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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来源: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0-06-1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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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点区域是城市建城区。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承担,区域外的执法事项的实施和监管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承担。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城市和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城市和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管理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4.承担县政府授权的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政府授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

2行使政府授权的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政府授权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政府授权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政府授权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建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政府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建城区除集贸市场之外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以及流动兜售经营行为或者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等行政处罚权。

7行使县政府授权的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等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县政府授权的水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建城区已治理的河道范围)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建城区已治理的河道范围)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5.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6.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7.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负责依托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

8.承担全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9.协助指导乡镇综合执法管理及乡镇对“两违”建筑拆除等重大事项的处置。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日常运转;负责公文交换、送阅(办)、归档保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材料草拟、审核、签批及印发,保证公文正常运转;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财务、人事管理宣传报道、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会务对外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残联、社区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城市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研究;负责管理执法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管理执法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管理执法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负责管理执法区域内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负责管理执法区域内的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审查、审报和监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执法协调股。负责对进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强制执行的申报落实;负责对进入听证程序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评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业务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审查、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涉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廉政情况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宣传、咨询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执法文书的监制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一般程序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好各种案件的证据保全、登记归档工作;负责与公检法司等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协调联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耿马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3个事业单位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及垃圾处置费的收取。抓好环卫设施养护工作,对破坏环卫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城市下水道维护疏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政路灯队加强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路灯进行巡查和管理。负责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路灯照明设施的安全检查,定期对公共场所的亮光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进行督促处理。完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站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耿马县城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规,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城市重大绿化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依法审定绿地的设计方案依法审查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负责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及城市公园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建设的配套工作;依法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化比例。协同有关部门实施绿化设计、施工的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指导、监督绿化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组织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监督县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城市绿化专业技术指标、技术规范和绿化养护质量等级,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绿化宣传工作;组织城市绿化统计、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执法环境保障,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恶意上访、无实举报或以自残要挟执法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从思想上排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虑坚持把“美丽县城”建设作为最大民生工程,积极倡导“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巩固提升“干净、宜居、特色”建设成果,加快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继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按照“网格化管人、标准化生产、现代化生活”的思路推进,努力建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一流“美丽县城”。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保持常规性管理动态信息,以提高执法震慑力,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在我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作出积极的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2个方面工作:   

1.扎实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环境卫生方面:一是加强大件垃圾(旧家具、旧床垫)的收集和火烧处理,二是加强绿化垃圾(树枝垃圾)的火烧处理,三是加快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等环卫设施建设,四是推进县城保洁工作,五是针对门牌、路牌、广告牌、旅游景点指示牌等整洁规范,六是清除“以路为市”现象。拆违拆临方面:一是彻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二是彻底拆除逾期临时建筑,三是彻底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开展大规模绿化美化。

2.严格管控,杜绝增量。紧紧围绕“杜绝增量、控制总量、减少存量”目标要求,抓好日常拆违工作,坚持巡拆结合,及时组织力量整治打击,把违建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47,324.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47,324.5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46号)文件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21日正式成立。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47,324.56元,其中:本年收入17,547,324.56元,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47,324.56元(本级财力17,547,324.56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自筹资金0.00元,结余结转资金安排0.00元,调入资金0.00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0元,新增债券0.00元。

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46号)文件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21日正式成立。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547,324.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547,324.56元,其中:基本支出6,326,997.09元,项目支出11,220,327.47元。

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46号)文件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21日正式成立。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6,326,997.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2658.45元,占基本支出的63.11%;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59.44元,占基本支出的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2579.2元,占基本支出的34.49%。基本支出变动原因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预算数3992658.45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151759.44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82579.2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11220327.47元。其中:本年本级财力安排11220327.47元,本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支出变动原因:本级财力安排2020年预算数11220327.47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县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新增作业内容)759445.47元。支付2020年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县城新增作业内容垃圾清理委托业务费。

2、2020年县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460882.00元。支付2020年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县城垃圾清理委托业务费。

3、2020年提升人居环境1000000.00元。支付2020年耿马县县城路灯电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475.5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0.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9504.89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72.00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大病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管执法5351637.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性支出,市政协管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其中:基本工资1072176.00元,津贴补贴837120.00元,奖金13927.00元,绩效工资1094076.00元,生活补助2182579.20元,公用经费115759.44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00元。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提升人居环境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耿马县县城路灯电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91356.64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020年县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新增作业内容)759445.47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县城新增作业内容垃圾清理委托业务费。

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020年县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460882.00元,主要用于2020年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县城垃圾清理委托业务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0721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26997.09元,项目支出0.00元)。

津贴补贴837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712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奖金139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绩效工资10940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07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8475.52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75.52元,项目支出0.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9504.89元(其中:基本支出269504.89元,项目支出0.00元)。

工伤保险1446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5.64元,项目支出0.00元)。

失业保险14465.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5.64元,项目支出0.00元)。

大病保险76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7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住房公积金291356.64元(其中:基本支出291356.64元,项目支出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5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水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电费100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邮电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差旅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工会经费48559.44元(其中:基本支出48559.44元,项目支出0.00元)。

公务交通补贴3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生活补助2182579.2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579.20元,项目支出0.00元)。

委托业务费10220327.47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220327.47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为: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新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原因为: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为:我部门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无对比数。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2020年县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

(二)项目年度目标

耿马县环卫作业、绿化管护及路灯一体化服务:加强大件垃圾(旧家具、旧床垫)的收集和火烧处理;加强绿化垃圾(树枝垃圾)的火烧处理;加快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等环卫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保洁工作,针对门牌、路牌、广告牌、旅游景点指示牌等整洁规范;清除“以路为市”现象。

扎实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打造干净、宜居、特色耿马县县城。彻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拆除逾期临时建筑,彻底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开展大规模绿化美化。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及2020年工作要点:1.全面深入开展县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全县“美丽县城”建设的顺利开展。2.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环卫作业、绿化管护及路灯一体化服务各项考核结果不低于90%。3.业务水平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四)项目预期绩效

 2020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确立的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环卫设施养护工作,城市下水道维护疏通监督管理工作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路灯进行巡查和管理负责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路灯照明设施的安全检查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及城市公园管理等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全县美丽县城”建设的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759.44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故无法对比。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 项目名称

  • 立项依据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实施内容

   

  • 资金安排情况

  • 项目实施计划

  • 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500111


 

 

 

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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