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检察工作,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1.坚持党对人民检察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完成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耿马县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2.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负责其他应当由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司法体制改革后,作为基层检察院,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有8个内设机构,实行检察大部制管理,内设机构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诉讼)、第二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审查逮捕)、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工作)、综合业务部、办公室。设派驻孟定工作局、勐撒检察室。纪检监察组由所在地中共耿马自治县纪委、耿马自治县监察委派驻,不计入本单位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任务”,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狠抓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强化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使全体干警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守纪律、讲规矩。
2.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远战略考量,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抓好涉黑涉恶案件攻坚工作,围绕长效常治目标,深挖“保护伞”线索,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3.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积极参与扫黄打非、缉枪治爆、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参与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推动相关问题依法解决,维护边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4.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食品药品、生态保护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5.大力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党建带队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持续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加强自身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6.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不断抓好检察机关内外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的要求,更好的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大数据运用在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所属的“省级二级预算管理”单位,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其中:机要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1,17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222.15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实有人数较2019年度减少11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减少10人、到龄退休减少1人),我部门上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进度要求,调减了部分项目计划,相应的预算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171.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1.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1.69万元(本级财力1,171.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2.15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实有人数较2019年度减少11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减少10人、到龄退休减少1人),我部门上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进度要求,调减了部分项目计划,相应的预算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1.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89万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部门预算实有人数较2019年度减少11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减少10人、到龄退休减少1人);项目支出236.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上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进度要求,调减了部分项目计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040401)724.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040499)236.6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办案业务支出、装备保障支出、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检察人员服装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080505)67.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080506)3.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101101)46.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101103)12.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101199)2.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科目代码2210201)78.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的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代码301)80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90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具体明细为:
基本工资18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4万元。
津贴补贴3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6,项目支出2.56万元。
奖金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4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
住房公积金78.48,其中:基本支出78.4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代码302)29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5万元,项目支出162.09万元。具体明细为:
办公费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印刷费2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21.73万元。
水费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万元。
电费1.8万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
邮电费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4.14万元。
物业管理费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万元。
差旅费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3.44万元。
维修(护)费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万元。
培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公务接待费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万元。
被装购置费0.4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49万元。
劳务费12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119.85万元。
工会经费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万元。
福利费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万元。
委托业务费1.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代码303)1.59万元(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支出),全部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具体明细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
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代码310)72.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明细:
办公设备购置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1万元。
无形资产购置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4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
我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预算为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8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36次,预计接待约290人次,减少的原因是计划通过压缩公务接待批次数、人次数以及通过合并接待等,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5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减少0.36万元,下降3.02%,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不断压缩公务用车支出。
2020年我单位不购置公务用车,预计2020年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实有车辆均属于我单位在编车辆,无超编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项目预算安排236.65万元,均为省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我单位根据绩效目标来源和检察工作特点设置了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以下根据各项目所涉重点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
本项目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绩效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重点项目目标: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不低于78%,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98%,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95%,冤假错案发生数保持为0,涉检信访投诉率控制在5%以下,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和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拓展司法为民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建设“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全面贯彻《“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深入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政法网建设的部署,实现检察机关内外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的要求,更好的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大数据运用在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建设;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任务和要求,规划今后从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案件讨论、智能语音识别、智能会议集控等多方面入手,打造智慧多媒体案件讨论室,以满足我院与上级检察院之间的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办案反应能力。重点项目目标:新购业务装备全年故障天数低于5天,新购业务装备配置计划执行率100%,电子卷宗系统应用率70%以上,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不低于5年,案件信息录入率达80%以上,全院检察干警对年度项目执行满意率90%以上。
(三)服装经费项目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重点项目目标:配发制服及时性100%,干警对服装的满意程度达95%以上,服装无积压。
(四)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项目
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模式,抓好训练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重点项目目标:协助办案部门完成任务率100%,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系数100%,法警加班补贴政策的执行力100%,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超过95%。
(五)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重点项目目标: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数17件以上,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不低于78%,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98%,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95%,律师机构(律师)对检察环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满意率和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在95%以上,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
(六)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
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重点项目目标: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人数不低于13人,力所能及的增加地方就业率,法律文书录入正确率98%以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工资保障及时率100%, 全院在职检察官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度不低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等。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用于机关运行的经费预算安排130.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2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工作的相关要求,压缩我单位公用开支,同时,我单位机构改革原因人员转隶减少了部分机关运维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交通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我单位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