等部门对全县在建电网(110KV耿马变二期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和小水电站(在建水电站3座,其中:停工2座、在建1座)进行了防汛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检查共排查隐患问题10个,目前完成整改10个。同时,在汛期期间加强对在建电站的监管,实行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确保安全度汛,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上岗人员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积极申报“十四五”能源规划项目。目前,耿马县共初步规划能源项目33个,计划总投资115亿元,其中电网项目12个,电源项目14个,油气管网项目3个,生物质能项目1个,加油站项目2个,电力项目6个,油气9个,光伏项目3个,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1个。五是积极推动医废项目建设。向上级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用于建设医废收转运项目,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主动召集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工作研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妥善解决,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定于11月底开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1月中旬完工。六是督促企业做好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工作。耿马县共涉及6户企业,分别为华新水泥有限公司(临沧)、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耿马南华华侨糖业有限公司、耿马南华糖业有限公司、耿马南华勐永糖业有限公司、临沧孟定南华糖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节能减排工作基础,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提供了便利。
8.抓好“数字经济”工作,积极谋划“新基建”项目。“数字经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目前我县该项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我县于2020年6月23日,成立了“数字耿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我局对“数字经济”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申报“新基建”项目,今年5月,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导向,共谋划上报“新基建”项目11项,计划总投资18.2亿元。8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704个云南省新基建项目(2020—2022年)中,耿马自治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智能物流仓储项目名列其中。自6月18日市长开展找项目培训以来,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找项目”工作,特别是8月以来,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新基建”政策知识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新基建”项目。截至目前,共收集到88个“新基建”项目,总投资规模150亿元。并向第三方寻求合作,聘请云南花果山创新创业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帮助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与上海禾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对接联系,着力推进“新基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9.抓好粮食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初做好政策性粮食和市场流通粮油统计、仓储设施统计和粮油加工企业统计年报、月报;全县纳入统计范围的经营户有5户,通过国家粮油统计直报系统上报数据。 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0年为符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条件的6家企业颁发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截至11月12日,全县有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共11户,并组织开展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自评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和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工作。按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组织并参加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和军粮供应站的库存粮食的自查指导,检查发现问题5个,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3个问题已整改销号,剩余2个问题需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具体为:仓储设施设备老化和承储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并开展了2020年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此次检查共深入9个乡镇、3个农场、检查粮食经营户58户,其中具有粮食收购资格9户,检查粮食2600吨,出动车辆2台次,参加人员8人次,投入检查经费2000余元。在大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的粮食经营行为,我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稳定,粮食充裕。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6台次,参加宣传人员45人次,悬挂标语横幅10幅,摆放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做到宣传有文字、组织有保障,宣传活动不走过场、有实效。三是加强应急网点建设,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抗击疫情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保障工作,在落实好县级储备粮任务的基础上,将临沧禾润粮油加工仓储有限公司、孟定万通商店等5户企业(个体)确定为我县成品粮储备企业,承储460吨成品粮(大米),积极申请抗疫资金400万元,用于购买应急储备大米、折叠床、棉被等抗疫物资,同时做好应急物资的管理和调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注重加强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全县共有15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含一个应急配送点),做到乡(镇)、农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网点全覆盖,保障粮食应急供应。四是做好粮食储备和军粮供应监管工作。根据《耿马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做好2020年储备粮轮换工作,预计2020年12月底轮换完成。强化储备粮和军供粮日常监管,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储备粮储存安全、安全生产检查和军供粮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储粮安全。五是积极谋划申报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十四五”规划项目。共谋划申报了5个项目,分别为耿马自治县粮食仓储加工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耿马自治县禾润粮油加工仓储应急项目、临沧市耿马县危老仓库改造项目、清水河口岸组团进口农产品加工区建设项目和境外玉米、大米深加工厂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亿元,力求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方式紧紧围绕工作落实定措施、出实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10.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规划编制。研究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对“十三五”《纲要》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差距,总结经验,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借鉴。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梳理上报了32项内容争取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步确定了26个重点专项规划同步推进。三是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新要求和投资导向,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弱项,积极梳理编报“十四五”重点项目。共梳理出“十四五”规划项目958项,规划总投资1891亿元。其中,上报市级712项,规划总投资1389亿元。四是结合县情,认真分析研判全县“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谋划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经多次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目前《纲要》基本思路已完成第八稿。
