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耿马县委办公室于2019年3月17日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耿办字〔2019〕17号),该文件被定为“秘密”件。根据涉密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对该文件进行复制、扫描、公开等,所以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不能公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政府机构行政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股、优抚安置股)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加强县级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建设标准全面形成覆盖“县、乡镇、社区(村)”的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党委政府主导、服务体系支撑、社会力量参与的退役军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个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底数,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
三是优化政策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从政策层面化解矛盾问题。强化政策统筹,充分结合实际,杜绝出现新的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问题,避免政策制度冒进。
(2)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
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逐一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二是深化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油干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消除个别退役人员过高的不理性心理预期。培树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大力宣传张富清等“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
三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导退役军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事业转型、职业转身。
(3)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期安置工作进度。创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等基层工作。
二是推动实现更好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
三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广泛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创业项目和方案,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相关教育资助政策。鼓励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4)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做好参战参试等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同时不断健全社会优待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按时发放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关系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经费。
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5)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是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持续做好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建立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类型、邀请范围、工作流程,切实体现尊崇。
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支持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优化展陈。加强英雄烈士文化研究,推动将英雄烈士载入地方志,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营造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国民教育内容,鼓励社会团体和家庭、个人开展致敬英雄烈士活动。切实做好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工作。
(6)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一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切实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
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结合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排查各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人了解个人工作生活情况,精准梳理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利益诉求,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涉军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决防范规模性聚集,严防相关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22359.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22359.0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5194.46元,增幅4.99%。其中: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5194.46元,增加的原因是预计2021年“抚恤”、“退役安置”、“卫生健康支出”三项科目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70000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是预计2021年“拥军优属”烈士纪念日及慰问烈士遗属工作经费增加20000元、八一慰问经费增加3000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烈士陵园维护管理经费增加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22359.04元,其中:本年收入8322359.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22359.04(本级财力8322359.04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5194.46元,增幅4.99%。其中: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5194.46元,增加的原因是预计2021年“抚恤”、“退役安置”、“卫生健康支出”三项科目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70000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是预计2021年“拥军优属”烈士纪念日及慰问烈士遗属工作经费增加20000元、八一慰问经费增加3000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烈士陵园维护管理经费增加5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22359.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22359.04元,其中:基本支出7952359.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94.46元,增幅0.57%。增加的原因是预计2021年“抚恤”、“退役安置”、“卫生健康支出”三项科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70000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是预计2021年“拥军优属”烈士纪念日及慰问烈士遗属工作经费增加20000元、八一慰问经费增加3000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烈士陵园维护管理经费增加5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409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645.4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烈属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伤残军人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5000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111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及义务兵立功奖励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964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人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28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1100000元,主要用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64419.48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行政运行2667071.11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32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日活动及慰问烈士遗属工作经费补助、八一慰问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维护管理经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8.61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0900.29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1716.2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2654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8234.0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760752元(其中:基本支出760752元)。
津贴补贴10046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628元)。
奖金407984元(其中:基本支出407984元)。
绩效工资245304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04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645.44元(其中:基本支出277645.4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598063.52元(其中:基本支出598063.52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724.04元(其中:基本支出70724.04元)。
住房公积金208234.08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34.08元)。
办公费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
水费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元)。
电费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元)。
邮电费183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元)。
差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公务接待费1067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0元。
工会经费34705.68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5.68元)。
退休费44098.8元(其中:基本支出44098.8元)。
其他交通费用1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00元)
抚恤金123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00元)。
生活补助131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99000元,项目支出320000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000元)。
培训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
维修(护)费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2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670元,较上年减少33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7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3.00%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部分接待费用按规定由来访单位自行报销,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0年度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0505.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03.6元,减少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机关运行成本,导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011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1030305485927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