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000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耿马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安和社会责任,2018年以来,耿马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局党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强警、控边、进位为主线,努力开创耿马公安工作新时代”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目标,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队伍建设、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社会管理、基础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呈现出“六个新”的可喜局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廉洁高效”的总目标,不断总结并深入分析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全县公安民警、干部职工,以和谐稳定为主题,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全力维护了耿马和谐稳定,为“生态立县、绿色耿马”的创建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发展。一是狠抓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政治理论教育。2018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场次,组织观看专题片2场次,开展集中学习8场次,组织专题学习7场次,上报个人心得体会304篇。二是狠抓教育训练。按照不断改善改善教育训练模式,以“训为强、练为战”为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2018年以来,共组织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培训22期58人次,组织参加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班5期343人次。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以当前正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行动为契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铁、思想铁、纪律铁、队伍铁、基础铁、责任铁”的耿马公安铁警队伍。2018年以来,共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95人321份,上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95份。对请假未及时销号的7名民警进行了提醒谈话,对5名新派出驻村工作队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签订责任书7份,党委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员签订责任书31份,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民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82份。签订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承诺书30份,签订《耿马县公安局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31份。四是狠抓关爱民警工作。全面落实科学用警各项要求,落实民警休假、轮休、心理健康服务等制度。组织开展走访、看望慰问活动。2018年以来,共走访慰问老干部和因病、因公负伤住院民警、辅警42人次,发放慰问金59100元,筹措资金26.8万元为全局辅警购买意外伤害等保险。五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为标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推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误事”的优秀干部。2018年以来,耿马县公安局共被县委、县政府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六是狠抓先进典型培养。深入开展各类先进典型推树工作,推进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化。2018年以来,9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民警荣获“十佳派出所所长”称号,2名民警荣获“十佳户政民警”称号,1名民警荣获“十佳社区民警”称号,1名民警被省公安厅通报表扬,1名民警被县委评选为先进个人。2018年全市公安巡特警大比武中取得了3个单项“第一名”和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二)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做好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深化“情报主导,精确打击、有效防控”的理念,加强网上网下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适时启动情报研判会商机制,针对性开展战略研判、战术研判及战时研判,确保情报真实、有效、鲜活,辅助决策。2018年以来,共上报各类维稳情报信息131条,舆情监测信息79条,边境维稳工作专报309期,综合研判材料5期,核查重要线索21条。二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密切关注移民安置、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圆满完成了两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南博会、“五会三节”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保持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2018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起,治安调解处理173起,未化解5起(含历年未化解数),涉及人数677人,积极配合县牵头单位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化解稳控工作,全年未发生涉访人员赴昆进京上访事件。三是认真做好边境整治重点工作。按照省、市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公安局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为期一年代号为“雷霆”的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从刑侦、禁毒、治安、特警、出入境、边防及各派出所抽调135名警力抵边开展工作,设立了大湾江查缉组、大湾江老桥查缉组、清水河工作组、127工作组、案件办理组5个工作组,加强对边境一线的综合治理管控,织密了边境管控网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先后侦破“3·15”“6·1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8·13”“10·16”特大走私毒品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四是认真做好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省、市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总体要求,通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体系,进一步提升边境整治打击效能,为全县跨越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边境环境。2018年以来,“人防”建设上先后招录了护边员110名,边境维稳专职辅警275名(男性234名,女性41名)。“物防”建设上在我中缅边境一线新建了隔离网100米,隔离桩24个,抵边警务室3个(香椿箐、清水河、127通道),另涉及经费约3000万元的其他物防建设项目正在按程序报批中。“技防”建设上由我局配合市公安局做好“环临数字防控网一期建设项目”和技防一期建设工作,招投标和建设工作均由市局牵头组织开展。目前,涉及我县的技防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三)打击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全局工作首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全市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2018年以来,共打掉涉黑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逮捕4人,刑拘2人),破获非法拘禁案件9起;打掉涉恶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破获寻衅滋事案件3起。二是加大刑事案件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平安耿马、法制耿马建设,强化刑侦、技侦、图侦、网侦技术融合应用,实现了刑事案件“两升一降”的目标。2018年以来,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840起,同比(1154起)下降27.21%,破案389起,同比(466起)下降16.52%,抓获犯罪嫌疑人155人,同比(226人)下降31.42%,抓获网上逃犯71人。三是加大毒品案件打击力度。强力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以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鹰眼一号等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制毒、种毒、贩毒等毒品犯罪活动,切实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整体破案打击效能和攻坚克难水平大幅提升。2018年以来,共查破毒品刑事案件18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人,缴获毒品622.246千克,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192起)下降 9.7 %、人犯数(218人)下降 45 %、缴获毒品数(304.84千克)上升 104 %。其中,破获的“8·13”、“10·16”两个特大走私毒品案,分别缴获毒品冰毒215.7公斤和127.45公斤,受到上级禁毒委通报表扬。四是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以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和“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坚持不懈”的工作方针,突出打击重点,突出机制建设,坚决打击各类经济案件和走私活动。2018年以来,共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17起,立案16起,破案19起(破年前积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抓获境外逃犯3人,为国家、单位、企业和个人挽回损失100余万元;查获各类违法卷烟358.6万支、其中境外查获走私外烟146.8万支条、假烟119.4万支、非渠道卷烟92.4万支、烟丝198公斤,涉案价值228.6万余元;查获查获走私白糖330.45吨、走私大米34.366吨、玉米40.01吨、铅锌矿82.4吨、柴油87681.87升、汽油470升,涉案价值300余万元。
(四)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人口管理及行业场所稳步推进。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加强对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力度,加强对行业场所管控力度,确保基础数据鲜活准确,行业场所管控到位。2018年以来,共采集标准地址数据93356条、实有人口数据291370条、实有房屋数据91685条、实有单位数据4874条,清理出租房屋1592间,登记流动人口9799人,列管治安重口71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6人。对全县治保组织开展培训6次,参训478人。对全县236家旅店业、69家物流寄递业、40家娱乐场所、27家加油站、9家公务用枪单位、1家民用枪单位、10家涉爆单位、2家射钉枪及射钉弹销售店铺法人进行安全培训4次,通过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6处。二是危爆物品管控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以来,共办理《民爆物品审批购买证》89份、《运输证》207份,审批使用炸药890.116吨、雷管27.74万余发。共收到群众主动上缴枪支518支,子弹8742发,雷管1234枚,炸药17.2公斤,手榴弹1枚。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29起,抓获犯罪获嫌疑人32名,破获非法制造枪支案8起,捣毁制枪窝点8个,抓获犯罪获嫌疑人8名,缴获各类枪支42支。查获易制爆物品(甲醇)4.9吨,保证了全县未发生枪爆物品打响、炸响、丢失、被盗等案事件。三是行政案件查处稳步推进。以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为契机,围绕群众关心的“黄赌毒”问题,加大重点打击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2018年以来,共受理治安案件1208件,查处1155件,处理违法人员1558人。收戒吸毒人员323人(其中,强制戒毒173人,社区戒毒97人,社区康复53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48起,处理违法人员75人。破获赌博刑事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冻结涉赌资金136万余元;查处赌博治安案件49起。查处违法人员113人,治安处罚108人,罚款20万余元,收缴赌博机289台。四是出入境管理稳步推进。