11.强化统筹,助力建设最美丽的地方。1.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函》(临发改函〔2020〕10号)精神,草拟了《耿马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 》推进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跑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城和乡(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抓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工作推进实际情况和上级安排部署,优化实施方案,调整建设项目,完善痕迹台账,草拟及上报各类汇报材料,评选推荐材料等。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完成“美丽县城”短视频制作,印发倡议书,组织全县群众参加2020年云南省“美丽县城”网络评选活动。牵头制作“美丽县城”专题片,配合提供拍摄专题片所需素材,为参加省“美丽县城”办公室组织开展的路演活动做好充分准备。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一周一调度”的方式,密切关注“美丽县城”各项建设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尚未达标的指标分析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将发现问题和困难反馈至各相关部门,督促各相关部门采取目标倒逼、时间倒逼,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指标建成达标。全面保障“美丽县城”创建。3.抓好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一是统筹协调各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加快推进小镇耿马边地风情小镇的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3.7亿元。二是聘请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孟定芒团纸艺小镇、下坝古法红糖小镇、色树坝边境商贸小镇《总体规划》及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孟定芒团纸艺小镇、下坝古法红糖小镇《总体规划》及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初稿已经完成,待提交县城规委会审查。色树坝边境商贸小镇发展《总体规划》及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加快编制。
12.抓好边境小康村项目建设,积极申报以工代赈项目。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兴边富民边境小康村建设规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兴边富民边境小康村建设实施方案》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快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的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目前,实施的8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6亿元。 二是编制上报了芒洪乡芒洪村、孟定镇芒美村、芒艾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1491万元。三是编制完成上报芒洪乡芒洪村、孟定镇芒美村、芒艾村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1491万元。并做好我县2021年兴边富民行动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编制准备工作。
13.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一是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二是认真落实挂包帮工作。抽调扶贫工作队员2人,分别到孟定镇芒艾村和山头寨村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其中1名副局长驻孟定镇山头寨村担任第一书记专抓边境小康村建设。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派工作人员到挂钩村开展动态调整等工作。单位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极大地支持和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派驻的工作队员以扎实的作风,勇于担当的精神,深入到群众中,及时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单位,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工作得到了所在乡镇、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的高度认可。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县联席办《关于对驻村扶贫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要求,及时为驻村工作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每名驻村工作队员每年5000元工作经费保障到位。三是在春节、中秋节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对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党员及帮扶群众送去大米、食用油、棉被等生活用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2020年共走访慰问群众4批次,投入慰问资金1万余元,为单位挂钩的67户贫困户送去了温暖,挂钩干部的频繁转走访、察民情、解难题,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包村联户工作,努力为挂钩村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2020年我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在单位工作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节省开支,挤出工作经费2万余元支持孟定镇尖山村、芒艾村和山头寨村开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抓住烤烟种植节令,积极支持挂钩联系勐撒镇芒茂村烤烟种植工作经费1万余元,用于解决烤烟种植引水问题。五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根据《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任务的通知》 要求,积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能力强、身体健康的3名工作人员进驻孟定镇尖山村对三杈木四个组开展全面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核算,尖山村三杈木四个组的73户非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均纯收入都已超过国家脱贫标准,目前没有风险户。
14.统筹推进其他工作。1.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企业名单制管理。根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事项的通知》(临发改发〔2020〕95号)文件,积极申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纳入名单管理。2.实行针对性授信和多渠道融资。制定《2020年耿马县信贷指导意见》,指导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扩宽覆盖面,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总目标。不断加大贴息补助、督促各部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3.抓好诚信体系建设。一是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临沧市人民政府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耿马自治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二是协调开展诚信宣传,推进全县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工信和个人诚信的宣传工作。三是持续开展信用信息数据一体化平台录入工作。自2020年6月30日信用云南系统上线以来,我县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培训会议,将信用信息采集平台账号分配至县级各有关部门,确保各部门信用信息及时录入平台。加强对“双公示”信用信息的运用,推动“双公示”信用信息发挥实际效用,确保“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4.开展好国动办各项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做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相关工作。5.强化项目审批备案服务工作。对受理的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规范审批。截至10月31日 使用国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审批共95个项目,按时办结率100%。6.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先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巡查小白龙水库和南望河周边环境现状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河长办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7.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在建电站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耿办通〔2020〕15号)的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发展改革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县发展改革局作为耿马县城创卫第二片区(青年路中段)牵头单位,及时组织县南滚河保护局、县地震局、县红十字会召开专题会议,划分责任区域,组织对办公区域及县城2号网格青年路中段老年人活动中心—耿马农村信用社—城南加油站—新五洲大酒店责任区域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并与辖区住宅小区住户、店铺、租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标语、讲文明树新风倡议书、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倡议书、文明养犬倡议书、文明餐桌倡议书等,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每日清扫、每日检查”的长效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常态。截至11月13日,第二片区(青年路中段)网格,参加72人次,打扫了7200平方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173户,创建卫生县城倡议书55户,
15.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要求,县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信息排查组、物资保障组,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措施,采取单位负责人统筹指挥调度模式,积极主动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积极抓好网格管理。配合耿马镇城区第九网格协同县搬迁安置办、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妇幼保健院参与对第九网格片区租户、住户、店铺进行逐户摸排,粘贴疫情通告、出入二维码、发放告知书、并签订了《耿马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同时,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挂钩村(孟定镇尖山村),积极配合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返乡人员开展排查、登记,并对重点人员确实做好管护工作,做到底数清楚、不漏一人,对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积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疫情防控宣传、疫情监测等工作,每日及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控办及耿马镇城区第九网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干部职工外出进行严格管控报备,利用微信群、QQ群等网络渠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在局机关办公区域粘贴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社会宣传标语,每日上报外出情况及接触人员情况,先后购买口罩、消毒酒精、体温检测器等疫情防控物资,全方位、无死角消杀了单位公共区域,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做好职工体温测量及来往人员登记等工作。四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给保障。争取到抗疫资金400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折叠床、棉被等应急储备物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强化物价监测预警,安排专人每天开展市场物价监测,确保生活必需品数量充足、价格平稳。
