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烤烟产业办公室   时间:2019-09-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601000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烤烟产业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主要职能职责是:

负责对全县烟叶生产工作的协调指挥,指导各乡(镇)抓好烟叶生产工作,加强与烟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全县烤烟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负责组织好烟叶生产各项环节的监督与指导,制定全县烟叶生产实施方案、年度目标,将全县烟叶生产任务合理分配到各植烟乡(镇)。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抓好烤烟生产各环节工作

1.任务分解情况。2018年市政府下达耿马县烤烟生产收购目标任务为:合同签订面积1.67万亩、收购量4.5万担(含出口备货0.32万担),较去年3.5万担增加了1万担。为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下达各乡(镇)烤烟收购量4.5万担,分乡(镇)计划为:耿马镇0.7万担(含出口备货0.05万担),贺派乡0.3万担(含出口备货0.025万担),四排山乡0.6万担(含出口备货0.04万担),勐撒镇2.15万担(含出口备货0.14万担),芒洪乡0.25万担(含出口备货0.021万担),勐永镇0.33万担(含出口备货0.029万担),大兴乡0.17万担(含出口备货0.015万担)。

2.烤烟移栽情况。我县在市烟办、市烟草公司的有力指导下,烤烟移栽工作按照抓早、抓实的要求,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及时宣传发动、面积落实、春耕备耕等工作,克服了甘蔗收榨、脱贫攻坚等矛盾和困难,圆满完成了烤烟移栽任务。今年,全县主推标准化膜下小苗深栽技术,主攻以烤房为中心的适早集中移栽举措。全县3月20日开始移栽烤烟,5月20日结束,通过县级挂钩部门、各植烟乡(镇)及广大烟农的共同努力,共完成烤烟清塘点株面积16900亩,占市下达任务的101.2%,其中:完成膜下小苗移栽13327亩,占清棵点塘面积的79%。

3.中耕管理情况。移栽结束后,全县烤烟生产工作重点转入大田中耕管理,7月9日全面完成16900亩的烤烟大田揭膜培土,占清塘点株面积的100%。

4.烘烤情况。全县于6月4日开始烘烤,9月30日结束,累计烘烤3486炉1729321杆291862夹。

5.烟叶收购情况。今年全县采取“两专一代”和“站点一体化”两种收购模式。按照“以村为单位”和“交通要口、烟农集中、方便就近、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服务前移、技术前移,乡(镇)催收催交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司在分级预检力度方面加强,全县共设置专业化分级点26个,烤烟收购站2个、收购点4个,烟叶收购8月20日开秤,10月10日关磅,历时52天,共收购烟叶4.5万担(其中:指令性计划4.18万担、出口备货0.32万担),完成市政府下达收购量4.5万担的100%,较去年实际收购量3.96万担增加0.54万担、增幅13.63%,提前10天完成收购任务。上等烟比例75.94%,比市政府下达上等烟比例67%高出8.94个百分点;较去年上等烟比例73.18%高出2.76个百分点;收购均价28.26元/公斤,比市政府下达均价27.6元/公斤增加0.66元,较去年均价28.03元/公斤增加0.23元,增幅5.78%。上等烟比例创历史新高,排名全市第一,均价排名全市第二。全县实现烟农收入6358.7万元,较去年5550.13万元增加808.57万元,增幅14.57%;实现烟叶税收1398.91万元,较去年1221.03万元增加177.88万元,增幅14.57%;户均收入2.52万元,较去年1.92万元增加0.6万元,增幅31.25%。

(二)有效落实脱贫攻坚挂钩帮扶工作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我办年初研究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度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政策宣传、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抓好落实。建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挂钩干部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同时,按县委联席办要求,今年新选派2名同志下派到挂钩村担任扶贫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单位对扶贫工作队员经费给予保障。在5月和9月两次冲刺迎检阶段,由主要领导带队,增派3名工作队员深入挂钩村开展冲刺迎检工作,2018年,县烤烟产业办公室共组织7名干部职工(5月和9月增派3名、新选派2名、历年驻村2名)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工作队员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统一思想,扎实苦干,认真做好迎检前的各项查缺补漏工作,圆满完成了县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产业帮扶方面,指导好挂钩村完成烤烟种植664.1亩,组织贫困户烟农开展烤烟移栽、中耕管理等烤烟生产技术培训4场次90余人次,支持该村烟叶联防联治经费10000元,烟区道路保通经费10000元,确保贫困户今年烤烟发展提质增收。今年全县种植烤烟的贫困户914户,占种烟户数36.2%。贫困户烤烟收入1580.43万元,户均收入17291元,人均收入3850元,比2018年贫困退出标准3500元高350元,烤烟产业真正成为助力脱贫攻坚、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的优势产业之一。

(三)巩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

结合今年党建工作重点,我办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氛围浓厚。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党组成员抓党建的成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二是认真制定了《县烟办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同时还制定了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明细清单,把目标任务责任具体化,确保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得到落实。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年初制订了我办“三会一课”计划表,列出年度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课内容,保证政治学习扎实推进。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以及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总结近期支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党建各环节的工作,传达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今年党建工作重点、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和“七五”普法安排党课内容。前三季度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0次、支部大会3次、上党课3次。四是认真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按照积分设置和积分流程,做到每月党员申报、党组初评、季度党员大会评定和积分公示,评定结果将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同时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采取网上收缴党费的方式,把每月第一天作为“党费日”,全办党员干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的监督下,我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耿办通〔2018〕26号)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促进我县烤烟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烤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全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上下风清气正,没有一例违规违纪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微电影《我想有个家》电教片,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年初,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纳入全办以及各股室目标管理,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抓。二是健全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正职与副职谈,副职与股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谈,使每个党员都受到深刻的党性教育与警示。三是继续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狠抓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基层。贯彻落实好财务管理、公务接待、机关考勤等方面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督,问好责、把好关,并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一年来,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管理“三公经费”,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费用比上年大幅度下降。四是带头执行落实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未出现权利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的行为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及生产规划股两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5人,2018年末实有人员11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总收入合计为4394293.66元;其中财政拨款4394293.66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20.82%,收入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总支出为3229184.76元,基本支出数为1397059.76元,占总支出的43.26%,比上年同期减24.45%。项目支出数为1832125元,占总支出的56.74%,比上年同期减40.56%,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虽然增加,但养老保险有结余未缴,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数为1397059.76元,占总支出的43.26%,比上年同期减2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虽然增加,但养老保险有结余未缴完。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4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1.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办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2125元。2018年的项目支出主要内容是:烤烟生产发展实施经费以及其他专项支出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收入为4394293.66元,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增加20.82%,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及市级专项资金增加。2018年我办总支出为3229184.76元,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24.45%,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虽然增加,但养老保险有结余未缴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91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90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

3.农林水支出293671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4%。

4.住房保障支出94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00元,支出决算为22228元,完成预算的8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8元,完成预算的39.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0484元,增加8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744元,增加8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28元,增加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占89.98%;公务接待费支出2228元,占10.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烤烟生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烤烟产业办公室2018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229184.76元,基本支出数为1397059.76元,占总支出的43.26%,比上年同期增17.24%。项目支出数为1832125元,占总支出的56.74%,比上年同期减40.56%。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烤烟产业办公室资产总额18743441.23元,其中,流动资产18254178.14元,固定资产4873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58.0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161610.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43441.23

18254178.14 

487305 

 

348800

 

138505 

 

 

1958.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601111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4033053615.xls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