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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业局   时间:2021-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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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是耿马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态农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农民负担监督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下达的农业项目,对全县的农业投入资金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制定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按分工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地基本建设;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制定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工作。

  7.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9.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和管理。组织抓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抓好全县种畜禽管理,畜牧业生产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加强全县饲料、兽医药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发布和上报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对全县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11.负责农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动物、水生植物,依法行使渔政监督管理职权。

  12.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促进农业贸易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我县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指导下,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以乡村振兴统领为总抓手,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推进“三农”工作,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以点带面、规划先行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始终把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贯穿于农业农村工作始终,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工作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注重政治学习、开展党性教育,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较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思想重视,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结合农村农村工作的特点,把思想政治建设溶入党建工作中,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支部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把党建工作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党小组,号召党员干部带领干部职工,开展全宣传大排查。二是强化学习,夯实党建思想基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结合今年的抗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开展新冠肺炎、动物疫病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知识培训。三是严格制度,增强组织工作活力。按照《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推进 2020 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总体方案》(耿直党工发〔2020〕18 号)要求,制定印发我局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总支书记、总支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支委会议60场,党员大会18场次,主题党日活动48场次。讲党课8场次,教育培训党员320人次。通过支部和部门讨论,将政治学习与农业农村实践结合起来,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学习效果。四是规范行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题学习和讨论;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专题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敲警钟,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自觉把“清正廉洁”四牢记于心,为做好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承诺书》14份,五是认真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打麻将”赌博、“打亲家”习俗异化问题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签订《党员干部不“打干亲”承诺书》17份、《党员干部拒绝赌博承诺书》123份。

  2、农业农村工作成效明显

  (1)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采取科学规划、增加投入、强化管理、优化项目、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深入排查整改等措施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累计建成“糖茶果菜”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面积达304万亩,人均12.5亩,全县农民人均来自高原特色产业收入达7354元。累计建成各类产业扶贫基地161个,贫困乡村农业产业化基地达34.9万亩,贫困人口人均拥有产业基地8.55亩,户均因户施策落实了1—2个脱贫产业,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来自高原特色产业收入预计6700元。全县累计培育省级龙头企业8个、市级27个,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68个,实现46个贫困村全覆盖、贫困户全覆盖。4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2)现代农业稳步推进

  a.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2020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1.7万亩,比上年增0.1万亩,总产11.61万吨,比上年增0.04万吨。结合夏收粮食生产实际,秋粮计划播种面积34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总产10.36  万吨,比上年增0.05万吨。

  b.强化科技推广,提高生产能力。完成勐撒镇种植优质小麦样板200亩;实施烟后水稻种植项目365.4亩,实现亩产402.77公斤,新增经济效益44.15万元;完成烟后玉米种植项目6100亩,实现亩产534公斤,新增经济效益651.48万元。实施软盘育秧20000盘,机插秧推广种植1000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6万亩推广69.2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肥料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

  c.深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防控。全力抓好草地贪夜蛾和沙漠蝗监测与防控工作,开展草地贪夜蛾监测点24个,开展非洲沙蝗为主的外来入侵害虫监测及防控演练1次,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16.48万亩,统防统治面积10.92万亩,全县全年在重大病虫害防控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2%,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总体防治效果85%以上,农药平均利用率42%。开展蔬菜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共抽检蔬菜品种12类63个,抽检样品数3274个,合格样品数3274个,不合格样品2个,合格率99.94%。扎实开展肥料、农药、种子、兽药市场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用物资充足、价格稳定。

  (3)畜牧渔业稳步发展

  一是全县生猪存栏12.02万头、出栏7.23万头,大牲畜存栏7.24万头、出栏肉牛1.19万头,山羊存栏5.96万只、出栏1.70万只,家禽存栏123.88万羽、出栏75.07万羽,肉类总产量0.8959万吨,禽蛋产量497吨,畜牧业产值4.07亿元;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0911亩,比上年减383吨,减幅5.27 %,渔业总产值达1.0002亿元,比上年1.2306亿元减0.2304亿元,减幅23.04%。二是全力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020年春防共完成免疫猪口蹄疫7.25万头,应免密度89.21%;免疫牛口蹄疫3.91万头,应免密度82.26%;免疫羊口蹄疫2.18万只,应免密度62.41%;免疫羊小反刍兽疫2.18万只,应免密度62.41%;免疫禽流感21.99万羽(其中鸡20.4万羽、鸭0.77万羽、鹅0.82万羽),应免密度28.25%。三是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全县累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养殖场(户)645408个次、累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生猪3644676头次。

