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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3-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2.承担耿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耿马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包括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工作。

  13.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14.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行政单位。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马县住建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和因应急指挥通信股(耿马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共设置4个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奋先精神,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临沧作风,切实加强干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建设一支讲政治、重本领、敢担当、强作风的高素质住建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政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律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彻底根除庸、懒、散、慢等机关顽疾。

  2.科学规划实施城乡规划,突出龙头作用。一是遵循城乡建设与发展规律,建立完善职责明晰、运转顺畅、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充实力量,县、乡、镇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强化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权限规划管理协调指导的工作力度。二是结合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各类重点项目推进,加快耿马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3.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重大项目为重点,始终把质量安全管理摆在首位,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所有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着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抓好城镇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绿化美化,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及绿化达标单位活动。积极探索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为广大居民创造生态宜居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37388.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77388.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779889.09元,降幅81.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77388.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899889.09元,降幅81.77%;上年结转资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把钱花在刀刃上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37388.05元,其中:本年收入13837388.05元,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77388.05元(本级财力13577388.05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779889.09元,降幅81.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77388.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899889.09元,降幅81.77%;上年结转资金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2021年优化支出结构减少低效无效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837388.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837388.05元,其中:基本支出5550788.05元,项目支出82866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779889.09元,减幅81.46%,其中:基本支出555078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915.76元,增幅6.10%;项目支出8286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098804.85元,降幅88.06%;上年结转资金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5000.00元,减幅100%,主要原因:原因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5550788.0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4788.05元,占基本支出的98.81%;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6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2021年预算数548478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5038.32元,增幅24.9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基本工资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6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2807.36元,增幅81.08%,主要原因:增加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8286600.00元。其中:本年本级财力安排8286600.00元,本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00元。

  项目支出变动原因:本级财力安排2021年预算数8286600.00元,比2020年下达数69245404.85元减少60958804.85元,减幅88.03%,原因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消减无效低效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72723.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24513.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15661.27元,主要用于他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86723.7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107782.7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4248.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2110302)6680000.00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等费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20101)4010749.68元,主要用于行政到位正常运行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102)2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到位正常运行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321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到位正常运行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等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318385.4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等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代征手续费(2121402)26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代征手续费支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2122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204.00元)。

  津贴补贴1419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288.00元)。

  奖金54238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2385.00元)。

  绩效工资4222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2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4513.92元(其中:基本支出424513.92元)。

  职业年金缴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4506.54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06.54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465.71元(其中:基本支出72465.71元)。

  住房公积金318385.44元(其中:基本支出318385.44元)。

  办公费2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

  印刷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咨询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水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电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

  邮电费5000.00(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物业管理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差旅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维修(护)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租赁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会议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培训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专用材料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劳务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委托业务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工会经费53064.24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4.24元)。

  福利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7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00.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退休费472723.20元(其中:基本支出472723.20元)。

  退职(役)费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生活补助20232.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232.00元)。

  办公设备购置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32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320.00元,较上年减少2800.00元,下降8.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5次,共计接待约546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根据耿财发(2019)130号文件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按不低于3%比例压缩。部分接待费用按规由来访单位自行报销,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0年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县城污水处理项目

  (二)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加强县城水质量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充分发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及2021年工作要点,县城污水处理项目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为:污水处理,改善城市水质量,提升城市用水安全,由耿马鑫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解决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繁琐问题.

  四)项目预期绩效

  一是进行污水处理,有利于提升县城整体居住环境,建设美丽县城。

  二是进行污水处理,有利于提升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是代收污水处理费,解决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繁琐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5078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2427.03元,增幅46.91%,主要原因:基本工资缴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其他以工资为基数核算的资金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3

  

  耿马自治县住建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城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签订的《耿马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合同》第六章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依据2010年5月7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水务)签订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由云南水务公司投资建设,并享有30年的特许经营权。经协商达成一致,污水处理费由耿马鑫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后上缴国库,财政统筹拨付;耿马鑫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每年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月210万元,每年代收不足部分290万元由财政解决。依据签订的《耿马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合同》第六章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1年支付耿马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491.14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依据签订的《耿马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合同》第六章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1年支付耿马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491.14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4920000.00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改善水质,提升用水安全,建设美丽县城,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9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111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112611190624702.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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