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3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耿马自治县行政审批局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运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电子政务运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核心设备及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活动场内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监管运行机制;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5、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的信息化规划和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网上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及时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取消、下发和调整的事项进行梳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7号文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承接与取消,报经县人民政府请示给予行政许可合法性审查后于6月20日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服务大厅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发文至相关单位进行事项认领与录入。
2.积极推进涉改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结合2019年省、市两次调整权责事项和涉改部门机构改革后续职能职责划转及法律依据立改废释的情况,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各权力部门和乡(镇)、华侨管理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完善,按程序报经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报请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12月31日公布执行。本次公布31个部门(单位)行政职权3849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0478项;乡(镇)行政职权84项,对应责任事项399项;华侨管理区履行部分乡(镇)级行政权责,拥有行政职权49项,对应责任事项207项。下步,各权力部门(单位)、乡(镇)、华侨管理区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求。为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只进一扇门”、让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奠定坚实基础,全县共建成1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2个县级政务服务分中心、12个乡级为民服务中心、92个为民服务站、1016个村民小组代办点。2019年,县级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受理办件 50797件,按时办结50797 件,办结率为100%;现场办结38982件,现场办结率76%。共接受群众政务咨询4576人次。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49878件,办结249786件,按时办结率99.9%。
4.抓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根据2018年度县级公布的权力清单,县级20个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10项,已进政务服务中心办理200项,进驻比率95%;应进公共服务事项86项,已进政务服务中心办理86项,进驻率100%。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后权责划转情况,我局积极协调部门更新调整进驻事项和人员,目前共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部门23个,窗口工作人员32人。
5.抓“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县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平台为抓手,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顺利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往基层走、往群众走。一是完善网上大厅基础信息。截至2019年12月底,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事项1263项,已发布事项1114项,完成率88.2%。二是加强网上大厅日常监管及应用。2019年1至12月,通过系统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5392件,其中:通过窗口接件、受理、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1808件,受理、办结网上申报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3584件,提速率达99%,全年未出现咨询、办理超时现象。政务服务网上大厅领跑、助推“网上办”、“一网通办”,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有更多的获得感。
6.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快推进“掌上办”“指尖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展情况实行月度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加强办事通推广应用宣传力度。共印制“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海报500余份、宣传册10000余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三是加强办事通应用工作培训。为推动我县“一部手机办事通”常态化、规范化运行,5月14日下午,我县举办“耿马自治县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业务培训班”,对“一部手机办事通”总体功能、存在问题、安装运用操作进行培训。县委办、县人大办等80余个单位“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员共计136人参加培训。5月31日,在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再次对全县200余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一部手机办事通”业务操作培训,让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四是开展办事通进机关进企业行动。开展“上门服务”,了解各单位办事通推广进度,帮助解决办事通下载安装、注册、认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叫随到”做好“上门服务”。五是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10月下旬,我局积极请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一部手机办事通”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分两批深入各乡镇、农场管委会、重点行业部门和企业进行督查,现场抽查干部职工安装注册情况,对统计上报的注册表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推进缓慢的乡镇和单位提出加快推进落实安装任务的相关要求。六是围绕目标推进安装注册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回访、“一共建双报到双服务”等活动,到县城、乡镇农贸市场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百城千乡万村推广”活动,手把手教会来往人员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县共完成办事通手机APP注册45561人,完成市级下达5.94万人的76.7%。
7.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转有序。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运行良好,2019年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109个事项、182个项目的审批(录入)工作,投资概算263.88亿元,超时事项0个,按时办结率100%。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中介机构公开选取的业务流程,推进中介机构公开选取的公开、公平、公正。2019年,耿马县中介超市发布公告88个,公开选取93个,签约项目92个,履约结束85个,项目总成交额420.63万元,节约资金222.94万元,资金平均节约率31.41%。
8.努力规范交易流程,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从健全平台运行机制、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优化平台服务功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交易信息全过程公开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全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2019年1-12月,交易中心共进场交易96宗,进场交易金额64510万元,节约资金645万元,增值资金460万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采购原则,2019年来共完成采购和出让项目15个,其中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金额207.385万元,中标金额188.943万元,节约资金18.442万元,节约率为8.89%;土地出让项目10个,评估价5948.6417万元,成交金额6184.1417万元,增值金额235.5万元,增值率为3.9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两个股室,下设三个副科级事业机构。
分别是:
1、耿马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2、耿马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3、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耿马县政务服务中心;
5、耿马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7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7%;项目支出17.4万元,占总支出的6.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4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7年为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2万元,用于实现4个为民服务中心及23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达标。
2、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建设经费5.4万元,用于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设备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互助金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3万元,下降5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51.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次数减少,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单位的工作检查及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下降51.69%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调入公务员2名,公务员交通补贴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及其他运行经费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896.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2.45万元,固定资产43.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3.1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96.38 | 852.45 | 43.93 | 0 | 0 | 0 | 43.93 | 0 | 0 | 0 |
0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耿马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