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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2、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3、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4、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17、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决打赢政治安全保卫仗
全面深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入推进反邪教工作,加大对涉恐案件的侦办力度,坚决消除各种暴恐隐患和现实威胁。一是开展专项走访活动。2019年以来,共组织走访企事业单位700余家,行业场所1000余处,检查、暗访公共场所880余处。同时,督促整改反恐防范措施45处,落地核查可疑信息14条、人员14人。排查发现涉疆关注人员到达我县3名,未发现回流渗透人员。二是开展法制宣传,强化情报收集上报。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开展《反恐怖主义》、“防暴恐反偷渡”等宣传19场次,开展反恐处突联合演练3场次。办理行政案件适用《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处罚4起。同时,加强隐秘力量建设,在境内外科学布控,及时掌握辖区境外的各类趋势,整理研判上报情报7期,收集情报信息61期,核查核实上级情报9期。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组织走访116名缅籍穆斯林人员并建立了管理工作台账。走访、调查了22名外籍僧人,其中10名人员进行背景审核后报县民宗局申报居留手续,劝返出境4名。对辖区内的20名在册邪教人员完成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走访情况向上级申请撤销2名。
(二)坚决打赢风险化解攻坚仗
密切关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建设、中美经贸摩擦等重点领域稳定风险,跟踪掌握泛亚、涉军、友信融资等重点群体动态,最大限度将问题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2019年以来,对列管治安重口103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6人,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化解隐患,逐一落实包保措施。认真对我辖区涉军重点人员、糖厂退休职工重点人员、重点上访人员开展稳控措施,2019年3月6日将多次上访人员周喜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于2019年10月16日被耿马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月22日,将我辖区上访人员张珍莲从北京接回,并有效稳控在当地。对王某国等涉军人员,采取多项措施,将其稳控在家中。共接收信访事项12件12人,受理10件,均已办结,同比(16件)下降25%;不予受理2件(其中1件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范围,1件经市局复查、省厅复核办结信访件),录入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综合处理平台2件。
(三)坚决打赢严打犯罪主动仗
深化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持续对重点地区“枪、毒、拐、赌、逃、“三非”等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力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严打突出经济犯罪和刑事案件。一是禁毒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全局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4起,同比下降25%,其中,零星贩毒案件62起,同比下降33%,缴获毒品457.67公斤,同比下降56.1%,抓获犯罪嫌疑人171名,同比上升3.6%。破获走私易制毒化学品案件9起,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7起的128.6%,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39.573吨,完成市局下达任务110吨的126.9%,查处吸毒人员583人次,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550人次的106%,收戒吸毒人员416名,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数300名的139%。二是刑事侦查工作有序开展。共立刑事案件1094起,同比上升5.5%,破420起,同比下降17.48%,抓获犯罪嫌疑人259名,同比上升44.7%。查破涉枪案件25起,抓获涉案人员25人,收缴枪支25支、子弹945颗、手雷1枚、雷管4988枚。起诉枪支案件3起3人。三是走私工作有所突破。立走私刑事案件28起,移送起诉21人,移交行政案件222起,收缴走私物品卷烟25213条,冻品16.02吨,粮食(大米、玉米)379.42吨,活牛260头,化妆品15.7吨,白糖22.1吨,蜂猴1只,其他物品83.495吨,涉案价值共766.501万元。四是经济侦查工作有新发展。共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42起,同比上升121%,立案31起,同比上升,破案27起,同比上升35%,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同比上升89%,涉案金额3500万余元,为国家、单位、企业和个人挽回损失1772.23万元,抓获境外逃犯2人,查获非渠道卷烟57条、走私外烟611条、假烟25045条、烟叶30084公斤。五是出入境工作再创新高。2019年,共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15122证,清理遣送“三非”外国人484起8518人,远超去年(288起4980人)遣返总数。侦办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21起75人,办理违反出入境管理行政案件400起681人。遣送“三非”外国人总数、侦办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数居全市第一。建立我与缅北警务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打击各类跨国违法犯罪警务合作,2019年共与缅甸方面开展沟通交流会晤3次。
(四)坚决打赢公共安全治理仗
加大对辖区内危爆物品的排查清理力度,严格落实实名购买散装汽油等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隐患点排查整治。一是加强危爆物品管理工作。2019年以来,共办理《民爆物品审批购买证》450份、《运输证》783份,审批使用炸药7531.126吨、雷管435.08万余发。共收缴各类枪支520支,子弹6025发,雷管5153枚,手榴弹5枚,炮弹1枚。共对全县28个加油站、86家寄递物流网点开展检查,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三个100%”制度。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8406辆,车辆年检28667辆、摩托车免检3094辆、受理摩托车类驾驶人初次申请业务4204人,小型汽车类科目一考试10614人、科目三理论考试6814人次,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补换证业务9639本;共纠正教育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227起;共上报交通安全隐患点段53处,大队投入63840元专项资金安装反光柱224根。辖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平稳。三是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网络巡查700余次,同比上升115%,巡查发现互联网舆情信息54期,同比下降12%,正面网上引导60余次,同比上升120%,检查网站使用单位20余次,同比上升150%,下发整改通知书61份,同比上升305%,配合侦办案件213起,同比上升190%,抓获犯罪嫌疑人171人,同比上升150%,完成手机取证314台,同比上升171%,出具报告314份,同比上升320%(占全市报告数34%)。四是加强监管安全工作。2019年,耿马县看守所关押在押人员1012人,办理出所568人,组织投劳26次272人,月均关押368人。拘留所共计收拘留人员505人。戒毒所共收治收戒吸毒人员219名,投送大理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142人,实现监所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五)坚决打赢社会防控整体仗
