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力度。结合部门工作,积极组织“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不断激发文化旅游系统内生动力,推进实施文化旅游帮扶项目,确保文化旅游行业扶贫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行业扶贫的监督力度,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全力打好脱贫攻坚大决战。
二是扩宽思路做好经济工作。固定资产方面,努力做好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以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督促现已开工项目,按部就班完成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方面,积极加强与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对接汇报,在争取常规资金基础上积极争取年度其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招商引资方面,继续寻找初步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项目,加强与招商局沟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保完成2019年招商引资任务;住宿业营业额方面,积极对接企业,争取更多企业能入限上企业统计库,为今后住宿业营业额稳步增长打下基础,通过和企业商谈协调,现已录入国家统计库限额以上企业3家。
三是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加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边境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国门文化”建设工程,推动流动服务常态化,结合本地实际,创建2至3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四是继续做好“文化云南云”建设平台,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指导,及时调整和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配送和群众需求的匹配度,让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走进社区,走近群众。
五是加强对“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保障“两馆一站”能有效利用专项经费举办培训班、开展文艺活动,确保免费开放经费能专款专用;做好文艺下乡、流动图书服务、农村电影放映等工作。
六是以《耿马自治县文物保护方案》为推手,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文物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转变文物保护滞后局面,继续开展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点四至界线确定工作,明确文物保护红线,努力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积极制定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高非遗保护法治意识,提升传承水平,增强传承活力。
七是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行动,努力创建平安文化市场。
八是以宣传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为中心,以宣传主流思想为基础,以引领正确舆论为目标,继续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以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
九是完善“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数据工作,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执法监管力度;继续积极推进好旅游厕所、观景台等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完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机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内设局办公室、公共服务股、规划发展股、市场管理股4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5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54万元,占总收入的8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3.01万元,占总收入的14.2%。比上年同期减少5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由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划转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66万元,占总支出的62.29%;比上年同期减少33%;项目支出502.96万元,占总支出的37.71%;比上年同期减少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划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0.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及经费划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5%。其中本部门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9.03万元,日常办公经费人均支出1.1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项目经费划转。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9.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08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2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9%。比上年同期减少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随之划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比上年同期减少95%。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1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5%。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616.48万元;新闻出版电影支出14.16万元;广播电视支出139.6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1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比上年同期减少2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7.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4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比上年同期减少29%。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单位配比单位医疗部分支出37.38万元,大病保险缴费3.07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5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比上年同期减少64%。主要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及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比上年同期减少99.9%。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25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5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比上年同期减33%。全部用于我部门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及下乡演出等工作次数增加,故2019年度支出数超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6万元,下降2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长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7万元,下降81.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贯彻有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数较2018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占92.41%;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7.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文化、旅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等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2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材料消耗品的购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76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9.63万元,固定资产112.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7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9.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3.6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979.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0.4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6平方米,账面原值4.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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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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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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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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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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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763.42 | 2639.63 | 112.01 | 6.3 | 50.73 | 0 | 54.98 | 0 | 0 | 11.7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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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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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111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