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832801000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耿马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是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的使用。
三是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组织落实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四是参与组织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年度考核及行业部门扶贫成效年度考核;承担脱贫摘帽及退出片区县的相关工作。
五是负责对扶贫开发贫困对象统计监测工作;参与组织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六是负责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项目,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项目,边境和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
七是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八是开展扶贫安居、易地扶贫开发,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九是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中央、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是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扶贫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目标和任务,创新举措、全盘布局,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实行脱贫出列“需求清单”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需求清单”,统一安排项目、资金。
一是坚持“六个精准”,精准实施专项扶贫项目。2018年上级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67.8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83万元,省级资金3271万元,市级资金1013.882万元。
二是加强协作交流,积极争取对口帮扶项目。全面落实2018年度对口帮扶工作任务,主动加强与上海市崇明区和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的沟通联系,争取帮扶资金、政策和项目,推进帮扶单位与耿马县结对共建。全年共争取对口帮扶项目资金6200万元。其中,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直过民族”项目资金4000万元,上海新增沪滇项目资金2200万元。项目资金计划用于15个贫困基础设施项目,提升人居环境,改善贫困居住条件。
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耿马县2018年度“直过民族”脱贫攻坚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计划投入“直过民族”帮扶资金4000万元,县级部门整合资金887.37万元,信贷资金1622万元、群众自筹644.8万元。项目覆盖4个乡镇6个行政村(2个贫困村),涉及总人口3927户16024人,其中直过民族人口3213户1311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37户1708人。实施项目内容:提升素质能力培训95人次;农村安居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帮扶281户;新建集中养牛小区2个;村内硬板路硬化34.05公里,新建设蓄水池6个,三面沟2公里,新建排污沟3公里;新建公厕25个,垃圾池12个,建设雨污管网15.3公里,污水处理池15座,新建活动室7个、活动场地20个。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所有项目均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5月底前全部完工。
2018年上海市崇明区沪滇协作项目计划投入2200万元沪滇协作帮扶资金,在芒洪民族乡、勐永镇、勐撒镇、四排山乡、耿马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入沪滇协作帮扶资金1022万元,部门整合642万元,群众自筹777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在大寨一组新建生猪良种繁育示范区1个1600平方米,繁育猪仔以低于市场价供应贫困户养殖,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带动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增强贫困户发展后劲。合作社每年按养殖小区总投资的5%比例向村集体缴纳租金,壮大村集体经济。在户南、布西林、荒田寨、翁布勒、上寨实施贫困村烤烟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造烟区道路(砂石路面)13公里,修复烟区沟渠10公里,有效改善烟区交通运输状况。在4个贫困村投入500万元,其中:基地场地平整、管理房、水电等基础设施投入40万元(每村10万元);5000箱中华蜂蜂群、蜂箱、配套工具投入460万元(每村投入115万元)。采取“村党总支(村委会)+合作社+农户+公司”模式,由耿马佤山蜂业公司、合作社带动发展,建设5000箱中华蜂养殖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向贫困户倾斜。项目拟惠及4个乡镇4个行政村2212户农户830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717户2725人。
在勐永镇帮令村坝卡组投入50万元,新建养殖小区1个1200平方米,含土方开挖、支砌挡墙、道路硬化、排污沟、化粪池等设施建设。项目惠及41户194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133人发展生猪养殖。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帮扶资金量化入股,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向贫困户倾斜。在芒洪乡新联光允寨投入212万元,新建养殖小区1个1700平方米,含土方开挖、支砌挡墙、道路硬化、排污沟、化粪池等设施建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51户553人发展生猪养殖。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帮扶资金量化入股,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向贫困户倾斜;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入沪滇协作帮扶资金1178万元,部门整合1111万元,群众自筹40万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室建设):在芒洪乡安雅村委会投入840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新建村内硬板路12300米、路面宽3米、厚15厘米、水泥砼路面标号为C25;砖三面沟加盖板8公里;混凝土标号为C15三面沟2公里,规格:沟邦宽0.2米*0.5米;沟心宽0.5米,沟深0.5m;沟底厚0.1m;土石方开挖8000立方米。新建村卫生室1幢200平方米,附属设施停车场300平方米,水冲式8蹲位公厕1座、围墙500米。可惠及农户418户,158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22户,814人。在勐永镇帮令村坝卡组投入238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其中:1. 114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1.5公里,共6000平方米;2. 36万元用于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3. 18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建垃圾焚烧池2座、购买垃圾桶50只、新建公厕2座;4. 40万元用于排污设施建设,排污管道1000米;5. 30万元用于活动室及活动广场。新建活动室1个70平方米,活动广场500平方米。项目可惠及44户19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133人。在耿马镇团结村石洞寺组投入50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村内道路硬化800米,共3200平方米。项目可惠及66户22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7户166人。在勐撒镇芒枕村坝庆二组投入50万元,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村内道路硬化800米,共3200平方米。项目可惠及52户19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2户170人。2018年沪滇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招投标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科学分类,统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项目库建设作为脱贫摘帽的第二颗“扣子”,注重与脱贫后续巩固提升结合,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聚焦贫困村、贫困户,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政策保障等为重点,按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编报程序,建立了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共规划项目1840个,计划总投资27.5亿元,81个行政村完成了“村级施工图”、9个乡(镇)完成了“乡级路线图”、县级汇总形成了“县级项目库”。
项目库工作进度:
全县入库项目1840个,项目总投资275411.31万元。分年度投资为:2018年134628.55万元,2019年89383.80万元,2020年51398.96万元。分项目投资:安全稳固住房投资28341.71万元,占总投资10.29%;就业扶贫投资5902.20万元,占总投资2.14%;产业扶贫项目投资71363.83万元,占总投资25.9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69803.57万元,占总投资61.66%。
四是补齐短板,落实部门帮扶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扶贫办挂钩帮扶耿马镇复兴村,2018年县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的规定。全年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复兴村16次。主要以“入户走访、政策宣讲”两个内容。组织群众座谈和政策宣传5次,入户回访和问卷调查4次,遍访挂钩户59户;投入99万元项目资金,发展到户产业扶贫项目。立足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巩固提升蔗糖、烤烟、畜牧等传统主导产业,积极培育青储玉米、朝天椒、西番莲等新兴特色产业,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形成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脱贫增收模式,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以上项目受益贫困户198户;统筹协调17万元资金、助力村委会能力提升。协调资金3.3万元,帮助复兴村配齐活动室设施、民俗打歌队影响设备、村委会办公设备;协调资金7.65万元,支持复兴村发展蔬菜种植产业、发展烤烟产业、开展科技培训;协调资金5.37万元,拨付复兴村驻村工作经费、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切实做好复兴村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资金保障;协调资金0.7万元,开展贫困户慰问工作;投入140万元项目资金,实施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其中:投入32万元,实施贫困村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53盏;投入39.8万元;实施民俗文化建设工程,新建葫芦广场400平米、活动广场600平米、活动室1500平方米;投入47.6万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新建硬板路800米;投入20.6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新建垃圾池4座、公厕3座;指导复兴村组建互助社。与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签订“贫困户产业(种植、养殖)全托管合作协议书”,签订入股分红方式为每年不低于入股本金的14%,其中建档立卡户12%,2%用于互助社的日常管理开支。2018年,复兴村贫困村产业发展互助社入股耿马县农投公司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收益分红一次,分红收入7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互助社的日常管理开支,6万元由建档立卡户分红,第一批享受分红贫困户均增加收入740元,受益农户81户;助推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建扶贫双推进。帮助加强复兴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党员队伍现状采取针对性的培训管理等措施,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帮助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建立民情台账,做好“三资”公示,切实掌握实情,解决好困难问题。2018年县扶贫办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详细制定帮扶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扶贫项目,扎实开展“挂包帮”工作,有效推动复兴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资金使用成效