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创新管理,提升服务,推进出入境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全面发展。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8607证,受理异地办证331证,实行延时办公服务100余次,系统在控特岗人员1656人。共清理遣送“三非”人员253起4314人,与去年同期(198起1742人)相比上升147.6%。协助外地市公安机关遣返三非4起67人;破获妨害国(边)境刑事案件5起29人,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3起14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2起15人,办理涉外行政案件281 起 622 人,劝返教育欲非法出境人员371人。五是监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勤务模式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设施保障标准化”水平,确保监所安全。2018年以来,县看守所共关押843人(上年末在押364人,新收押479人),月均关押320人,共深挖出犯罪线索49条,协助破获各类案件31起,全年组织投劳19次256人。县拘留所共行政拘留325人次,向强制戒毒机构投送戒毒学员175人,青山社区(县特殊人群收押中心、县戒毒所)共收治病残吸毒人员56名。六是交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推行“车管企信通”提醒业务、手机短信平台播报天气路况、“送考下乡”等措施,改进勤务模式,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路面执法,抓好安全宣传,认真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以来,上报安全隐患点段276处,增设警示牌17处,办结机动车注册登记6972辆、车辆年检28009辆。受理摩托车类驾驶人初次申请业务2410人,小型汽车类科目一考试6871人,科目三理论考试8288人次,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补换证业务11063本,外籍车辆业务(临牌70辆次、临驾72人次)。完成黄标车淘汰485辆,完成总任务623辆的78.2%。查处交通违法53591起,受理交通事故676起,因交通事故致死7人,受伤280人,造成财产损失117.58万元,与去年同期(交通事故978起、死亡24人、受伤527人、经济损失76.3393万元)相比分别下降30.88%、下降70.83%、下降46.87%、下降54.42%。七是消防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基层派出所认真履行乡镇消防中队职责,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除险避灾知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18年以来,共检查行业场所371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条,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
(五)基础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果。2018年以来,耿马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不断夯实,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基础保障。共投入资金308万元新建大兴派出所、芒洪派出所、贺派派出所业务用房,总面积1465平方米。目前,贺派派出所办公楼已建成投入使用,芒洪派出所业务用房于9月18日通过了终验,大兴派出所已进入扫尾阶段。共投入资进58万元新建耿马县毒品实验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共支付工程款30万元;2017年9月投资3700万元启动建设的耿马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目前已完成初验工作。报废执法执勤车辆6辆,新采购2辆。配发警用两轮摩托车41辆,电脑18台,打印机14台,执法记录仪80台,单警装备35套,单警装备包151个。
(六)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抽调警力驻香竹林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危房改造为根本,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五个一批”为路径,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动安居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能源扶贫、通信扶贫等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地见效。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专门安排14名民警、1名辅警长驻蹲点,147名民警挂钩帮扶406户贫困户,多次组织全局挂包民警职工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认真填写《云南省精准扶贫明白卡》等各类走访表格数据,与贫困户真情面对面,同时,主动征求挂包农户对公安机关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了解群众在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年内,累计开展走访2480余次,筹集资金10余万元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共有内设科室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共分为: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城区派出所、孟定派出所、勐永派出所、勐撒派出所、大兴派出所、芒洪派出所、四排山派出所、贺派派出所、勐简派出所、镇北派出所、孟定派出所、洛凌派出所、县看守所、拘留所、特警大队、反恐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共27个内设机构,2014年增加特警大队、反恐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3个内设机构。共31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6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 87,434,93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34,937.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33.0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0%。收入增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及边防辅警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6,632,818.65元。其中:基本支出67,181,138.56元,占总支出的77.55%,比上年同期增38.74%;项目支出19,451,680.09元,占总支出的22.45%,比上年同期增3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0%。支出增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及边防辅警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31个内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81,138.56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38.7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年人均日常支出为168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31个内设机构完成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为改善基层派出所办公及执法办案条件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支出19,451,680.09元、比上年同期增35.03%,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0%,主要原因分析年底财政无资金支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结转至在额度结余。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进行治安管理工作 ;2、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3、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标4:提升我局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全县平安城市建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632,81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33.02%,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及边防辅警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项目 | 本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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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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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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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6,632,818.65 | 67,181,138.56 | 19,451,6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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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6,289,255.80 | 56,837,575.71 | 19,451,6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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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1 | 武装警察 | 2,775,296.50 | 0.00 | 2,775,2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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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102 | 边防 | 2,775,296.50 | 0.00 | 2,775,2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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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 | 公安 | 73,513,959.30 | 56,837,575.71 | 16,676,38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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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1 | 行政运行 | 51,033,203.97 | 48,706,263.71 | 2,326,94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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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116,719.20 | 0.00 | 2,116,7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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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4 | 治安管理 | 4,922,500.00 | 4,922,5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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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5 | 国内安全保卫 | 529,200.00 | 0.00 | 52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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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6 | 刑事侦查 | 42,700.00 | 0.00 | 4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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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08 | 出入境管理 | 108,000.00 | 0.00 | 10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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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1 | 禁毒管理 | 4,743,902.57 | 0.00 | 4,743,9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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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4 | 反恐怖 | 1,959,500.00 | 1,567,500.00 | 39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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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7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1,641,312.00 | 1,641,312.