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县委办公室于2019年3月17日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耿办字〔2019〕17号),该文件被定为“秘密”件。根据涉密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对该文件进行复制、扫描、公开等,所以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中,不能公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和帮助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耿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从挂牌成立,到完成机构的正常运转,标志着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一年来我局坚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边落实任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督查2019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1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耿政发〔2019〕16号),2019年县级下达我局经济指标任务一项“向上级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500万元”,通过努力,年内共争取上级资金1500万元,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组建工作。根据《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事项的通知》(耿机改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正式挂牌组建成立。局班子及时对组建工作进行研究,明确组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加班加点,用最快时间完成局领导班子分工、股室设置,并顺利与市级主管部门具体业务工作有效衔接。完成了“三定”方案研究制定及上报审批;完成了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移交划转承接工作;完成下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社区)更名并挂牌运行工作;完成了成立局党支部报批和支委组建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会等群团组织。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初步组建完成,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局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宗旨,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涉军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及军属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了《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涉军群体信访接访政策知识,制定来信来访接待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来访信件办理等工作,带着责任和感情开展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或处置不当而造成负面影响,导致矛盾升级的情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共接办信访件9件,接待退役军人来访10批次12人次。同时,积极与公安、信访、维稳办开展退役军人集会维稳服务工作3件次,集会期间未发生不稳定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
扎实开展双拥工作。认真履行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2019年春节、“八一”、“9·30烈士纪念日”慰问方案,认真开展对驻耿军警部队及优抚对象进行节日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慰问品)价值75.238万元。同时,为让现役军人更多了解安置政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驻耿军警部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宣讲活动1场次。在集贸市场开展政策宣传5次。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2019年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伤残士兵接收1人。全年共发放1765人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资金1225.73364万元,发放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离退休费和遗属生活补助47.84万元,发放97名现役军人的家属优待金97.45万元。对我县在部队荣立二、三等功和优秀士兵的给予奖励,共兑现奖励金1.1万元。发放2018年30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金38.07万元,完成4名转业士官就业安置工作。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30人次,参加一年以上学历教育学习退役士兵15人,帮助解决生活补助及报销车旅费等支出资金12万元,安置率和培训率均达100%。完成为4217人烈属和现役军人家庭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4066块。
我单位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转作风、提效率、促落实、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增动能”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股、优抚安置股)和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6人。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3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8.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11月27日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收入决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2万元,占总支出的15.08%;项目支出1,458.63万元,占总支出的84.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11月27日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支出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02万元。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11月27日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基本支出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8.63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231.38万元,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退役安置补助140.81万元,通过发放退役安置对象补助资金,使退役安置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拥军优属补助3.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补助资金0.94万元,通过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生活补助资金,使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81.83万元,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11月27日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项目支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8年11月27日新成立单位,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烈属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伤残军人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0.46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97.4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023.17元万,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38.07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61.43万元,主要用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4.1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役(职)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2.1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8.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4万元、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0.4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3.8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75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医疗保险。
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1.6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1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于2018年11月27日成立,没有纳入2019年预算,所以我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于2018年11月27日成立,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及市局单位护送我县伤残军人回乡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万元。其中:办公费2.14万元;印刷费0.00089万元;手续费0.0007万元;邮电费0.021万元;差旅费1.57万元;其他交通费10.55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公务接待0.25万元。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于2018年11月27日成立,无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27.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6.24万元,固定资产1.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无对比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于2018年11月27日成立,无2018年国有资产数。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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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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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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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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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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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27.82 | 426.24 | 0 | 0 | 0 | 0 | 1.5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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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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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