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与护理、发放避孕药具、宣传优生优育、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明确发展定位。结合卫生院的实际制定了5个发展目标 一是规范卫生院诊疗流程,成立住院部,设置内儿科室强化基层首诊和承接医疗服务能力;二是科室发展重点,着重发展“老、慢、高、糖”基层规范诊疗,带动业务增长;三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力保“防治结合”全面推进;四是成立“中医馆”,强化中医中药的发展,中西结合。开展多项适宜的中医中药技术。五是通过一体化的带动帮扶,完成2019年申请并通过“一级乙等”卫生院的验收)。围绕目标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切实降低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人员柔性流动、下派专业技术人员、“县招乡用”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乡、村两级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
(四)全面建成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了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和双向转诊系统,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系统等。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下级检查,上级诊断。
(五)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营造中医氛围,重点进行特色化和规范化建设,增加中医适宜技术诊疗服务项目,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六)实施标准化卫生院建设。完善了基础设施、设备等建设。规范了科室的诊疗流程,完善诊疗制度,通过县级对口帮扶、医共体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9年共完成远程心电诊断836例;远程影像诊断1673例;远程会诊9例;双向转诊108例。门诊人数40164人次,比2018年36413人同比增长3751人次,增长率10%;住院人次602人次,比2018年68人次同比增长534人次,增长率785%;医疗业务总收入218万元,比2018年139万元同比增长79万元,增长率57%;中医收入同比增长56%;药占比为43%,同比下降25%;医务人员绩效同比增长96%。
(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充实公共卫生办公室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6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2万元,占总收入的49.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07.57万元,占总收入的48.0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25万元,占总收入的2.83%。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6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7万元,占总支出的42.67%;项目支出2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7.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97万元。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3万元。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其中乡镇卫生院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1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57.3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其他医疗救助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28%。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7%。主要用于退休费13.18万元;养老保险14.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支出145.38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25.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0.4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保险支出0.58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3.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政策要求缩减三公经费。
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贺派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39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05万元,固定资产269.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上年度未纳入部门决算,因此无与上年对比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24.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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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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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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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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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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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96.24 | 127.05 | 269.19 | 118.42 | 11.64 | | 139.13 | 0 | 0 | 0.000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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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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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