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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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70,000.00 | 0.00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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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299 | 其他公安支出 | 6,346,921.56 | 0.00 | 6,346,9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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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2,526.05 | 4,642,526.0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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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234,867.90 | 4,234,867.9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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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833,552.70 | 833,552.7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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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267,313.60 | 3,267,313.6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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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4,001.60 | 134,001.6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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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7,658.15 | 407,658.1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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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7,658.15 | 407,658.1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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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95,479.80 | 1,895,479.8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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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895,479.80 | 1,895,479.8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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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831,795.80 | 1,831,795.8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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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63,684.00 | 63,684.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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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805,557.00 | 3,805,557.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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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805,557.00 | 3,805,557.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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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796,857.00 | 3,796,857.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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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 | 购房补贴 | 8,700.00 | 8,7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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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持平;
2.202类外交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持平;
3.203类国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持平;
4.204类公共安全支出86,632,81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增38.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边防辅警工资及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811.00元,支出决算为25,228.00元,完成预算的1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2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8元,完成预算的29.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县财政未专项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在实际开支中公务接待费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办案业务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92元,下降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2元,下降19.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务接待批次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占79.28%;公务接待费支出5228元,占20.7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展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比上年同期持平,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各类案件及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28元,比上年同期减19.82%。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19.82%,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督导、交叉检查、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0,352.23元,比上年同期减9.51%,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逐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耿马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92,998,245.93元,其中,流动资产64,607,865.10元,固定资产124,731,333.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5,751,505.0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12,76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496,569.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4辆,账面原值3,018,0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53项,账面原值7,792,187.2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6,007.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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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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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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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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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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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2998245.93 | 64607865.1 | 124731333.45 | 86529878.09 | 5999589.98 |
| 3220186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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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515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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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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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2,538.00元,比上年同期减94.0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2,5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及云南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预决算信息的函的规定,耿马县公安局涉及2040204治安管理、2040205国内安全保卫、2040206刑事侦查、2040211禁毒管理、2040214反恐怖5个科目下的支出没有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耿马县公安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20190923081705327.xls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