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600000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13号)(秘密级),本单位主要职责不宜公开,特此说明。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下设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工作办公室。人员编制10名(其中:公安政法专项编制3名,行政编制7名)。设书记1名(由县委领导兼任);副书记3名(正科级,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1名、负责综治工作的副书记1名、负责维稳工作的副书记1名);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室领导职数3名。
县边防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县委政法委1名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设立边防股为县委政法委内设股级机构,所需编制在县委政法委内部调剂解决,核定股室领导职数1名,同意使用行政周转编补充2名公务员。设立边防信息中心,为县委政法委下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专技),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善于观大势、谋大局,善于出主意、当参谋,善于协调、注重统筹,善于攻坚、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着力培育新时代政务文化,全力推进“三服务”提速、提质、提效,在我省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作出积极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二是全面提高服务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全面提升督查督办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全面推进“三办”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六是全面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七是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八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11591.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1591.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00.11元,减幅 5.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00.11元,减幅5.65%;上年结转资金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持平,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调整,依法治县办等单位划出,相应的经费划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11591.06元,其中:本年收入3411591.06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1591.06元(本级财力3411591.06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00.11元,减幅 5.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1591.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00.11元,减幅5.65%;上年结转资金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减幅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调整,依法治县办等单位划出,相应的经费划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11591.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11591.06元,其中:基本支出2911591.06万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4400.11元,减幅5.65%,其中:基本支出2911591.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4400.11元,减幅16.71%;项目支出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0元,减幅400%;上年结转资金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减幅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调整,依法治县办等单位划出,相应的经费划出。
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911591.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0057.26元,占基本支出的83.46%;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72660.8元,占基本支出的12.80%。基本支出变动原因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预算数2430057.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666.03元,减幅17.1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调整,依法治县办等单位划出,相应的经费划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37266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014.08元,减幅33.06%,主要原因: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原纳入县政法委预算的依法治县办的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福利费、工会费等调出。
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500000元。其中:本年本级财力安排500000元,本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支出变动原因:本级财力安排2020年预算数500000元,比2019年下达数100000万元增加400000元,增幅400%,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1个项目计200000元,具体新增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0元。
2.调增1个原有项目计300000万元,具体调增扫黑除恶治乱经费300000元。
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减幅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26401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运行维护费及相关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887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286.4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0742.44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32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2964.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539484元(其中:基本支出539484元)。
津贴补贴982356元(其中:基本支出982356元)。
奖金44957元(其中:基本支出44957元)。
绩效工资2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7286.4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86.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742.44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42.44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266.62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6.62元)。
住房公积金162964.8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64.8元)。
办公费38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00万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印刷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邮电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差旅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公务接待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工会经费27160.8元(其中:基本支出27160.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1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08873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73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5800元,较上年减少42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与上年相比无没化。
(二)公务接待费
县委政法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为: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县委政法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800元,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减幅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0元,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为: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
扫黑除恶治乱工作
(二)项目年度目标
2020年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今年全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聚力大要案攻坚突破、线索核查清仓见底、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咬定“深挖整治”不放松,紧盯“长效常治”见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5个,其中:产出指标3个,分别是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清零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得阶段性成效。社会效益指标1个,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对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比开展专项斗争前明显好转。满意度指标1个,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项目预期绩效
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是为了使老百姓能安居、安业、安心,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386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014.08元,减幅18.34%,主要原因: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依法治县办等单位划出,相应的经费划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耿马县政法委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治乱工作
立项依据
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县政法委
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聚力大要案攻坚突破、线索核查清仓见底、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咬定“深挖整治”不放松,紧盯“长效常治”见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项目实施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聚力大要案攻坚突破、线索核查清仓见底、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咬定“深挖整治”不放松,紧盯“长效常治”见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资金安排情况
涉及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0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聚力大要案攻坚突破、线索核查清仓见底、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咬定“深挖整治”不放松,紧盯“长效常治”见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政法委预算公开表20200618104414576.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