  (4)农机事业平稳推进

  核实农机补贴资金录入457万元。共有购机户614户,补贴 机具812台套,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20年,农机总动力达22.01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收种综全机械化率达49%。组织举办各类农机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各类机手1000余人次,其中,拖拉机驾驶技能培训262人;县完成共拖拉机注册190台,年检4330台,变更306台,转移登记436台;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5)乡村振兴成效凸显

  a.继续抓好“11073” 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继续按照乡镇8条指标、建制村17条指标、自然村15条指标,集中力量打造73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含市级确定44个)。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整合全县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示范乡创建工作。截至第三季度,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1.6万亩,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3.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培育种养大户465户,家庭农场2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68个,农业龙头企业35个,乡村振兴理事会719个,产业协会133个;开展农民转移就业培训17905人,建立电商平台44个,道路硬化2439885.6平方米,村庄绿化1375227平方米,路灯13795盏,公厕1299座,垃圾池999个,文化活动场所507个,标准化卫生室95个,村史室(传习所)165个。累计完成投资28590.21万元,其中:整合项目资金4245.99万元,市财政投入117.4万元,县财政投入210.7万元,部门挂钩投入40.9万元,社会帮扶资金2431.9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1543.32万元。

  b.继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26号),对照《临沧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500个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指导各乡镇加紧推进,对照建设标准逐村逐项查找短板差距,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列出工作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及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统计监测制度,做好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截至10月底,76个示范村累计完成投资12316.95万元,其中:政府投入4920.25万元,群众自筹7396.7万元。

  c.配合完成2020年度美丽乡村评选。推荐2020年美丽乡村点17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11个,县级2个。完成4个省级美丽乡村的实地核查。

  (6)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提升

  以整治厕所、垃圾、污水、不良风气和提升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5%以上。全县共建成垃圾中转站42座、低温热解焚烧垃圾处理厂7座,村庄共建有生活垃圾池749个,配备垃圾清运车20辆、“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垃圾篓5640个、垃圾桶1380个、保洁员602名。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现状调查、黑臭水体排查,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完成临沧市南汀河流域孟定大桥国考断面耿马自治县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省级环保专项项目库耿马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申报;制定下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行动方案》,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得到有效管控,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52个,洁净村庄创建125个,洁净庭院创建1800户,打造25个鲜花盛开村庄。

  (7)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稳步推进

  预计完成农村户厕27031座,累计完成48473座,完成率100%,预计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7座,累计完成40座,完成率100%。

  (8)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产84个村委会、933个村民小组,核实集体资产总额(村级、组级)1650501702.96元,已审核上报。编制下发了《耿马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启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收尾顺利,确权农户5.2139万户,调查面积186.11万亩,完善合同5.2139万份,已颁发证书4.9584万份,颁证率达95%以上,县级成果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为82027亩,比上年同期增10%,其中,互换3651亩,出租76205亩,股份合作1317亩,其他形式流转面积842亩。指导帮助9个乡镇设立了农村宅基地申请窗口,成立了联审联管办公室,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业务。

  (9)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壮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268个,农业龙头企业35个,上年经营收入30046万元,利润总额1232万元。

  (10)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3773元,比上年的12480增10.94%。

  (11)无重大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耿马县农机事故指标均控制在省安委办下达的范围内,全县无渔业船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12)做好“十四五”项目储备及2020年项目的实施工作

  深入项目区所在乡镇实地调研,积极搞好“十四五”项目储备,实施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魔芋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

部门基本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局内设14个站所,分别是:

    1.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2.动物卫生监督所

  3.畜牧技术推广站

  4.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农机技术推广站

  6.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大队

  7.农业技术推广站

  8.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9.土壤肥料工作站

  10.质保质检站

  11.种子管理站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13.农村能源工作站

  1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94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8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7.44万元,占总收入的0.32%。比上年同期减少0.14%。主要原因:2019年耿财农(2019)79号拨入甘蔗糖料核心基地建设10680万元占额度比重过大,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2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25万元,占总支出的22.52%;项目支出7,138.21万元,占总支出的77.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加134.5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5.25万元。比上年对比减少6.91%,主要原因2020年养老保险没有缴纳总额190.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9%。人均支出9.8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3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0.1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耿财农〔2019〕36号2017年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资金130万元;2、耿财预发〔2018〕1号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60万元;3、耿财社〔2020〕113号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2万元;4、病虫害控制166.41万元;5、行业业务管理13.93万元;6、防灾救灾255万元;7、农业生产发展695.77万元;8、农村合作经济8万元;9、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5万元;10、农村社会事业1694.98万元;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98.66万元;1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8.44万元;1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5万元;14、生产发展3394.02万元;15、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增加136.42%,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88.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33.0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0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13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8,4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4910.88万元;扶贫支出3529.0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1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13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5.62万元,购房补贴1.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6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84.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压缩。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1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三公经费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占76.99%;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占23.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检查验收、考核、调研、上级部门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检查验收、考核、调研、上级部门指导工作、与下级对口部门协调工作的接待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与上年减少42.80%,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682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19.29万元,固定资产604.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2973.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13万元。减幅15.01%,减少的原因财政应反还额度减少(2018至2019年存量资金收加)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823.47

16219.29

604.17

519.95

68.38


15.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1111

2020年决算表.xls

  
附件【2020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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