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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9-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000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市场、测绘项目、测绘结果、测量标准、测绘任务登记等管理工作;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治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

(二)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心系群众,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为保障2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编制了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目前均已获得省级批复拆旧区总面积142公顷,建新区面积27.11公顷。并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助推脱贫攻坚此外,完成了28110人次的不动产信息筛查,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提供重要参考。54名挂钩干部与102挂钩户联系抽调10余名责任心较强的干部职工组成工作组,驻村蹲点,逐户走访排查,查找问题隐患,认真开展迎检准备工作。

2、规划先行,合理用地,更新基准地价,规范土地市场。为保障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充分利用现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启动耿马镇、孟定镇两个乡镇的规划修改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开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了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获省厅批复,我局已按程序报送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3、立足职能,全力整改督察问题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做好各项环保督察整改,并通过督察组验收

4、认真开展土地、矿产执法2017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40个,矿产卫片违法图斑19个,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2018年以来,查处矿产无证开采案件9宗,已全部依法关停封闭;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2起,罚没62.58万元。2起案件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经我局调查取证后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实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追究刑事责任“零突破”,有效震慑了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认真开展环保执法加强事前监管,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13.92亿元,环保投资0.12亿完成登记表备案200个。强化事后监管,对县域内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46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件,罚款9万元;认真开展各类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136份。

5、供保兼顾,全力保障经济发展。2018年以来,完成临清、南清、瑞孟、施甸到勐简等4条高速公路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2个批次有效推动我县重点项目落地。

6、整顿规范,不断加强矿产管理。整治砂石资源开发,规范矿业权管理。我局按照《耿马自治县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持证砂石料场、重点项目砂石砂料场、无证开采进行了清理排查目前全县共有砂石料场49户,其中,持采矿许可证28户,高速公路临时采石场21户

7、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完成了3个治理项目的市级终验2017年组织实施的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现已完工实施3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总投资166万元有效保障了191805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在开展4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其中:大型项目勐永镇河底岗难改田沟工程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已上报省厅评审;勐永镇光木林下弄坝组工程治理3个中小型项目获得批复总投资344.4万元,正在组织招投标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全年出动59车次、197人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场次,覆盖160余人次通过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全县未出现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稳步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目前正在实施的临沧市耿马县贺派乡贺派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达1937.21万元,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预计于12月前完成外业施工验收工作。

成功申报项目5个,其中补充耕地项目4个,预算投资3146.82万元,建设规模达432.1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59.60公顷;提质改造项目1个,估算投资674.44万元,预计新增耕地0.0287公顷

9、切实履职,保障县域环境安全2018年6月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户清查工作,普查数据已全部汇总至县污普办并通过审核。联合多家部门开展了固体废物大排查、汽车修理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清查危废规范化管理清查等多项整治行动,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今年3月完成县城城区空气自动站建设,6月投入运行并于10月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

10、认真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2018年以来,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547本;办理不动产权抵押证明773份,抵押金额6.56亿元。完成城镇宗地数据整合1867件;完成房屋登记存量数据整合3109件。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在孟定国土资源所设置不动产登记服务站,设置抵押、发证、受理等窗口,具备业务办理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功能,服务群众进一步便捷。

11、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践行正气清廉、勤政务实、为民服务的政治作风。结合“党建扶贫”工作,践行服务农民、服务农村、服务基层的群众观念开展挂钩村党课培训1次,开展党建工作进村入户活动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规划股、耕地保护和征转用地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产资源管理股、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测绘股、政策法规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污染控制股、自然生态保护股。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下设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环境监测站。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耿马片区国土资源所、孟定镇国土资源所、勐撒片区国土资源所、勐永片区国土资源所、勐简乡国土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5083365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33655.59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8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增加原因为:2018年增加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土地复垦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2982515.19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5295.89元,占总支出的38%,比上年同期增8%;增加原因为:工资变动增资。项目支出20477219.3元,占总支出的62%,比上年同期减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支出减少原因为:2018年部分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按施工进度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5295.89元。比上年同期增8%,主要原因为工资变动增资。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人均年支出1263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77219.3元。比上年同期减20%,主要原因2018年部分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按施工进度拨款。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避让项目、矿产资源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执法工作等工作专项经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57753.0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比上年同期减10%,主要原因2018年部分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按施工进度拨款。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449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比上年同期增3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支出。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5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比上年同期增19%。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

3、211节能环保支出217614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比上年同期增162%。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4、212城乡社区支出4933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比上年同期减61%。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

5、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6226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比上年同期增48%。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

6、221住房保障支出744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比上年同期减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元,支出决算为47925.72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330.72元,完成预算的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5元,完成预算的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019.28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30.72元,增长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50元,下降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30.72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3595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330.72元,比上年同期增1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无增减,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330.72元,比上年同期增1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整治、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执法执勤、环境监测与监察、生态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95元,比上年同期减77%。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77%,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整治、地质灾害、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执法执勤、环境监测与监察、生态保护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41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增673%。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524762.12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项目支出524762.12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减60%。

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实施的项目按施工进度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未安排用于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等工作。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元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169.74元,比上年同期减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115942520.67元,其中,流动资产105038110.9元,固定资产10904409.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77987.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6346.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916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3项,账面原值352806.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42平方米,账面原值46757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261.7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5942520.67

105038110.9


8481762.86 

479600 

1943046.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3810元,比上年同期增97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8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38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111

耿马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表201909231040511112019092304165268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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