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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商务局   时间:2019-09-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000

耿马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年度会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诗划,争取配额;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

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国际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授权参与国际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11.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全县国外招商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合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负责全县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拟订并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做好“127”、“137”通道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协调管理清水河口岸,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通道建设,申报通道建设项目资金;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6.有关职责分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沿边对外开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3.全县电子商务的规划管理和发展指导。

4.促进对外贸易和中外经济技术合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市场运行调节股

3.口岸和外贸外资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20317197.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17197.70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增0%。(备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7年度没有部门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25634.9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434.90元,占总支出的82.70%,比上年同期增0%;项目支出281200元,占总支出的17.30%,比上年同期增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备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7年度没有部门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4434.90元,比上年同期增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1200元,比上年同期增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563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04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2%,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用于商贸事务896044.66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73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2%,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0970元;抚恤11968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4.24元。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616元。

4.214类交通运输支出28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0%,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281200元。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0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比上年同期增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7003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备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没有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年度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0%,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增0%。本年度商务局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增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 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增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0%。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52.16元,比上年同期增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52.1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资产总额19872762.8元,其中,流动资产19872762.8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872762.8

1987276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93000元,比上年同期增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111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260931307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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