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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服务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IV级)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专利执法、盐业执法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更新思想理念,创新监管机制,突重点攻难点,着力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消费环境上下功夫,确实抓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高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1)突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牵头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制度,至少半年召开一次,完善相关部门和本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落实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保障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实施。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好省、市专项随机抽取企业的相关抽查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行政许可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联席会议分别于6月份、11月底召开;“双随机”抽查根据省局抽查名单于7-10底前完成。
(2)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坚持早谋划早启动,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通过电话提醒、发放告知等措施强势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年报率达96%以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进预约服务、“网上办理”业务。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行政许可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年报时间2-6月底前,计划3月底前完成30%,5月底前完成80%,6月底前完成96%以上。
(3)强化服务,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继续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市场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推动主体简易退出机制,加大“僵尸企业”的清吊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企业开办综合窗口设置,全力打造“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主动服务和动态调整、更新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实现本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部门的全覆盖。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行政许可监管股,孟定所、耿马所、勐撒所配合;时间:全年。
2.加强各类市场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市场领域安全风险。
(1)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监管,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一是全面开展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春秋两季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学1-2周后,与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共同抽调工作人员,以片区组建3-4个检查组,对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时间大约安排各一周。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春秋各在3月中旬、9月中旬完成。
二是召开全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由食品安全协调股牵头,食品安全监管股配合,会议上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时间:3月下旬内召开。
三是开展食品生产和经营领域从业人员培训。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时间:在4月中旬前完成,培训内容:按行业届时以方案为准。
四是高效完成食品安全国抽、省抽相关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在省局、国家规定内完成,届时制定抽检方案。
五是加大对野生菌食用安全宣传和监管。工作措施:一是发布预警公告;二是印发宣传画册;三是签订责任书压实各级责任;四是加强巡查监管。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由食品安全协调股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股和各监管所配合;时间:5月至9月;
六是加强对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保障。主要措施:一是发布预警公告;二是围绕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大米、奶制品、糕点、酒类等节日热销食品加强监管。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春节、泼水节、青苗节、五一、中秋、国庆节等。
七是开展新型冠状性肺炎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3月内完成。
八是开展食品安全乡镇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工作及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与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共同抽调工作人员,以片区组建3-4个检查组,对各乡镇、管理区、管委会开展专项检查。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分别于6月下旬、12月上旬完成。
九是开展食品安全中期督查工作。与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共同抽调工作人员,以片区组建3-4个检查组,对各乡镇、管理区、管委会开展督查。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各在4月下旬、8月下旬完成。
十是开展日常监管。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销售领域(含: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环节、保健品销售、小作坊、小摊贩、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非洲猪瘟流通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及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管及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全年每个月完成。
十一是做好餐饮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日常县上会议安排、上级重大工作要求等餐饮保障工作。原则上有反馈表和60人以上做餐饮保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根据会议时间确定。
十二是开展好农村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食用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3至11月份内完成。
十三是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3至11月份内完成。
十四是开展畜禽屠宰、非洲猪瘟流通环节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3至11月份内完成。
十五是开展好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3至11月份内完成。
十六是开展好茶叶初制所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李红斌,食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5至10月份完成。
十七是加大小作坊、小摊贩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食品及非法食品标签标识查处专项行动。与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共同抽调工作人员开展。牵头领导:李红斌,牵头股室:食品安全监管股,各监管所、食品安全协调股配合;时间:5至11月份完成。
(2)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按时按质完成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对年内需要进行换证的91家经营企业,按照我局《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依据企业提交的材料,受理审核后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符合标准的给予换证,否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并进行复核。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时间:6月份前计划完成45户,3季度完成26户,4季度完成20户。
二是开展好宣传教育培训。由药械股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1期。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时间:6月份;各所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农村便民药柜”规范管理。各监管所依托乡镇、村委会全面摸排辖区“农村便民药柜”底数,县局加强与卫生健康局沟通,进一步规范“农村便民药柜”经营管理。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完成;时间:7月下旬完成。
四是开展好“四项监测”工作。按照市监测中心下达的监测任务,由药械化妆品股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所配合,按质按量的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工作。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完成;时间:11月下旬完成。
五是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按经营经营管理规范要求,各监管所负责每季度开展1次对麻醉药及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成分的复方制剂检查;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每2个月开展1次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中心和3个拓展点监督检查 ,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
六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日常巡查监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涉药涉械零售经营企业年内全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批发企业不少于2次;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不少于1次;完成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率不低于50%任务。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各监管所负责落实。
(3)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一个整治”。联合孟定边合区分局抓好对孟定镇冷库乱象的整治,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常识,使孟定镇冷库业主熟知办理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冷库的摸底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做好冷库的业主工作,按照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业主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领导:段廷昌,牵头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时间:4月份。