全面加强一线查、二线堵、三线控的梯次力量,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我边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以来,共受理治安案件1366起,同比下降7.8%,查处966起,同比下降30%,打击处理各种违法人员1314名,同比下降41.3%。对全县237家旅店业、86家物流寄递网点、40家娱乐场所、27家加油站、9家公务用枪单位、1家民用枪单位、9家涉爆单位、4家射钉枪及射钉弹销售店铺法人进行安全培训2次,通过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1处。发展全县群防群治组织183个1138人,其中治保会89个700人,内部保安组织58个64人,保安服务公司2个100余人。积极开展“红袖标”组建工作,组织群防群治培训2次,提供线索140余条,协助查处案件24余起,抓获违法人员21余人,调解民间治安矛盾纠纷121起。共将全局297名民警、425名辅警按照每3个人为一个作战单元组建阶梯式应急处突力量,通过部门自练、县局合练、拉动演练形式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水平。
(六)坚决打赢边境维稳持久仗
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认真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确保边境大局安全稳定。抽调特警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和孟定派出所等部门50余名民警辅警驻守在清水河、大湾江等边境一线,以清水河边境线为主战场、将战线延伸至河外125界桩一线,对长达47.35公里的边境线采取守点、管线、控面和机动查缉的工作模式,对走私、非法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猖厥的界河至新国门至南帕河胶队(马鹿岩房)近2公里地段采取24小时执勤勤务,其它地段采取机动查缉,持续抓好走私、偷越国边境、三非人员等打击工作力度,切实筑牢覆盖环边的封控屏障,最大限度地把跨境违法犯罪封堵消化在耿马境内,最大限度地为内地治安稳定提供坚实屏障。2019年以来,共上报各类维稳情报信息56期,舆情监测信息51条,工作简报33期,核查重要线索41条。同时,密切配合市局科信处开展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二期建设编制工作,积极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人防、物防建设项目编制工作。目前,耿马县按照“全省同步开展、省级保障资金、地方立项建设”的思路完成六个抵边警务室的建设(清水河抵边警务室、班幸抵边警室、耿马县双龙井抵边警务室、耿马县公安局137通道抵边警务室、水桑树抵边警务室、香椿箐抵边警务室),并准备装修中。
(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决胜仗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共从各部门、派出所抽调25名警力组成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县局党委坚持每月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1次,每月研究1次扫黑除恶工作。县局党委充分履行第一责任,在召开的22次党委会议中,有7次是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同时,采取当面或书面汇报的形式,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扫黑除恶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亲自作出批示1次,县长作出批示16次,并多次召开县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线索98条,办结68条,办结率69.39%。共打掉涉黑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破获各类刑事32起;共打掉涉恶团伙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其中有2人刑拘后证据不足释放),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起。截至目前,已移交公职人员线索8条25人。查处涉案资产5180.65万元人民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建议函、提示函42份,目前已收到回函42份。
(八)稳步推进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仰、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公安队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激励全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融入血脉、植入灵魂,化为坚定的信仰信念和自觉行动。2019年以来,深入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不断强化支部建设,以推进示范支部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两个责任,层层组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每半年一次对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坚持挺纪在前,严查严处。驻局纪检监察组共接收问题线索20个,已办结14个,移交线索4个,正在进行初核2个,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开展廉政教育和提醒谈话,年内对新提拔科级领导及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新招录民警进行了任前、岗前集体廉政谈话57人次。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学习了党章党规,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录》等资料片,开展警示教育2场次,受教育民警达600余人次,提高了民警纪律和规矩意识。落实关爱民警措施,年内完成了295人的警员职务套改。组织民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600人次,县局学习培训80人次,撰写心295篇,撰写调研文章300篇,大大提高了全局民警的综合素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思想和理论基础。开展辅警岗前培训16场次,轮训1次,落实辅警工资逐年增长机制,辅警人均增资200元。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协助配合组织部门选拔科级干部25名,选拔交流到县级其他单位任职2人,局内调整领导岗位4人。