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直学校和体育单位、各乡(镇)、学校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4.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8.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县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指导各乡(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体育总会和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六大校园”建设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时时处处凸显党的事业、党的学校、党的教育、党的教师、党的孩子的新时代主题。
2.持续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完成年度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计划中的教育指标;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个步骤”,加强对辍学工作,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全部入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招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保障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完成职教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和滇西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完成“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脱贫攻坚任务。
3.全面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做好“全面改薄”项目的收关工作,根据基本办学条件“二十条底线”指标的细化要求,逐条逐校进行对照核对,确保全部达标。完成好2020年“厕所革命”的项目任务。做好“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工作。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4.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继续推进《临沧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85%。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和“班改幼”工程,支持、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服务供给,督促各民办幼儿园加强常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保育保教水平。
5.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入学全覆盖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巩固提高工作。完成“云南省义务教育网络”项目建设后续补建工作。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好每年“网络安全月进校园活动”。 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提升教育质量二十二项制度”,加强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价。提升教师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制定薄弱学科整改措施和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助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成绩的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以推进《临沧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0)》为抓手,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原则,确保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耿马县一中2020年争取实现升格为省一级完中的目标。推进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合作,加大中职招生工作力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中阶段在校生巩固率达到指标要求。
7.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通过特岗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考等途径补充教师。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实施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加强中小学校本研修,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学员参训率与合格率达100%。
8.确保教育体育系统和谐安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推进食堂“六T”管理和明厨亮灶工程;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防范和打击“校霸”“校园欺凌”“校闹”“校园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1个。分别是:分别是:1.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2.耿马自治县华侨管理区九年一贯制学校;3.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4.耿马自治县幼儿园;5.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6.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7.耿马自治县勐撒中学;8.耿马自治县芒洪中学;9.耿马自治县贺派中学;10.耿马自治县芒洪乡教育办公室;11.耿马县勐永中学12.耿马县四排山乡教育办公室;13.耿马自治县贺派乡教育办公室;14.耿马自治县勐撒镇教育办公室;15.耿马县勐永镇教育办公室;16.耿马自治县五华民族小学;17.耿马自治县大兴乡教育办公室;18.耿马自治县洛凌九年一贯制学校;19.耿马县耿马镇教育办公室;20.耿马自治县大兴中学;21.耿马县允捧中学22.耿马县四排山中学;23.耿马县勐简乡教育办公室;24.耿马县民族中学;25.耿马县孟定城关完全小学;26.耿马县孟定下城国门学校;27.耿马县洞景中学;28.耿马县福荣九年一贯制学校;29.耿马县孟定镇教育办公;30.耿马县勐简中学;31.耿马县河外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8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2809人。
离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会保障局管理,由社会保障局统一填报)。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0,96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05.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91.9万元,占总收入的0.15%;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79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收入对比减少3894.28万元,减幅6.39%,减少原因是校舍建设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4,20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02.18万元,占总支出的85.05%;项目支出8,103.13万元,占总支出的14.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对比增加3565.45万元,增幅6.58%,增加原因是一是财政拨2018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间晚,在2019年年初支出,二是为了脱贫攻坚工作,全县资金倾向脱贫经费,2018年额度结余在本年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102.18万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增加4186.99万元,增幅9.08%,原因一是财政拨2018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间晚,在2019年年初支出,二是为了脱贫攻坚工作,全县资金倾向脱贫经费,2018年额度结余在本年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03.13万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621.54万元,减幅7.67%,原因2019年校舍建设资金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校舍建设、校舍维修、困难学生资助金等,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08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12.13万元,资本支出803.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1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支出对比增加3626.53万元,增幅6.71%,原因一是财政拨2018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间晚,在2019年年初支出,二是为了脱贫攻坚工作,全县资金倾向脱贫经费,2018年额度结余在本年使用。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724.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1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389.75万元,资本支出782.4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42,56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35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07.68万元,资本性支出782.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7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9.28万元,职业年金23.07万元,退休教师工资1951.33万元,死亡抚恤金104.14万元、工伤生育保险200.2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1934.15万元,大病保险99.4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2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83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1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121.2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8.83万元,完成预算的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预算的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校的车辆经费没有年初预算,全县教育系统总预算为15.5万元,主要是超支在车辆运行维修费中,县级下达我县的车辆预算为2两,实际全县在编实有车辆15辆。特别是近年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多,下乡次数多,车辆陈旧,车辆磨损大,所以维修费用高。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下降4.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接待费支出压缩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3万元,占66.35%;公务接待费支出9.7万元,占3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1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指导各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下乡、单位职工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检查工作、初中学业水平工作用餐、人才援建工作接待、高中学业考试用餐、省、市组工作检查用餐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30.40万元,减少4514.86%。原因是填报口径不一致,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下属各单位的业务活动费,2019年学校单独填写决算报告,学校的活动费支出为商品服务支出中填列。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为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07338.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597.78万元,固定资产40593.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824.26万元,无形资产322.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66.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11.2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29.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824.2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60.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6项,账面原值399.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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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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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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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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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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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7338.59 | 53597.78 | 40593.81 | 34964.15 | 46.16 |
| 5583.50 |
| 12824.26 | 32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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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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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11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009251115136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