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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9-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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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单位,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草案,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准入监管职责。

5.承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配合调查处理较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担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履行安委办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一是认真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县安委会1月22日、4月28日、9月27日、10月25日召开的四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认真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国家、省、市、县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安委会、安委办文件明电拟定印发了《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耿马自治县2018年执法计划》、《耿马自治县关于切实加强节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耿马自治县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 43 个文件通知,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关键部位进行了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9个乡镇、2个农场管理委员会、1个华侨管理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会后,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统筹协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安委办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集中整治问题,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经统计,在行业监管部门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全县共组织检查督查组7个共147人次,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高速公路建设等进行了检查督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1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5起,关闭取缔9家非煤矿山,停产整顿8家企业,吊销证照1家企业,共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5.14万元,追究刑事责任人1人。

四是认真督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高速公路建设等行业为重点,认真开展“1+7”专项整治行动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1+7”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煤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7〕79号)、《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报送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的通知》(云煤技改〔2018〕3号)文件要求,由于允佑河煤业公司3改9改造升级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改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已关闭取缔。非煤矿山:全县20家非煤矿山企业,经过复工复产验收合格正常生产经营的有15户,目前,15家采矿许可证和8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证照延续手续正在申报办理之中。通过检查排查整治,排查出安全各类隐患48条,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15份,关闭取缔无证开采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3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查出隐患56条,已整改52条,隐患整改率92.8%。道路交通:认真组织开展了“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深入客运企业6次开展安全检查及警示教育,通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4次,公开曝光交通违法3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2230起,其中,无证驾驶1152起,饮酒驾驶233起,醉酒驾驶5起,客运车辆超员1起,货运机动车超载2起。交通运输:一是重点对近几年发生过3人以上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点段、多次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点段、自然灾害等危及公路和影响行车安全路段,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设置不合理路段、影响道路交通行车视距的路段等路段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治理。二是继续深化公路交路口安全隐患整治“五小工程”建设,对已排查出的隐患,确保尽快全面完成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严格限定公路沿线的经营区域,并对私人经营建立规范的经营摊点,切实从源头遏制商贩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危险行为。建筑施工:全县32家施工单位在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了36次全面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了建设施工单位15家,查出一般安全隐患30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意见50条,针对问题多隐患多11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1次,督促其规范施工操作,确保安全施工。高速公路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对临清高速公路耿马段开展安全专项检查2次,通过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内业台账检查,进一步督促指导临清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是认真督促抓好整改完善,迎接做好省市隐患摘牌。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办组和省政府工作组提出整改落实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紧急通知》和《临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16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责任整改部门,对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五月中旬,省市摘牌工作组深入我县进行了验收。

六是切实抓好长效机制管理。根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在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行业监管部门、乡镇、相关企业召开了协调会,深入企业,调查了解,靠前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目前,耿马县正全面启动重点工程上网注册工作,全县现已有2项重点工程纳入网络监管。截至目前,全县共纳入长效机制管理企业77户(其中6户停产整改之中),截至目前,企业共上网填报隐患和问题 5585 条,整改5461条,整改率达 97.78% 。

七是全力抓好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元旦”、“ 春节”、“两会”、“ 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以及汛期期间等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强化了值班、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工作,并认真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确保了生产安全。

八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活动方案,在活动期间,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2场次、“一带一路”主题宣传1场次、安全主题宣传1场次、科技强安主题1场次和依法治安主题宣传1场次,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共出动宣传人员51人次,宣传车辆22辆次,向群众发放了《公民安全知识手册》、《公民安全知识三折页》、职工劳动保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驾驶安全、雷电灾害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等各类宣传资料24350余份,展出各类安全宣传展板43块,挂图12张,布标18条,群众参观咨询5073余人次。投入宣传资金43000元(其中:采购宣传资料37000元、网络宣传费6000元)。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安全生产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社会氛围。

(二)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各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通知精神要求,认真抓好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以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为重点,以“平安矿山”为主题,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为抓手,从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两个层面入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复工复产的15家矿山进行了全面复查,排查出安全隐患48条,分别下达了整改指令15份,企业整改48条,整改率达100%。对8家安全许可证到期的矿山督促企业申报延续手续,对全县所有矿山在汛期期间一律实行停产,并下发了汛期停产通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依据《临沧市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度计划的通知》要求,把全县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分,再安排。同时结合本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县3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了4次专项检查督查,排查出安全隐患56条,整改52条,整改率达92.8%,未整改落实的3条,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企业正在整改之中;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5户烟花爆竹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督查,发现安全隐患6条,整改6条,整改率达100%,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3起。工贸企业: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工贸企业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深入摸排,我县涉及有限空间企业6家,辨识出有限空间177处,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建立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职业健康: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转发了《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普查文件的通知》,提出了目标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础数据进行了抽查。共抽查检查4家职业病危害单位,发现安全隐患23项,下达限期整改指令4份,通过复查,23项隐患已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安全培训:积极主动配合市培训中心和培训机构,认真做好企业安全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

