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直学校和体育单位、各乡(镇)、学校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4.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8.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县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指导各乡(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体育总会和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加快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六大校园”建设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时时处处凸显党的事业、党的学校、党的教育、党的教师、党的孩子的新时代主题。
2.持续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完成年度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计划中的教育指标;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个步骤”,加强对辍学工作,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全部入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招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保障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完成职教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方案和滇西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完成“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脱贫攻坚任务。
3.全面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做好“全面改薄”项目的收关工作,根据基本办学条件“二十条底线”指标的细化要求,逐条逐校进行对照核对,确保全部达标。完成好2020年“厕所革命”的项目任务。做好“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工作。继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4.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继续推进《临沧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85%。加快推进“一村一幼”和“班改幼”工程,支持、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服务供给,督促各民办幼儿园加强常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保育保教水平。
5.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入学全覆盖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巩固提高工作。完成“云南省义务教育网络”项目建设后续补建工作。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好每年“网络安全月进校园活动”。 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6.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提升教育质量二十二项制度”,加强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价。提升教师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制定薄弱学科整改措施和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助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成绩的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以推进《临沧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0)》为抓手,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原则,确保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耿马县一中2020年争取实现升格为省一级完中的目标。推进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合作,加大中职招生工作力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中阶段在校生巩固率达到指标要求。
7.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通过特岗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考等途径补充教师。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实施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加强中小学校本研修,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学员参训率与合格率达100%。
8.确保教育体育系统和谐安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推进食堂“六T”管理和明厨亮灶工程;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防范和打击“校霸”“校园欺凌”“校闹”“校园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教研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股、基教股、党建综合室、电教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47人,年末遗属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本单位退休人员全部移交社会保障局管理,由社会保障局统一填报)。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07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03.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9.79万元,占总收入的0.69%。本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收入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包含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93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66万元,占总支出的36.9%;项目支出1,854.65万元,占总支出的6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支出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包含下属各单位的支出,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4.66万元。本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支出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包含下属各单位的支出,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4.65万元。本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项目支出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包含下属各单位的项目支出,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教育支出1,833.82万元,其中:(1)远程教育费7.73万元、预算外资金25.51万元、普通话测试费用支出0.05万元、2018年第一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省级资金50.00万元、2018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722.22万元、预算外资1.70万元、2019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资金283.85万元、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2019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323.66万元、预算外资金1.85万元、2018年第二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1.50万元、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50万元、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70.41万元、2019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60.72万元、2018年第二批“国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4.22万元、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96.90万元; (2)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本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支出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包含下属各单位的支出,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61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6.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26.94万元,资本性支出230.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0.9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39万元,工伤生育保险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07万元(抚恤金14.34万元,遗属补助47.7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06万元(其中:职工医疗费用36.69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费用2.37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2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3万元(生活补助20.83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7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4.92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预算的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预算的13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9.61万元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下乡较多,教育教学业务检查多,特别是车辆已陈旧,维修费用大,所以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超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96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41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5万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三公经费”包含下属各单位的支出,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本年度“三公”经费数据全部为增加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1万元,占49.64%;公务接待费支出9.55万元,占5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指导各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下乡、单位职工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检查工作、初中学业水平工作用餐、人才援建工作接待、高中学业考试用餐、省、市组工作检查用餐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1万元,本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收入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原因是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的部门决算数据中包含下属各单位,没有单独填报教育体育局(本级)的部门决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048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220.29万元,固定资产434.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824.26万元,无形资产6.7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9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24.8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4.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824.2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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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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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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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60486.21 |
47,220.29 |
434.96 |
302.10 |
79.78 |
0 |
53.08 |
|
12,824.26 |
6.7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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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5.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绩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