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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的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消防救援队伍、矿山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⑤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⑥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拟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统筹协调,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一是认真履行安委办职责,认真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每季度积极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认真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县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二是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安委会、安委办文件明电印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和“防范风险化工行动”活动的通知》等31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认真督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高速公路建设等行业为重点,持续开展“1+7”专项整治行动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对全县74户网络填报的企业,严格监督检查,在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140 条,整改2130条,整改率99.5 %;五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活动,县安委办认真牵头组织制定了活动方案,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组成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开展2场次宣讲活动,认真筹备组织开展了重点项目建设安全、重大危险源泄漏、山洪灾害防御和水上救援、消防灭火器材使用4场次安全生产演练活动,并在县城主大街、乡(镇)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开展了6月16日“咨询日”活动,横挂横幅33幅,展出各类安全宣传展板185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9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流15辆次,播放安全影视片3部,接群众咨询咨询8893人次。同时,召集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共计202人举办了一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班。
(2)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各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通知精神要求,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认真抓好非煤矿山安全日常监管。目前,我县证照齐全的非煤矿山有2户< 华新水泥(临沧)有限公司、耿马县金华采石场>,因转型升级导致证照过期的有17户,为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批准13户为临时采石场,其余4户仍然处于停产之中。我局严格按照日常监管要求,对生产经营的企业加强了监管,排查出各类隐患32处,下达执法文书21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通过复查检查,隐患整改29处,整改率达90.6%。二是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深刻汲取全国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特别是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县乡安监力量对全县3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排查出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着安全隐患70处,下达整改文书17份,通过复查检查,企业整改率达100%。三是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全县共有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66户零售户,覆盖全县9个乡(镇)2个管委会1个管理区,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期,每个节点上,我局协调公安、市场监督、城建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各个环节进行了重点安全检查巡查,累计检查巡查批发企业和零售户153家(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23处,责令企业和零售户立行立改,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经营户3个,没收非法违法产品 32箱(件),吊销零售许可1户。四是加大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力度。为全面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公安、工信、商务、住建、水务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县各个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至目前,共组织开展专项行动3次,联合执法检查 3 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36 份,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1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6 份,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五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孟定发生的4.09沙场坍塌伤害事故、6.06机械伤害事故、8.09耿马南华华侨糖业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伤害事故、9.20临清高速耿马勐简段工程车辆伤害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目前,6.06机械伤害事故已结案,4.09沙场坍塌伤害事故已调查处理完毕(事故单位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另外两起事故的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之中。
2019年,耿马自治县共发生4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1)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情况的统计工作。今年以来,由于受气候影响,我县9个乡(镇)、2个管委会、1个管理区不同程度遭受风雹、干旱、洪涝等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了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风雹灾害造成勐撒镇、贺派乡57户269人受灾,勐撒镇民房一般损坏33户40间,严重损坏8户12间,紧急安置2户2人,家庭财产损失11.88万元。贺派乡造成烤烟受灾16.87公顷,成灾8.44公顷,绝收8.44公顷农业经济损失50.62万元;洪涝灾害造成2552户8945人口受灾,民房受损7户7间,都是一般受损;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受灾面积395.31公顷,成灾面积359.31公顷,绝收136.42公顷(受灾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主要是烤烟、蔬菜、水稻、玉米、甘蔗),以及部分基础设施乡村道路、沟渠受损。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8.8245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442.284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61.94万元,公益设施131.2万元;旱灾造成从4月以来至6月底,全县9个乡镇3个农场管委会因旱灾均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全县共造成45个村委会132个村民小组(社区)和4所小学受灾,受灾人口44606人,大牲畜4969头,农作物受灾面积12748.9公顷(其中:成灾面积3269.81公顷,绝收116.6公顷)。共造成农业经济损失5027.98万元。
(2)认真做好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我局积极汇同受灾乡(镇)展开灾情核查,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动态。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抗旱人数10952人次,投入固定泵站2处、装机容量169千瓦,投入抗旱运水车辆3675辆(其中:摩托车3556辆,拖拉机91辆,洒水车8辆、小车20辆);投入抗旱资金179.0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拨款55万元,群众自筹投入抗旱资金124.07万元),抗旱用电5.9万度,抗旱用油45.54吨;通过各项抗旱工作措施的落实,临时解决了0.8960万人和0.059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抗旱保苗5970亩,最大限度地降低旱灾造成的损失。全年投入防汛抢险1001人次,投入防汛折金22.41万元。孟定镇还启动了防汛工作预案,调用水手15人,应急救援队300人,冲锋舟3艘,发放编织袋5000只。)
3.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认真抓好安全监管防范体系。我局常态化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发生。
(2)认真做好提升防灾减灾应急保障能力。以“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应急宣传工作,集中组织9个乡(镇)2个管委会1个管理区以及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
(3)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职能职责,统筹协调衔接各相关部门,认真指导临沧南华纸业有限公司开展重大危险源液氯泄漏应急演练、综合指导水务部门开展的山洪灾害防御和水上救援演练以及消防救援火灾演练等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4)积极组织参与县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一年来共参与应急处置山林火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5次应急处置,应急队伍得到了锻炼,能力得到了提升。
4.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三是抓实责任。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访监督等制度,强化民主监督。
(2)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了党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开展党员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建立完善党内信息库和党建日常工作台账;认真开展党员积分考核工作机制,公开考核情况及党费收缴情况。
(3)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4)切实抓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
(5)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严格按照文件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监管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宣传和线索摸排,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抓好扫黑除恶工作。
(6)切实抓好意识形态、保密和扶贫挂钩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综合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减灾救灾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法规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5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收入对比增加184.27万元,增加68.51%,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标准调整等人员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6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3万元,占总支出的92.99%,与上年支出247.61万元对比增加35.67%;项目支出25.31万元,占总支出的7.01%,与上年对比增加11.75万元,增幅46.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支出261.17万元对比增加100.06万元,增幅39.3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2019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防灾减灾救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耿财产业发耿财产业联发〔2018〕7号2018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4.4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54%,主要用于办公费1.63万元、差旅费1.57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耿财建〔2019〕24号2019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7.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差旅费0.09万元,办公费2.13万元,印刷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耿财建〔2019〕8号2019年省级冬春补助资金1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1.36%,主要用于对群众冬春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2.28万元,增幅34.31%。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9%。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灾害防治以及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6.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和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为0.6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28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2.21%,原因为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75.36%;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24.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委办和应急管理局的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委办开展工作、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万元,上升30.35%,原因为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64.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97万元,固定资产8.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7.6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1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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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64.25 | 254.97 | 8.74 | 0 | 8.74 | 0 | 0 | 0 | 0 | 0.54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4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