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8328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审核、发布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8.负责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县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扶贫办公室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扶贫主体责任,创新举措、全盘布局,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整改,牵头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完成2019年度工作任务。2019年重点工作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县减贫人口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县扶贫办公室牵头开展了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工作紧扣“零漏评、零错评、零错退”目标,逐级召开会议,层层安排部署,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督导。截止2019年11月11日,耿马自治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已完成贫情分析、入户核查、县、乡(镇)、村“三评四定”程序公示、公告工作。全县共脱贫退出贫困户389户1366人;清退贫困人口家庭成员10人;共补录贫困户家庭成员31人。至此,全县9867户4105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清零。
二是抓统筹协调,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全县脱贫人口“回头看”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项目库系统信息完善培训会,针对全县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扶贫专干、各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共200余人,进行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工作、国办信息系统信息完善工作业务培训。2019年耿马自治县共整合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 3313.97万元。实施专项扶贫项目。依托脱贫攻坚项目库,因户施策,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66.68万元,实施了产业扶贫、安居房建设、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高了群众收入,改善了人居环境,脱贫成效得到了巩固提升;实施建房补助贷款贴息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573.11万元,用于建房补助贷款贴息,分担了贫困群众还款压力;实施能力建设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2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共补贴贫困学生329人,群众就学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实施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1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补助,覆盖贫困户1051户,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困难问题;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9万元,实施贫困农场、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有效解决了贫困林场、贫困农场、贫困村内生动力不足,财富积累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抓项目管理,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见效。2019年县扶贫办公室全面落实对口帮扶工作,主动加强与上海市崇明区和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的沟通联系,争取帮扶资金、政策和项目。全年共争取对口帮扶资金6387万元。其中,崇明区投入项目帮扶资金3387万元。实施产业项目6个,农村建设项目3个。项目惠及5个乡(镇),8个行政村,建档立卡户1144户4702人;华能澜沧江集团投入帮扶资金 3000万元,用于实施提升素质能力、安居工程、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项目惠及6个乡镇11个行政村(9个贫困村、2个深度贫困村),涉及总人口31851人,其中直过民族人口182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076户8977人。同时,超前谋划2020年沪滇项目计划,继续加强与崇明区对接,开展互访,通过实地调研、行业论证等方式申报2020年沪滇帮扶资金3500万元,用于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及农村建设项目,项目预计覆盖5个乡(镇)15个行政村,惠及6914户3034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9户4732人。
四是抓布局谋划,着力后期运营。目前,全县入库项目1526个,总投资242887.87万元(申请补助资金201778.43万元),分年度投资:2018年入库项目374个投资63965.41万元,2019年入库项目327个投资68343.92万元,2020年入库项目825个投资110578.55万元。分项目投资:安全稳固住房项目18个投资25079.30万元,占10.33%;就业扶贫项目16个投资2250.8万元,占0.93%;产业扶贫项目583个投资74385.36万元,占30.63%;生态扶贫项目17个投资1822.44万元,占0.75%;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892个投资139349.97万元,占57.37%。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扶贫办公室不断强化管理,确保项目能落地、能实施、有效益。全年,县扶贫办共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4次,分析研判项目可行性;开展项目调研21次,确保项目精准。
五是抓整改落实,着力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县扶贫办公室认领的巡视反馈意见5大方面,19类问题,36个具体问题已于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县扶贫办公室积极对照中央、省、市督查巡查、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存在差距和不足,立行立改,真查实改。
六是抓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脱贫攻坚基础。2019年县扶贫办公室通过了县委组织部2019年扶贫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验收。同年,完成支部换届工作,设立支部委员3名;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4次、组织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举办2期读书班,开展6次中心理论组学习,形成调研成果4个。另外,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县扶贫办公室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拓宽思路,创新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全县脱贫攻坚培训工作,做到扶贫扶智扶志“三管齐下”,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全年,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耿马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3期,培训1200余人次;委派扶贫系统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脱贫攻坚培训5次,参训3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机构情况,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单位1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2个内设机构:一是综合办公室;二是业务股。与2018年相比减少1个内设机构,减少原因为根据耿办字〔2019〕23号文(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减少单位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5人,比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6人,减少1人,减少原因为因工作变动人员从大兴乡、勐永镇、各调入1人,调出贺派乡、司法局、芒洪乡、各调出1人,实际减少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行政车编1辆、事业车编1辆,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2,429.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6.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相比减少7950.33万元,减幅为76.59%,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79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万元,占总支出的12.86%;项目支出1,561.35万元,占总支出的8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2982.66万元,减幅为87.87%,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7万元,减幅为3.42%,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1人,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74.49万元,减幅为89.26%,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所以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8年脱贫攻坚冲刺迎检工作经费93.3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冲刺迎检工作日常管理经费;
2.2018年扶贫项目管理费10.91万元,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督经费开支。还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3.2018年新农村建设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工作经费1.12万元,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4.2018年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46万元,用于全县4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
5.2018年是扶贫办扶贫工作经费0.6万元,用于扶贫办日常管理支出;
6.2019年华能集团项目管理费4.8万元,用于华能集团项目前期准备、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 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业务培训、资金监管等;
7.2019年扶贫项目管理费5.16万元,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督经费开支。还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8.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079.5万元,用于产业扶贫发展项目;
9.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贴息;
10.2018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4.94万元,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11.2019年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蹲点督导组工作经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40万元,拨付大兴乡、四排山乡用于蹲点督导组工作经费;
12.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25万元,拨付教育局用于扶贫雨露计划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对比减少12982.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所以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扶贫办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65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9%。主要用于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雨露计划、扶贫项目管理费等扶贫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预算的50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1588.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开展脱贫攻坚贫困县退出迎检工作次数增加,维修费用、燃油费等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二是由于开展脱贫攻坚贫困县退出迎检工作,接待上级考核考察组及第三方验收检查组次数增加,接待费用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45万元,增长53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9万元,增长4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6万元,增长2,089.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开展脱贫攻坚贫困县退出迎检工作次数增加,维修费用、燃油费等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二是由于开展脱贫攻坚贫困县退出迎检工作,接待上级考核考察组及第三方验收检查组次数增加,接待费用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万元,占17.0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占82.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检查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贫困县退出迎检工作,接待上级考核考察组及第三方验收检查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8万元,增幅为1.2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389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8.33万元,固定资产61.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8.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38.2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5.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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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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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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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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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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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890.17 | 3828.33 | 61.84 | 0 | 18.17 | 0 | 43.6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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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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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