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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审核、发布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8)负责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
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县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三清”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1)深摸细排,全力开展“户户清”排查工作。一是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紧盯脱贫人口,高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补短工作,强力推进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做到户情信息底数清、到户措施底数清、短板弱项底数清,对摸排出的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按照风险成因“一户一策”、“一事一策”进行帮扶,用好用足产业扶持、就业扶持和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标准。共走访排查复兴村包户农户310户126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2户311人,“两类人员”9户36人。通过边查边改,共解决问题20个;二是结合贫困户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密切跟踪疫情影响贫困人口产业就业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根据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落实一户一方案开展重点帮扶,通过帮扶,全县2019年确定的929户3478人“两类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已全面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加强项目监管,全力开展“项项清”项目梳理工作。一是逐年逐项、逐村逐户梳理摸清项目底数,对入库项目进行逐一核对,细化项目问题清单,补齐问题项目短板。经过梳理,2014年至2020年已开工建设1306个,完成项目资金240761.87万元。目前,完工1252个,未完工54个,项目完成率95.87%,;二是对《耿马自治县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进行了动态调整。2018年—2020年入库项目937个,总投资185961.66万元,申请补助137913.65万元。实现了2018年、2019年、2020年入库项目与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沪滇项目、华能集团帮扶项目相一致。
(3)密切配合,全力开展“账账清”扶贫资金清理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账账清”清理工作,全面梳理2014年至今耿马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经梳理,经过全面梳理,2014年至今耿马县共投入扶贫资金250190.76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易地搬迁、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项目;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按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建立健全资金调度安排和资金审计工作机制,强化对12317监督举报电话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办理,及时转办、交办,分类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和公众监督。
2.以扶贫项目为支撑,全面推动百日提升行动
(1)抓实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坚持脱贫攻坚规划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紧扣贫困户脱贫5项指标,贫困村退出7项指标,聚焦贫困乡、村,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结合,注重与脱贫后续巩固提升结合,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坚持“六个精准”,全面摸底排查到村到户项目需求,重点围绕“安全稳固住房、适龄青少年就学、基本医疗保障、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八大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编报程序来规范项目库建设工作,层层规划、级级把关,建立分行业、分类别的到村、到户项目库,突出到户措施,根据致贫原因,理清脱贫需求,量身定制具体到户、到人帮扶项目,实现覆盖有贫困人口的82个村全覆盖、577个村民小组、986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41056人贫困人口。同时,坚持项目库项目有进有出、适时更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实施一批,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推进过程中优化完善、及时更新,做到有进有出、滚动实施。2020年入库项目230个,总投资52265.87万元,申请补助资金38690.17万元。
(2)抓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强化脱贫巩固提升。一是加快推进沪滇项目。定期召开沪滇协作专题会议,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汇报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情况,对照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考核6个方面19项指标,组织行业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对标自查,并成立了迎检专班,加快沪滇项目推进。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计划总投资3836万元。其中,沪滇帮扶项目财政援助资金3500万元,实施15个项目(农村建设9个,产业发展6个);上海市帮扶耿马自治县携手奔小康项目资金280万元(财政资金140万元,社会帮扶资金140万元),实施携手奔小康项目48个;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财政资金56万元,实施东西部劳务协作项目1个。目前,64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二是加强沪滇交流协作。2020年7月至9月,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带队先后两次前往崇明区考察对接,签订了“民族文化(耿马)助推项目”协议,参观考察了绿色技术银行、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上海汉禾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对携手奔小康、招商引资、产业合作、人才交流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崇明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乡(镇)共组团 1批27人次来我县调研对接,崇明区选派1名党政干部到我县挂职、4名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开展帮扶,我县选派1名党政干部、14名专业技术人才赴崇明区挂职、锻炼、进修,借助沪滇帮扶资金举办致富带头人培训班4期,培训150人,帮助成功创业12人;。上海企业通过消费扶贫采购我县蔬菜、中草药、水果等农产品价值近1686.1万元;通过互访,逐步构建宽领域、多方位协作格局;三是加强沪滇产业合作。按照“招大商、招好商”的思路,搭乘“沪滇协作”东风,继续做好绿赛可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耿马蔗渣模塑可降解餐饮具生产项目”、耿马江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沪资企业)“勐撒蔬菜种植项目”的服务工作,成功引进了临沧特零深山食品有限公司(沪资企业)“大兴乡生猪养猪产业发展项目”,3个企业2020年实际投资达2403.5万元;同年,孟定“茄子”入选上海对口帮扶地区“百县百品”名录。
(3)抓实扶贫小额信贷、助力产业发展。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县扶贫办在前期扶贫小额信贷需求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度、精准性、覆盖面,确保有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能够及时的到扶贫小额信贷扶持,确实解决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只要符合条件的能贷尽贷。截至11月10日,全县办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展期316户1570,发放贷款73户345万元。
3.以动态管理为基础,提前谋划百日巩固行动