1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提素质。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二是抓管理强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党纪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及一般党员干部均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主要讲话精神培训,5名干部被组织安排到省外参加相关知识培训,1名干部到市发展改革委进行顶岗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抓纪律转作风。把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督促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廉政勤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7.抓好党的建设。一是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研讨。督促党员安装并使用“云岭先锋”APP,并在“云岭先锋”APP上开展“主题党日”10次、“三会一课”16次,使新媒体成为提高党员素质能力的“加油站”。二是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今年以来共接转组织关系3人。切实关心困难党员、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生活,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以实际行动送去组织对党员的关怀。三是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甘东社区报到服务群众3场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制作了党务公开栏,对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班子成员分工、三公经费支出、党费年度收支情况、党员积分等逐一公开,坚持“党费日”制度,落实网上交纳党费,截至2020年11月共上缴党费4228.2元。四是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主体责任清单,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9份,层层压实责任。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思想文化阵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投资股 ,国民经济综合股 ,地方经济发展股,物价管理股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发展规划股,产业发展股,项目服务中心,经济数字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9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52万元,占总支出的68.1%;项目支出215.7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7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退休,调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退休,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70万元,其中: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16万元,2.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43.23万元,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万元,5.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30万元,6.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3.3万元,7.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资金已下达实施项目单位,工作有序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7.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退休,调出),项目前期工作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8%。主要用于支出:(1)2010401行政运行327.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1.10万元,津贴补贴131.57万元,奖金58.12万元,绩效工资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万元。(2)2010499其他发展与事务支出4.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8%。主要用于支出:(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1.17万元,(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0万元,(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7万元,(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支出:(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40万元,(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6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支出:(1)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43.23万元,(2)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支出: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30.00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4.54万元。
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支出:(1)粮食专项业务活动13.30万元,(2)储备粮(油)库建设5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9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完成预算的13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返回上年的公用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5万元,增长4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8万元,增长8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17.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支出在规定范围内,大于上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占75.7%;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2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6万元,邮电费万1.37元,差旅费0.88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工会费4.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84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2.54万元,固定资产539.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75万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03.8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57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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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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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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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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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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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42.21 | 1292.54 | 539.92 | 400.92 | 41.42 | | 97.58 | | | 9.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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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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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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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用于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的,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