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规范的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基层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方案审查。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耿马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拗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管控优布局,释放空间统筹新优势
一是年内完成耿马镇、孟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积极组织编写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机制。
二是通过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全县675个自然村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耿马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并通过审查。
三是健全县城规委工作机制,规范规划审查的方式和程序。
2.稳增长促转型,释放高效保障新优势
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制度,印发《耿马自治县委 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组织编制我县标定地价。编制2019年耿马县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土储专项债券。草拟《耿马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实施方案》
3.守红线抓整治,释放资源保护新优势
一是加强耕地高质量保护,上级下达我县规划期内的耕地保有量65786.67公顷,2019末我县耕地面积68473.33公顷。
二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后监管,足额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三是加强矿山生态治理,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信息公示36个,公示率94.74%。填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8个,统计率100%。完成2018年度矿产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和现状实测工作。做好我县自然保护区内11个探矿权退出工作。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年内为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600次,巡查人员1256人次,发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205起,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5份,查处土地类违法案件13件,矿产类违法案件9宗,其中2起非法采矿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五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19年共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1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实施占补平衡项目4个,实施提质改造项目2个。
4.稳市场调结构,释放精准调控新优势
一是为有效保障各类重点项目用地,积极组织城镇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报批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获批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6个。
三是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处置任务。
5.强改革惠民生,释放高效服务新优势
一是落实“绿色食品牌”创建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2019年实现了与税务、住建交易部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共1846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82件,证明538件,全部档案入库。完成房屋纸质档案移交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13748件,完成各类查询8810余件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注销登记,抵押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三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不断完善和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明确各乡(镇)、部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职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印发2019年耿马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填发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214份,防灾避险明白卡2740份。县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12份,乡镇与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47份,与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52份。出动72车次、144人次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10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监测人员214名。2019年正在实施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个,总投资1017万元。实施完成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个,总投资372.4万元。
四是积极调整完成耿马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外业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机构情况如下: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撤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重新组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上划管理)。但因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上划手续未完善,2019年资金继续在耿马县自然资源局核算。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储量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设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信息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整治中心、孟定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耿马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勐撒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勐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贺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四排山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大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芒洪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勐简乡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含环保2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环保人员5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环保人员1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含环保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含环保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5,68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6.37万元,占总收入的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505.35万元,占总收入的91.1%。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增加30598.35万元,增加601.9%,增加的原因为:上级拨入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906.99万元,减少37.5%,减少的原因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32505.35万元,增加原因为:上级拨入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2,89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35万元,占总支出的4.15%;项目支出31,527.88万元,占总支出的95.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9592.98万元,增加897.23%,增加原因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12.82万元,增加9.02%,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入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9480.15万元,增加1439.66%,增加原因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82万元,增加9.02%,增加原因为:增资补发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2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80.15万元,增加1439.66%,增加原因为: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资金支出。
项目开展工作主要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支出144.78万元;用地报批工作47.68万元;增减挂钩(易地扶贫)工作支出420.28万元;土地整治工作支出2271.55万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支出19万元;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支出22.93万元;不动产登记工作支出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工作支出246.32万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支出71.31万元;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费支出28274.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比上年减少491.56万元,减少15.14%,减少原因为:上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及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44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5%。主要用于易地扶贫增减挂项目、污染源普查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等。
4.城乡社区(类)支出4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用地报批工作。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0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7%。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土地调查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6.住房保障(类)支出8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的5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4%。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17.4%;减少原因为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76万元,增长211%。增加原因为开展项目督查核查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占76.54%;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23.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执法执勤、增减挂钩(易地扶贫)、环境监测与监察、生态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整治、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执法执勤、土地调查、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加1.35%。增加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入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450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51.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49.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48.0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48.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42平方米,账面原值50.4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已交耿马县国资公司统一管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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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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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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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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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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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501.54 | 13451.9 | 1049.64 | 907.34 | 4 |
| 1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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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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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撤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重新组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成立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上划管理)。但因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上划手续未完善,2019年资金继续在耿马县自然资源局核算,故2019年部门决算数据包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