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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   时间:2021-09-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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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2)、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3)、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4)、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17)、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扣一条主线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社会稳定。(1)是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共收集上报境外情报共收集上报境外情报304期,分析研判材料5期、涉缅专报23期、核查上级情报线索19条。(2)是加强民族宗教保卫工作。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宗教场所走访和缅籍穆斯人员走访,完善台账,同时配合县民宗等部门劝返外籍僧人5名,对10名手续证件齐全的外籍僧人进行了背景审核,新建宗教联络员23名。(3)是加强反邪教工作。建立防治邪教工作机制,每半年走访谈话1次,对辖区内的20名在册邪教人员完成走访。2020年7月,查获一起邪教案件,查处“门徒会”邪教组织人员126名。(4)是加强反恐工作。围绕“吃、住、行、消”等重点环节,开展涉恐、关注人员摸排管理工作,共排查发现临时停留新疆少数民族4人7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5起,处罚8人,罚款1.52万元。组织开展反恐应急演练4场次。共督导检查重点目标和重要领域56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34份。(5)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围绕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缅北局势等10余个重点领域,涉军群体、农民工群体等10余个重点群体开展重点排查工作,及时锁定各类涉稳重点人员。年内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94起,化解344起,治安案件调处486起。共受理信访事项22起,其中1件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予受理,当事人撤回1件,已办结19件19人,办理中1件1人。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捣乱破坏活动,无境外宗教渗透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境活动,元旦、春节、清明等安保任务顺利完成,各个敏感节点平稳度过,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2、抓牢一个主题,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1)是抓好专项行动。县局围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加强队伍整顿。年仙查摆领导班子问题24个,制定整改措施24条,并全部整改完成。(2)是抓好党建工作。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组织读书班1期。创建规范化党支部19个、创建示范化党支部2个。(3)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共发布宣传信息81篇,国家级媒体采用8篇,省级媒体采用6篇,市级媒体36篇。孟定派出所荣获云南省“治庸·战疫”十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提名云南省爱民模范先进集体,荣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集体一等功。(4)是优化队伍结构。共提拔科级干部6名,提拔副科级干部9人,转任7人,改非11人,营造了积极向上的用人氛围。

  3、全力以赴,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后,全县公安机关启动一级务模式,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年取消请休假,认真落实“五个管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强边固防工作和市委专题会议精神,迅速推动“五个一”工作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1)是党政军警民合力管边。全县共设置卡点374个,孟定片区设置卡点348个,其中抵边卡点102个、重要路段卡点45个、村组卡点164个、城区网格卡点37个,其他乡镇设置卡点26个,投入工作人员3323人,其中警察298人、民兵1650人、干部群众1375人。年内,累计检查人员316.6万人/次,检查车251.3万辆/次,劝返人员4.2万人/次,劝返车辆4.3万辆/次。(2)是优化警力配置控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和依托公安部、省厅和曲靖公安支援的98名民警,楚雄支援的60名民兵,加大对边境整治、疫情防控和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强化大湾江和大花桥两个卡点警力人员、装备配置,目前共驻守民辅警、民兵114人;10个派出所根据形势研判,每天不定点、不定时开展流动查缉,防止非法出入境人员绕关避卡,有效减少了死角、盲区。(3)是加强立体化建设护边。合理在物防设施上布建技防设施,并配合人防力量加大巡逻检修力度,确保发挥作用。截至12月28日,我县共建成铁丝网27560米、水泥桩等隔离设施166米,安装高清摄像头210个,安装分布式定位型光纤周界报警系统2.5公里。8架边境巡逻无人机继续对边境一线进行巡逻。(4)是坚持清查治边。把“三查三清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治安防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对“一标三实”APP、境外人员全警采集APP、新版旅店业信息采集APP,共清查出租房1596户、登记外来流动人口15000余人;共摸排流浪、乞讨、拾荒等“三无”人员37人,配合民政部门遣送19人。累计管理主体责任告知10083人、依法规范经营告知10589人、奖励举报渠道告知15427人、电信诈骗基本形式告知60058人。依托全县实行“五户联防、十户联保”工作机制,清查全县13695名外籍人员。(5)是坚持宣传发动守边。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偷越国边境线索,兑现举报奖金30余万元。取消边民补助61户61人。向跨境违法犯罪人员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出协助管控公函51份涉及83人,自11月15日以来,户籍地公安机关已带回75人。同时,健全完善外省籍人员乘车报备,自11月17日开始,累计乘车报备2318人次(除1名缅籍人、3名日本人员外,其他均为外省籍人,其中四川1008人、湖南451人、广东人221人、贵州99人,其他省份495人)。