(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我局在认真抓好日常应急执法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元旦”、“ 春节”、“两会”、“ 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国庆之际”等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行业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督促相关人员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加大安全监管和督办检查力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四)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抓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专题学,大小会讲,通过算政治账、经济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真正使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抓学习。结合党员干部培训、党课、周一集中学习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三是抓责任。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四是抓监督。进一步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等工作。公开领导班子建设、民主科学决策、组织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访监督等制度,强化民主监督。

2.党建工作:一是抓整改。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组织局党组班子和行政班子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支部学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定期召开了党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局领导按时上好党课等活动,准确地做好党内信息库数据报送、建立完善痕迹资料台账等工作;建立党员积分管理机制,核定党费基数,按时交纳党费,对党费的收缴、管理进行了自查,及时公布党费交纳情况。四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地抓深、抓实、抓出实效。

3.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文件精神,并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把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二是落实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工作人员签订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三是抓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教育文化、安全教育法制宣传等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进行新闻报道,设置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有效促进平安建设。

4.切实抓好挂钩村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安排好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做到精准扶贫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两不误。我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挂钩村开展回访和调研工作,亲自到村落实问题,对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集中整改,筹措资金20000万元支持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五月底派出三分之二干部职工驻村蹲点抓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

5.意识形态工作:紧紧围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共耿马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的通知》要求,秉承以宣传保安全、以理论促发展,紧密围绕“抓发展、抓改革、抓民生、抓党建”的精神。局党组开展了多次学习活动要求进一步领会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通过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周一专题学习、党组成员讲党课等形式,建立了安监局微信平台,专题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政策、安全生产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收到良好的效果。

6.保密工作:一是调整充实我局网络安全保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分析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对今后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三是进一步落实了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层层签订了保密责任书;四是继续开展经常性保密安全检查,特别是做好对涉密计算机和涉密文件的安全检查,至今我局保密工作无违纪违规现象;四是抓好全局干部职工保密知识学习,并开展了全局范围内保密知识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不断增强了保密防范意识,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出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总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2人,受伤5人,经济损失103.58万元。其中: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受伤5人,损失2.9万元;火灾事故7起,无伤亡人员,经济损失0.68万元;工贸企业2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101万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协调和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管理股、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收入合计2,689,494.02元;其中财政拨款2,689,494.02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5.24%,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标准调整等人员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总支出为2,611,661.73,基本支出数为2,476,056.73,占总支出的94.81%比上年同期增20.84%项目支出数为135,605.00元,占总支出的5.19%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标准调整等人员支出的增加2017年度项目支出结转100,000.00元在2018年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数为2,476,056.73,占总支出的94.81%比上年同期增20.84%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88.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6.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局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605.00,上年同期未支付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产业联发〔2017〕242017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0,437.26元、差旅费16,566.00元、公务接待费5,6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6.74元占项目支出的73.74%。财产业联发〔2018〕72018年安全生产转移支付资金结账35,605.00主要用于差旅费23,295.00元、公务接待费6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6.2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收入为2,689,494.02元,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增加25.24%,增加原因2018年人员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2018年我局总支出为2,611,661.73元,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增加27.46%,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比上年同期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津贴调整增资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0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比上年同期21.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01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比上年同期31.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15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1,69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9%比上年同期52.12%。主要用于厅机关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以及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4,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比上年同期12.0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4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06.74元,完成预算的9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66.74元,完成预算的9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40.00元,完成预算的99.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和人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17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均没有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6.74元,占74.95%;公务接待费支出6,340.00元,占25.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6.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66.7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安委办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委办开展工作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12.27,比上年同期减10.6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及养老保险人员经费未列支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耿马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168,243.56元,其中,流动资产1,573,218.36元,固定资产591,52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00.00元,其他资产385,5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774.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68243.56

1573218.36

 

 

205965

 

 

 

 

7000

3855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00.00元,上年同期无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42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表2019091705034456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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