以党建促队建,全局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为完成各项安保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年内,1名民警被国家移民局通报表扬,2名民警被省公安厅嘉奖,4名民警被省厅通报表扬,2个集体和14名民警被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6名民警被市公安局嘉奖,1个集体被临沧市总工会授予“临沧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耿马县公安局对国庆70周安保成绩突出的2个集体、19名民警进行了嘉奖,对8名辅警进行通报表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行政政法编制民警有262人,行政工勤人员有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7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4.13万元,占总收入的93.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8万元,占总收入的6.89%。2018年总收入8743.49万元,2019年总收入1057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84.41万元,其他收入728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1828.64万元,增加比例为20.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的增加,上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费、禁毒办案业务费-其他公安支出1041.28万元,特别业务费-抵边警务室建设项目资金583.6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平安城市建设资金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55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8.21万元,占总支出的76.17%;项目支出2,276.6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8总支出8663.28万元,2019总支出9554.8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支出891.56万元,增加比例为10.29%,主要原因为支出边防辅警工资支出63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78.21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为6718.11万元,增加支出560.1万元,增加比例为8.3%,主要原因为,警务套改后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6%。(人均占比为0.5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6.63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为1945.17万元,增加支出为331.46万元,主要原因为边防辅警工资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1)支出边防专职辅警工资62.36万元,用于发放边防专职辅警工资;(2)支出办案业务费445.61万元,用于各办案部门办案业务费支出,支出装备费206.32万元,用于购买各办案部门执法勤务装备支出;(3)立体化边境防控支出583.65万元,用于6个抵边警务室建设支出;(4)支出中央禁毒专项资金178.15万元,用于各办案部门禁毒办案业务费支出。开展工作情况:(1)进行治安管理工作;(2)打击刑事犯罪活动;(3)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4)提升我局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全县平安城市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3.49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支出419.08万元,增加比例为4.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10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边防辅警工资及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8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1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2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县财政未专项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在实际开支中公务接待费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办案业务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028万元,下降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8万元,下降0.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79.37%;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2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督导、交叉检查、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71万元,2018年支出为432.04万元,增加8.67万元,增加比例为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9965.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33.05万元,固定资产9087.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87.24万元,无形资产357.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72.2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38.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987.2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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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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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9965.84 | 8533.05 | 9087.86 | 7526.77 | 155.26 |
| 1405.83 |
| 1987.24 | 35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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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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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
耿马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009210317241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