  4、围绕各项重点工作,抓好公安主业。(1)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六清为重点,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打出漂亮的收官之战,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线索清仓”:累计接收各类线索116条,已办结112条,办结率96.55%,未办结的4条(均为2020的线索)正在全力核查。“案件清结”: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2个、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恶犯罪团伙2个,破获刑事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一审判决6件36人(有3人由瑞丽处理)。“伞网清除”:在案件侦办及线索核查中,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问题线索10条32人。“黑财清底”:在侦办黑恶案件中共没收涉案资产资金5179.33万元,登记保存土地5393.51㎡(估计46.33万元),扣押现金0.3万,手机11部(估计1.5万元)。“行业清源”:累计向26个行业部门发出各类公安函件44份,收到回函44份,回函率100%。(2)是狠抓打跨专项行动。共侦破涉枪刑事案件19起19人,行政案件1起2人,共收缴各类枪支318支,炮弹2枚,手榴弹1枚,子弹680发;侦办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150起701人,打掉17个团伙106人;侦破了公安部督办“3.11”案,以及“11.04”“12.03”等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起9人,行政案件51起51人;抓获逃犯50个;赌博行政案件2起2人;走私刑事案件24起24人,行政案件128起103;反恐案件5起8人;电信诈骗案件38起,抓获背包客6名,抓获涉嫌电信诈骗案件人员24人。(3)是坚决打赢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80起(其中,零星贩毒案件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4名,缴获毒品954.571公斤,破抓缴三大指标排名全市第一;查获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4起,收缴易制毒化学品35.5吨,分别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的57%、32%;查处吸毒人员802人次,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的168%,收戒吸毒人员398人(其中,强戒165人,社戒127人,社康106人),收戒数及强戒数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32%、110%。禁毒大队侦破案件61起(其中,零星贩毒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缴获毒品949.3公斤,查获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4起,收缴易制毒化学品35.5吨。(4)是抓好刑事侦查工作。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203起,破5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6名,其中,立现行命案10起,破10起,打掉犯罪团伙16个82人。先后攻克了省厅督办的“2019.11.28”勐撒李小新被杀案等大要案、20年前“2000年耿马镇允楞村芒帕组村民俸某被杀案”、17年前“2003年出租车驾驶员孔某被抢劫杀害案”等4起命案积案。(5)是提升治安打击整治能力。共受理治安案件1928起,查处1876起,结案1225起,处理违法人员1634人,受理赌博行政案件82起,查处违法人员191人,收缴赌资5万余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起,收缴烟花爆竹421件。办理《民爆物品审批购买证》431份、《运输证》1271份,审批使用炸药335249公斤、雷(导爆)管102862发。受理省外异地办证386证,挂失申报证件32证,受理居民身份证32747证,省内异地办证2626证,办理出生登记3342人,补录遗漏人口43人,死亡注销1851人,为行动不便群众主动上门办证16人次,送证上门115人次。积极配合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着力深化户籍政策落实落地,为脱贫攻坚提供户籍业务支撑。(6)是加强经济侦察工作。共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共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33起,立案34起,涉案金额3284.01万元,破案25起,挽回经济损失797.9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起(集资诈骗案1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起),共涉及投资人320余人,涉案金额3043万余元。(7)是强化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73起,死亡39人,受伤837人,经济损失116.84万元。立交通案件223起,查获危险驾驶罪203起,交通肇事罪20起;刑事拘留2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224人,移送案件143起。共纠正教育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487起,吊销驾驶证121本、行政拘留审批30人。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13283辆,车辆年检22240辆。(8)是稳步推进出入境管理工作。共开展“三非”外国人专项治理行动2次,清理遣送“三非”外国人244起3488人,其中缅甸籍人员3444人、越南籍人员44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遣送3起994人。办理违反出入境管理秩序行政案件549起940人,收缴罚没款387.88万元。(9)是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疫情期间看守、拘留和戒毒所启动战时勤务机制,对民警辅警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在押人员家属会见业务。目前,全县在押人员共918人,累计关押3623人(其中,耿马县看守所在押625人,累计押量1431人;耿马拘留所刑拘隔离126人,累计刑拘隔离848人;青山社区收治收押94人,累计收治收押505人;孟定拘留所关押73人,累计关押839人)。共深挖犯罪线索,获取涉黑涉恶线索13条。(10)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共投入1009.16万元建设完成六个抵边警务室并投入使用;投入8万元建设完成镇北派出所、贺派派出所党建改造项目;投入3万元改造完成四排山勐省警务室项目;投入55.13万元修缮看守所、四排山所房屋;投入71万元提升孟定派出所环境。同时,还改造完成耿马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完成勐撒、城区、孟定执法办案区改造招投标,审计结束芒洪、大兴、贺派三个派出所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6辆。