二是开展“一个清理”。重点深入开展计量器具行业乱点乱象整治。要把清理地中衡作为净化计量器具是还民生工程的思想认识高度抓牢抓实,做足功课,消除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各监管辖区中衡现状,登记注册;对未检的地中衡,责令整改;依然不进行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牵头领导:段廷昌,牵头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时间:6-7月份。
三是抓好“一个突破”。质量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股负责指导各监管所围绕地理标准做实前期摸排工作,报局班子审核后,动员服务相关协会对确定申报的地理标准产品,按照申报的相关程序进行申报,确保我县地理标准产品有零突破。牵头领导:段廷昌,牵头股室:质量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股;时间:9-10月份。
四是落实“一个常规”。以“讲政治、守规矩、听招呼”的思想态度,抓牢抓实常规性工作,确保工作进度不坠底,工作质量不靠后,服务跟踪问效有转变。牵头领导:段廷昌,牵头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时间:全年内。
(4)加强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助力“美丽耿马”建设。
一是加强药品器械及防护品广告监管。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发布上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行为进行查处,杜绝户外和网络平台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用药”等提示语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购药,杜绝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2-3月份。
二是加强户外广告监测。针对违法广告易发、高发的美容美发、装饰装修、保健品、旅游、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第一时间责令暂停发布,根据违法情节进行处理,完善协同共治联动机制。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7月份。
三是加强网络市场定向监测。每月开展1次以上对65户网络平台经营户的网上定向监测,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亮照亮标”。牵头责任领导:吕德芬,牵头股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时间:全年每月1次。
3.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合力促进社会共治。
(1)加强干部职工执法办案培训。邀请边合区同志帮助培训执法办案业务。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政策法规科稽查股;时间:7月份。
(2)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的全覆盖工作,加强与相关乡镇沟通对接,按《方案》要求由我局负责,请乡镇配合完成。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政策法规科稽查股;时间:3-6月完成大兴乡、芒洪乡;6-12月份完成贺派乡、勐永镇。
(3)开展好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以案卷质量、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进一步规范全系统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政策法规科稽查股;时间:根据县司法局的安排,届时抽调人员组织开展案卷评查。
(4)完善案件卷宗归档。实施好案件的全面核审,强化对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的全面法制介入,督促各监管所完成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案卷的卷宗归档工作。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政策法规科稽查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12月份。
(5)加强对消费维权投诉调处。根据市12315中心分流的消费维权投诉,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负责分流到各监管所按时完成调处,并做好情况录入等相关指导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牵头责任领导:杨青,牵头股室: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各监管所配合;时间:根据受理时间及时进行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工作职责,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和基本建设股、政策法规稽查股、行政许可监管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质量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或副局长兼任。股室领导职数13名;全县设置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行政编制26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保障1辆,执勤执法5辆;2019年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暂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8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9.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698.01万元对比减少308.68万元,减幅为18.18%,主要原因:1.年内人员减少;2.本年度实施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45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48万元,占总支出的90.58%;项目支出136.93万元,占总支出的9.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的1562.92万元对比减少109.52万元,减幅为7%,主要原因是1、年内人员减少,2、本年项目实施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4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7%。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万元,减幅为45.43%,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实施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8.92万元、市场监管执法4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0.4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一单两库”和工作平台,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消费环境稳中向好;3.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竞争环境有效改善;4.推进物价工作有序开展;5.助力个体创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6.充分汇聚帮扶力量,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9.51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一是年内人员减少;二是年内实施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8%。与上年对比减少125.06万元,下降12.48%,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人员工资,人员支出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公共卫生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预算的4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69万元,完成预算的5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1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内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车辆管理严格管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94万元,增长3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95万元,增长3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频率高,车辆老化导致燃油费及修理费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9万元,占85.94%;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占14.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行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年内提升市场执法监管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17万元,与上年对比86.28万元相比增加23.89万元,增长27.69%,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51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0.89万元,固定资产587.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94.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购置食品检测车1辆,二是耿马县食品药品实验楼由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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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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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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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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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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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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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515.69 |
900.89 |
587.61 |
456.9 |
11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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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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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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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23102954618.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4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