(1)压茬推进动态管理工作、着力提高扶贫数据信息质量。根据《临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开组办〔2020〕20号)和《耿马自治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县扶贫办公室牵头对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周密的部署,深入推进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筑牢组织保障。指导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106支1627人,其中:县(区)干部143人,乡(镇)干部264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95人,村(组)干部603人,党员代表179人,村民代表246人同时,全县9个乡(镇)也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为确保全县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指导制定动态管理工作方案93个,其中:县(区)1个,乡(镇)9个,村级83个;同时,将2020年动态管理工作相关资料汇编成册,编制《耿马县2020年动态管理工作资料汇编》110册分发各乡镇、村指导其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数据信息会审工作机制,把好第一关口,防止信息采集不实,录入错误;三是广泛动员发动,抓实贫情分析。为确保动态管理各项工作抓住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共指导召开动员部署会议37次,动员培训1034人次,举办培训班48场次,培训1177人次,开展贫情分析615次,分析研判18175人次;四是对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进村入户开展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目前,完成行政村83个,自然村939个,建档立卡户9863户,边缘易致贫户511户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2)持续开展脱贫监测,全面强化后续帮扶。县扶贫办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四不摘”政策要求,注重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注重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注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分类帮扶,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防止返贫致贫,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一是纳入定点跟踪监测贫困村38个,其中深度贫困村16个,一般贫困村22个。市级定点监测村1个(孟定镇尖坪村),县级定点监测村37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226户34380人。二是密切跟踪因灾、因病、因疫情影响贫困人口产业就业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根据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落实一户一方案开展重点帮扶,通过帮扶,全面消除返贫致贫风险929户3478人。三是继续加大对38个跟踪监测贫困村政策支持,全面推进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农户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拓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就业渠道。2020年,在38个贫困监测点完成投资12940万元,实施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务工就业及产业发展等项目107个。目前项目已全部启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26户3438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6万元,占总收入的0.94%。
与上年度收入2429.84万元对比减少1343.59万元,减幅5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减少,故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6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3.95%;项目支出439.26万元,占总支出的66.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减少1126.75万元,减幅为62.88%,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减少,故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8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7万元,减幅为2.0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2.09万元,减幅为71.87%,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减少,故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8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5.06万元,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2.2018年是扶贫办扶贫工作经费0.56万元,用于扶贫办日常管理支出;
3.2019年8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3.44万元,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4.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6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贴息;
5.2019年扶贫项目管理费53.64万元,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督经费开支。还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6.2019年华能集团项目管理费54.8万元,用于华能集团项目前期准备、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 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业务培训、资金监管等;
7.2020年扶贫项目管理费0.82万元,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督经费开支。还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8.2020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98.63万元,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给予50元(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
9.贫困县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46.9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贴息;
10.化解预拨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41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冲刺迎检工作日常管理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对比减少1132.34万元,减幅为63.25%,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上级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减少,所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4%。主要用于专项扶贫小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616.06万元,占一般贷款贴息资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生活补助资金、扶贫项目管理费、华能集团项目管理费、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等扶贫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3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2.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使用车辆次数增加,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二是本年度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次数增加,接待上级检查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03万元,下降7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1万元,下降93.19%。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本年度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所以接待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48万元,增幅20.84%,原因是年度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使用车辆次数增加,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减少10.51万元,减幅93.19%,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度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占78.47%;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21.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万元,减幅为0.1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2763.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8.33万元,固定资产44.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6.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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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763.29 | 2718.33 | 44.96 |
| 13.12 |
| 3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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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