实有车辆超实有编制原因为:中央禁毒经费补助2辆查缉车,镇康编制1辆(目前已经报废处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1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7.19万元,占总收入的95.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2.48万元,占总收入的4.45%。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7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4.13万元,占总收入的93.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8万元,占总收入的6.89%。2020年比2019年增加1847.54万元,增加比例为17.48%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的增加,特别业务费-抵边警务室建设项目资金1027.67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平安城市建设资金1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9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4.04万元,占总支出的72.29%;项目支出3,351.97万元,占总支出的27.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9,55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8.21万元,占总支出的76.17%;项目支出2,276.6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3%2020年比2019年增加支出2541.17万元,增加比例为26.6%,主要原因为支出平安城市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抵边警务室建设项目资金支出425.51万元,疫情防控资金支出241.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44.04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78.21万元,增加支出1465.83万元,增加比例为20.14%,主要原因为,补发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80.89万元,上缴养老保险费60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9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1.97万元。2019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6.63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075.34万元,增加比例为47.23%,主要原因为特别业务费-抵边警务室建设项目资金1027.67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平安城市建设资金1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1)支出办案业务费1180.71万元,用于各办案部门办案业务费支出,支出装备费240.58万元,用于购买各办案部门执法勤务装备支出;(2)立体化边境防控支出1027.67万元,用于6个抵边警务室建设支出;(3)支出中央禁毒专项资金203.01万元,用于各办案部门禁毒办案业务费支出;(4)支平安城市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1)进行治安管理工作;(2)打击刑事犯罪活动;(3)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4)提升我局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全县平安城市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2.57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494.33万元,增加比例为27.2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及养老保险支出增加609.2万元,项目支出平安城市建设项目增加7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1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边防辅警工资及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县财政未专项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在实际开支中公务接待费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办案业务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7.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80.65%;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19.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开展工作调研等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84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71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6.13万元,增加比例为1.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4338.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91.1万元,固定资产12935.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

  3119.72万元,无形资产592.25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

  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7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5项,账面原值32.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338.43

  7691.1

  12935.36

  8652.99

  664.4

  

  3617.97

  

  3119.72

  592.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5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

  

  2020年耿马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格202109281017416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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