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自治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负责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传播;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情况为目标,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积极组织和开展社会募捐,筹措灾害救助款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抗灾救灾。
3、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扶危济贫、关爱弱势群体等社会救助工作,当好政府在人道领域救助工作的助手,做人道之事,扬博爱之情,行奉献之举。
4、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和卫生防病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积极开展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家属的关爱救助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防治艾滋病和禁毒工作的良好局面。
5、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6、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重复利用学校阵地,培养学生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敬老助残、扶危济贫、助人为乐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人道主义教育与学校德育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
7、加强与国际、国内民间组织的交往,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这一国际性组织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加强与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国内的项目支持,广泛筹措资金和物资,尽力为人民做好事、做善事、解难事,为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8、负责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及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群众自救能力。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继续围绕“三救、三献”工作重点,努力提高队伍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职责,全面完成2019年度工作任务。2019年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开展边境维稳工作。一是开展了三期为期3天的边境村应急救护培训,对边境5个村的村组组干部、教师及武装干事等268人进行了救护知识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县红十字会边境处突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县红十字会边境维稳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县红十字会边境处突维稳工作接收捐赠办法》《县红十字会边境处突维稳工作难(边)民救助办法》《县红十字会边境处突维稳工作志愿者管理办法》。
2、做好脱贫攻坚迎国检“回头看”工作。一是到挂包村组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论述及扫黑除恶治乱专题宣讲;二是加强对挂包村、挂钩户的帮扶、走访及政策宣传。进一步巩固群众满意度,提升满意率。三是查找问题隐患并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四是不断完善相档案痕迹资料。
3、积极配合认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好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立县红十字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阶段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5次,深入孟定镇城关社区勐库组调研指导实施乡村振兴工作4次。
4、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活动。年初将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活动纳入红十字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签订承诺书。多次开展专题学习,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宣讲,按照“十个一”活动内容逐一进行,做到逢会必讲。
5、申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救助。共申报14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儿童9人,其中1人已得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3万元救助。
6、积极做好社会资金募集和项目申报工作。一是接收耿马瑞通有限公司叶适川先生捐款10990元,全部用于购买勐撒翁达完小学生校服。二是开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网络电子商务大赛申报,现有耿马沐岚茶业有限公司通过评审入围。三是通过申报得到云南省红十字会支持勐永镇河底岗社区博爱卫生站15万元建设项目。
7、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年内成功完成1例人体器官捐献见证。
8、发展壮大红十字会志愿者及会员队伍。目前,我县共招募红十字志愿者2291人,发展团体会员19家,个人会员951人。
9、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按照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的要求,在贺派乡中小学开展师生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培训人数40人;积极组织协调选派我县4名教师参加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北京举办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应耿马县跑步协会邀请,安排师资对参加全市马拉松比赛的24名耿马参赛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支持县水务局在耿马镇弄巴村举办的水利防汛培训,对51名水务工作人员及村组干部进行应急救护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1 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县红十字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人员编制类别》的通知》(耿编发[2019]76号)文件要求,将县红十字会的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调整为2名事业管理人员编制和3名事业专技人员编制。拨款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2个股室(办公室,赈济救护股)和1个卫生救护培训站。内设机构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现实有在职人数3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根据耿组干调字〔2019〕14号文件,杨丽划转到县侨联、唐康划转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耿组干调字〔2019〕20号文件,刘咏梅调入县妇联、鲁应斌调入县教育体育局、杨波由县勐撒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入县红十字会;根据耿组干调字〔2019〕42号文件,陈燕由水务局弄巴水库管理所调入县红十字会、高艳由贺派中学调入县红十字会。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上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5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20.52万元,减幅为26.32 %,减少原因是将原来的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调整为2名事业管理人员编制和3名事业专技人员编制,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5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5.17万元,减幅为20.18 %,减少原因是将原来的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调整为2名事业管理人员编制和3名事业专技人员编,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17万元,减幅为20.18%,减少原因是将原来的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调整为2名事业管理人员编制和3名事业专技人员编制。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6%;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占总支出的0.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17万元,减幅为20.18%,减少原因是将原来的5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调整为2名事业管理人员编制和3名事业专技人员编制。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及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5%。主要用于机关事务运行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等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有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8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占90.0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9.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验收工作、开展边境维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红十字工作调研及一般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12.26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性质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改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7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24万元,固定资产9.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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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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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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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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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0.09 | 60.24 | 9.85 | | 3.87 | | 5.98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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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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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