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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规范的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基层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贵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方案审查。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耿马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拗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制度,签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保障各类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编制完成《耿马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上报省人民政府待批准。
2.严格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规范土地市场价格机制,更新并制定、公布实施新一轮基准地价,完成工业用地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积极开展土地二级市场调研。采取“实地巡查+系统监管”方式,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形成常态化动态巡查监管体制,坚决遏制恶意囤地行为。
3.规划统筹,不断优化城乡布局
一是严格执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为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4次,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的过渡阶段,确保剩余指标全部使用。二是对城市重点地段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是完成县城各类专项规划,深化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保障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四是以“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载体,完成全县675个自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孟定镇、勐撒镇、勐永镇等8个乡镇总体规划。五是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4.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及生态修复
推动矿业产业转型升级,健全矿山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完成矿业权转型升级。制定《耿马自治县南滚河自然保护区和澜沧江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完成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系统并接入县级平台正在使用的15套,加大对采矿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争取完成我县生态修复“一县一方案”工作,及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5.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及提质改造项目实施力度,完善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后备资源调查工作,编制完成《耿马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后备资源调查及专项规划成果》。二是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报批工作,保障全县2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和其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6.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开展“八年方案”的总结评估。规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地灾治理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抓好已实施完成搬迁避让项目初验,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加强巡查排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水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监测员责任,开展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履行地质灾害监督指导职责。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指导发改、住建、水利部门完成安置点存在问题的整改。实施驻县包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掌握运用部、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7.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成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测量标志点普查及卫星定位系统维护工作。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完成地块的信息采集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三级认定工作已完成外业核查工作,正在开展内业入库落宗。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已完成房地一体外业调查工作,待供地后可办理登记手续。
8.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机制。推进“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9.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效运行,实现房地一体登记制度。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实现房产资料及时移交,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有效融合。开展房地一体存量数据整合入库,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入库,建立权籍数据库、资料整合、入库汇交,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实现交易、缴税、登记人员集成、窗口整合、“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1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1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
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文件。2020年10月23日,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启动耿马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意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招标、同步编制。在2020年12月完成规划招投标工作,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2021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相关政策措施,待市级出台后,我局将及时草拟我县实施意见。
12.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
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GDP建设用地耗地率下降;强化批后监管动态巡查。积极盘活低效用地,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1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2020年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疑似存在无证开采点进行逐一核查,并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及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结合我县砂石资源监管平台,加强对矿产资源领域的日常巡查工作,继续摸排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问题线索,以深入开展“六清”行动为主线,以立长效机制为目标,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储量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设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信息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整治中心、孟定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耿马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勐撒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勐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贺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四排山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大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芒洪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勐简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92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7.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5681.72万元对比减少29754.36万元,下降83.39%,主要原因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13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97万元,占总支出的23.13%;项目支出3,945.52万元,占总支出的76.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2891.23万元对比减少27758.74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为:减少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97万元。与上年支出1363.35万元对比减少176.38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经费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5.52万元。与上年31527.88万元对比减少27582.36万元,下降87.49%,主要原因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支出137.0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5%,资金用于开展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
用地报批工作88.8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资金用于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工作。
增减挂钩(易地扶贫)土地复垦工作支出397.9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0%,通过土地复垦,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耕地质量将得到提高。
土地整治工作支出1003.9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5.4%,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农田基础设施的完善,项目区内耕地质量将得到提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支出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1%,资金用于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为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及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支出14.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资金用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数据录入和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通过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不断促进自然资源监管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自然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工作支出771.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0%,资金用于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让搬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标运管理系统平台支出52.6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资金用于建成一套将集过磅称重、肇事逃逸追查、税费预缴、代扣和对讲系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监控平台,全面覆盖到辖区内,依靠“远程监控计量准运”平台,为砂石行业监管配置“千里眼”,为县级增加收入。
孟定管理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146万,占项目总支出的4%,孟定边合区启动建设以来,随着耿马(孟定)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核心园区建设不断深入,为有力推进孟定边合区开发,提高办事效率,实施孟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综合档案室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机构改革,为适应全县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相关农业、林业、住建部门等档案资料将全部移交自然资源局,实现全县地籍资料集中统一保管,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安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需建盖综合档案室。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17.2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资金用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运转。
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1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5.3%,资金用于完成自然村污水处理及其他工程建设。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费支出1000.4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4.9%,资金用于推动高速路征地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确保高速路项目顺利完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城市提高强有力的服务和支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9.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17%。与上年2754.21万元对比增加1155.3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为:地质灾害项目、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5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5%。主要用于易地扶贫增减挂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工作等。
4.城乡社区(类)支出14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用地报批工作、土地整治工作。
5.农林水(类)支出32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复垦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5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8%。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标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城乡规划工作等。
7.住房保障(类)支出6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开展“两违”工作专项整治、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巡查调查等工作次数增多,项目点多、分散且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比预算增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91万元,增长1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万元,增长79.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开展“两违”工作专项整治、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调查等工作次数增多,项目点多、分散且车辆购买年限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占64.51%;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占35.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两违”工作专项整治、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执法、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87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88.19万元对比减少18.27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为:耿机改发[2019]1号机构改革文件,人员划转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993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76.51万元,固定资产758.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35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33.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21万元(机构改革,资产划转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流动资产增加15724.61万元(主要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无形资产增加0.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98万元(机构改革,资产划转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42平方米,账面原值50.4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已交耿马县国资公司统一管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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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9935.29 | 29176.51 | 758.43 | 646 | 0 | 0 | 112.43 |
|
| 0.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79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项目因设计变更,拨款按工程实施进度拨款。
(二)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三)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撤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重新组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上划管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于2020年年初完成上划手续,相应数据同时划转。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