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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9-2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七是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八是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分类、录用、流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县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府部门奖励工作,审核以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九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克服就业专项资金紧缺、人才不足、社会保险扩面难度不断增大等困难,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际争取到位资金再创新高,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实现新高,社会保险扩面成效显著、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劳动保障执法监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1.城镇新增就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指标超额完成,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一是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加强政企合作等方式,激发全县就业创业活力。全年审核发放创业贷款5175万元,扶持创业360人。引进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众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云南云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优质企业,设立耿马自治县专业就业工作服务站,构建从技能培训到后续跟踪服务的一条龙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和就业率。全县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3586人,完成目标任务20700人的113.94%(其中技能培训7764人,技能培训中有贫困劳动力3843人);完成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5378人,完成目标任务15000人的102.52%,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168 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人的194.67%二是在绿色食品加工园区、湿地公园等项目如期吸引企业入驻耿马的基础上,采用固定招聘日+大型招聘会的形式,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促成就业。将每月26日设置为我县固定招聘日,全年举办招聘会17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21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210人的100.0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6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55人的114.83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73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30人的100.14 %三是用活用好政策优势,确保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依托沪滇劳务协作政策,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628个,吸纳建档立卡人员628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70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19人。

2.立足为民生增福祉,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确实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全年为参保企业减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2365.25万元,惠及全县300家参保单位。二是抓好扩面征缴,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保保障体系。全年完成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2543.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30580人,征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0233.75万元;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人数121389人,征缴金额1602.3万元;完成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18520人,征缴工伤保险419.9万元;完成失业保险总参保人数14013人,征缴失业保险287.75万元,均超额完成任务。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我县人才资源库活力一是通过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干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全科医生转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共分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人。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调配工作年限规定,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2019年,共办理事业人员调动80人,其中县域内调动37人,调出县外22人,调入县内21人。三是简化评比达标表彰流程,营造争先比优工作氛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贫困县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经各单位推荐上报,对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12个事业单位和赵云山等9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嘉奖。

4.多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多举措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按规定执行企业开工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我县46个开工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16万元。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3次涉及11户企业,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10余次涉及28家用工单位9169人,开展环卫行业用工企业检查1次涉及2家企业276人。三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引导劳动者合法维护自己权益,积极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年共签订劳动合同9443人,占应签人数的97%。同时,加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目前,我县9个乡镇、3个农场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已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2019年机构改革下属医保管理局划出为医疗保障局。现在纳入决算编报的单位10 个,分别是局综合办公室、社会保险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8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6.81%,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下属医保管理局划出为医疗保障局相关收入及工作经费转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95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67万元,占总支出的38.15%;项目支出2,448.77万元,占总支出的6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5.50%,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下属医保管理局划出为医疗保障局,相关支出及工作经费支出转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0.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9%,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下属医保管理局划出为医疗保障局,相关支出及工作经费支出转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0.3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12%,主要原因2019年中央补助资金支出增加,其中机关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823万元,就业中央补助资金1388.66万元,扶贫资金227.17万元,创业贷款贴息资金9.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5.50%,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下属医保管理局划出为医疗保障局,相关支出及工作经费支出转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运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归口管理的离退休,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就业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8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

  3.农林水(类)支出237.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扶贫资金227.1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9.94万

  4.住房保障(类)支出5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购买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的5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38.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接待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25万元,下降3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长2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8万元,下降50.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车辆下乡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接待省市县乡人员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万元,占47.64%;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占5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29%,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下属医保管理局划出为医疗保障局,相关支出及工作经费支出转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7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6.33万元,固定资产80.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万元,无形资产14.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9.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75.4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2.5万元,在建工程增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3.88

376.33 

80.57 

14.02 

24.78 

41.76 

2.50 

14.4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30922083924253+(1)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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