2018年耿马自治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363.77万元,一是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8642.65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安居房建设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托脱贫攻坚项目库,因户施策,提高了群众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巩固脱贫成效;二是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5.24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共补贴387户搬迁贫困户贷款利息。通过项目的实施,分担了贫困群众还款压力;三是实施能力建设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98.6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共补贴贫困学生324人,确保全县5963名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兑现“不让一个学生在任何阶段因贫失学”的庄严承诺;四是扶贫小额信贷项目,完成小额扶贫贷款计划任务2600万元。投入专项扶贫资金901.4万元,用于贷款贴息补助251.4万元,覆盖贫困户1080户,贷款风险补偿金65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困难问题;五是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217万元,实施贫困农场、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光伏扶贫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贫困林场、贫困农场、贫困村内生动力不足,财富积累意识和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2018年,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全县上下聚焦重点难点,实行靶心突破,耿马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力度加大、进度加快、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实现了3个贫困村(新联村、崇岗村、大兴村)达标出列,完成脱贫销号497户1754人,完成脱贫计划目标后剩余贫困人口数为392户1368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9499户3944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6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
综合股
项目管理股
3.统计监测监督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03801638.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01638.93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减少46.5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上级专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47745144.59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726.47元,占总支出的1.62%,比上年同期增32.07%;项目支出145358418.12元,占总支出的98.38%,比上年同期增9.66%。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耿财农〔2018〕143号文及耿财农〔2018〕146号文调整增加人员工资标准;二是根据耿组干调字〔2017〕40号和耿政发〔2017〕126号文增加调入人员唐琴工资福利支出;三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851.07元。比上年同期增17.7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358418.12元。比上年同期增9.6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6754.8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1083320元,,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4708.62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4518000元,2130507生产发展10840000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3652400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4183234.7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47745144.59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726.47元,占总支出的1.62%,比上年同期增32.07%;项目支出145358418.12元,占总支出的98.38%,比上年同期增9.66%。支出增减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耿财农〔2018〕143号文及耿财农〔2018〕146号文调整增加人员工资标准;二是根据耿组干调字〔2017〕40号和耿政发〔2017〕126号文增加调入人员唐琴工资福利支出;三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7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比上年同期增244.04%。主要用于贫困县退出冲刺迎检工作;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6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比上年同期增4.38%。主要用于职工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4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比上年同期增40.7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61083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4%,比上年同期减0.29%。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贷款贴息资金和建房补助资金;
5.213类农林水支出8552302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9%,比上年同期增17.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财政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其他扶贫支出;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8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比上年同期增16.3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100元,支出决算为21396元,完成预算的7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45元,完成预算的5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51元,完成预算的19.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接待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396元,增长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55元,下降1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51元,增长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45元,占75.93%;公务接待费支出5151元,占2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所以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45元,比上年同期减18.7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2018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45元,比上年同期减18.78%,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51元,比上年同期增1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10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脱贫攻坚项目、华能集团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8年未发生此方面的接待支出。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51.07元,比上年同期增/减17.7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增加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耿马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9850946.83元,其中,流动资产18900779.83元,固定资产950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65711.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5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789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捐赠资产2项,账面原值177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066.5元,比上年同期减31.7%,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06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