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1.在耿马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与建设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设下列5个专门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自治县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紧扣耿马“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推动耿马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民代表大会、6次人大常务委员会议,开展10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3项满意度测评、2次河长制督察、1次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报告19个,重点抓好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完成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决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自觉接受县委领导,执行县委决定。
2.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紧扣自治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立法,全面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开展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边疆法治保障、提高边疆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实践和研究。
3.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紧扣自治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监督,盯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经济建设、对缅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实体经济发展以及民法典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民生保障等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
4.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
紧扣自治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善于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讨论决定事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紧扣自治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代表工作,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认真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及诉求,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要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工作站和联络室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工作站和联络室的作用,完成四排山乡芒翁村代表联络室建设。
6.切实增强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37027.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37027.0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2555.43元,减幅2.4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调出、人员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变动等相应的经费有所变动,2021年项目经费指标较上年减少90000元,项目经费减幅12.8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37027.08元,其中:本年9037027.0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37027.08元(本级财力9037027.0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2555.43元,减幅2.4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调出、人员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变动等相应的经费有所变动,2021年项目经费指标较上年减少90000元,项目经费减幅12.86%。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37027.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37027.08元,其中:基本支出8427027.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555.43元,减幅1.5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人员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变动等相应的经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6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000元,减幅12.8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2021年项目经费指标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6300465.87元,主要用于日常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3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5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16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75489.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2606.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1220.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1932.9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35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6954.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8454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444.00元)。
津贴补贴20458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844.00元)。
津贴补贴51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1500.00元)。
奖金1537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787.00元)。
奖金9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00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2606.08元(其中:支出622606.08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1932.97元(其中:基本支出431932.97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3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8.0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82.58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5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37.62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62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021.11元(其中:基本支出62021.11元)。
住房公积金466954.56元(其中:基本支出466954.56元)。
办公费931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102.00元)。
公务接待费208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8.00元)。
差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工会经费77825.76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5.76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42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8400.00元)。
退休费575489.40元(其中:基本支出575489.40元)。
生活补助29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0.00元)。
生活补助19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总额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898元,较上年减少2502元,下降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原因为:按照中央、省、市、县过“紧日子”的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继续加强控制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898元,较上年减少2502元,下降10.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105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中央、省、市、县过“紧日子”,2021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压缩经费的有关要求,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二)项目年度目标
1.在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讨论、决定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6.撤销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8.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四)项目预期绩效
1.以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为重点,以人大常务委员会各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2.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3.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业务知识,不断创新学习方法,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二是增强参谋意识,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提高监督质量、发挥代表作用上当好参谋、出好主意。三是增强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的理念,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机关一盘棋,与各专委会、各委(室)一起抓好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自治县人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0225.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90.4元,增幅1.6%,主要原因:职级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资、人员调入、工会费、公用经费等相应的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3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工作职责和2021年工作重点,本着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出人大2021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在耿马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讨论、决定耿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监督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6.撤销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8.在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住宿费、伙食费、农村代表误工补贴费、接送代表燃料补助费、会场租赁及会议服务等等不可预见的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3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住宿费、伙食费、农村代表误工补贴费、接送代表燃料补助费、会场租赁及会议服务等等不可预见的费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保障会议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